民政部辦公廳關于啟用新版《人民警察因公犧牲證明書》、《人民警察病故證明書》的通知
民政部辦公廳關于啟用新版《人民警察因公犧牲證明書》、《人民警察病故證明書》的通知
民政部辦公廳
民政部辦公廳關于啟用新版《人民警察因公犧牲證明書》、《人民警察病故證明書》的通知
民政部辦公廳關于啟用新版《人民警察因公犧牲證明書》、《人民警察病故證明書》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民政局,最高人民法院辦公廳、最高人民檢察院辦公廳、公安部辦公廳、安全部辦公廳、司法部辦公廳:
為加強對人民警察犧牲、病故證明書的規范管理,根據《人民警察撫恤優待辦法》(民發〔2014〕101號)規定,民政部設計并印制了新版《人民警察因公犧牲證明書》、《人民警察病故證明書》(以下簡稱新版《證明書》,式樣附后),現已集中發至各省級公安機關,各省級法院、檢察院、安全、司法機關可根據需要到同級公安機關領取。現將新版《證明書》使用說明通知如下:
一、新版《證明書》證芯尺寸為290×210mm,采用光面銅版紙印刷,整體設計為警徽與長城相結合的粗細線浮雕底紋,正上方為國徽標志;封皮尺寸為295×215mm,采用PVC革精裝裱糊,正面文字燙金。
二、新版《證明書》由因公犧牲、病故人民警察所在縣級以上單位填寫、蓋章并發給其遺屬。
三、新版《證明書》發放的時間范圍為《人民警察撫恤優待辦法》(民發〔2014〕101號)施行后確認為因公犧牲或病故的人民警察,對于《人民警察撫恤優待辦法》施行前確認為因公犧牲、病故的人民警察,仍由其所在縣級以上單位發放舊版證明書。
附件:新版《人民警察因公犧牲證明書》、《人民警察病故證明書》式樣(略)
民政部辦公廳
2015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