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調整國務院三峽工程建設委員會組成人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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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調整國務院三峽工程建設委員會組成人員的通知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調整國務院三峽工程建設委員會組成人員的通知
國辦發〔2016〕6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根據人員變動情況和工作需要,國務院決定對國務院三峽工程建設委員會組成人員作如下調整:
一、環境保護部副部長趙英民、住房城鄉建設部副部長倪虹、水利部副部長劉寧、人民銀行副行長潘功勝、林業局副局長劉東生、中科院副院長張亞平、銀監會副主席曹宇、能源局副局長李仰哲、文物局局長劉玉珠、湖北省副省長任振鶴、重慶市副市長劉強、國家電網公司董事長舒印彪、水利部長江水利委員會主任魏山忠任國務院三峽工程建設委員會委員。
二、免去王國生的國務院三峽工程建設委員會副主任職務,免去翟青、陳大衛、矯勇、劉士余、張建龍、施爾畏、周慕冰、劉琦、勵小捷、梁惠玲、張鳴、劉振亞、劉雅鳴的國務院三峽工程建設委員會委員職務。
國務院辦公廳
2016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