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對中央預算單位政府采購執行情況實行動態監管的通知
關于對中央預算單位政府采購執行情況實行動態監管的通知
財政部辦公廳
關于對中央預算單位政府采購執行情況實行動態監管的通知
關于對中央預算單位政府采購執行情況實行動態監管的通知
財辦庫[2016]413號
黨中央有關部門辦公廳(室),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辦公廳(室),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秘書局,全國政協辦公廳秘書局,高法院辦公廳,高檢院辦公廳,各民主黨派中央辦公廳,有關人民團體辦公廳(室),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
為切實加強對中央預算單位政府采購活動的事中事后監管,推動中央預算單位依法依規開展政府采購活動,財政部決定對中央預算單位政府采購執行情況實行動態監管。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進中央預算單位采購執行情況動態監管
財政部(國庫司)依托中國政府采購網、政府采購計劃管理系統等信息系統,對采購項目采購預算和計劃編報、單一來源采購審核前公示、采購公告、中標(成交)結果公告和采購合同公告等環節的數據信息進行核對校驗,對中央預算單位政府采購項目執行情況實行動態監管。財政部(國庫司)將動態監管中發現的疑點問題定期反饋主管預算單位核實,對違法違規問題依法進行處理。
二、動態監管的主要內容
(一)政府采購預算和計劃編報情況。重點監管中央預算單位是否違規調劑政府采購預算,規避公開招標和政府采購;是否超采購預算或計劃開展采購活動。
(二)政府采購審核審批事項執行情況。重點監管中央預算單位達到公開招標數額標準以上的貨物、服務采購項目采用公開招標以外采購方式的,在發布采購公告前是否按規定報財政部審批;采購進口產品的采購項目,在發布采購公告前是否按規定報財政部審核或備案。
(三)政府采購信息公開情況。重點監管中央預算單位是否按規定在中國政府采購網發布招標公告、競爭性談判公告、競爭性磋商公告、詢價公告、中標(成交)結果公告和采購合同公告。
三、有關工作要求
各主管預算單位應加強本系統政府采購項目執行管理,督促所屬預算單位做好政府采購活動的內控管理,積極配合財政部(國庫司)對動態監管中發現疑點問題的核實處理,對違法違規問題及時進行整改,切實提高政府采購規范化管理水平。
各地區可參照本通知精神,結合實際,開展本地區預算單位政府采購執行情況動態監管工作。
財政部辦公廳
2016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