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優質工程(勘察設計)獎評選辦法
鐵路優質工程(勘察設計)獎評選辦法
國家鐵路局
鐵路優質工程(勘察設計)獎評選辦法
鐵路優質工程(勘察設計)獎評選辦法
國鐵工程監〔2017〕8號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提高鐵路建設工程質量,推動技術創新,鼓勵廣大鐵路參建人員精心勘察、精心設計、精心施工,創建優秀勘察設計成果和優質工程,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鐵路優質工程(勘察設計)獎分為鐵路優質工程獎、鐵路優秀工程勘察設計獎,其中鐵路優秀工程勘察設計獎包括優秀工程勘察、優秀工程設計、優秀工程標準設計、優秀工程設計軟件四項內容。
第三條 鐵路優質工程獎設一、二等獎,鐵路優秀工程勘察設計獎設一、二、三等獎。
第四條 鐵路優質工程(勘察設計)獎每兩年評選一次,逢雙數年進行評選。
第五條 鐵路優質工程(勘察設計)獎是全國鐵路建設行業優質工程最高獎,評選對象為鐵路建設工程及其勘察、設計和標準設計、設計軟件等。
第六條 鐵路優質工程(勘察設計)獎評選堅持科學、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接受社會監督。
第二章 申報條件
第七條 鐵路優質工程獎申報條件:
(一)申報項目必須竣工驗收(或初步驗收)合格,并經一年以上運營檢驗。
(二)申報工程應包括該工程的所有設施、設備及附屬構筑物。
(三)申報工程應當在開工前制定創優規劃,并按規劃組織實施。
(四)申報項目必須是申報單位評選出的優質工程項目。
(五)申報項目規模:
1.綜合工程。
(1)新建鐵路:一次建成、連續長度不少于30公里的單線鐵路,或一次建成、連續長度不少于20公里的雙線(多線)鐵路。
(2)改建鐵路:連續長度不少于80公里。
(3)新建站(段):新建大型客運站、編組站、集裝箱中心站、動車段。
2.單項工程。
(1)全長1000米(含)以上的特大橋。
(2)全長3000米(含)以上的單線隧道,2000米(含)以上的雙線隧道,1000米(含)以上的多線隧道。
(3)特殊設計的連續長度1000米(含)以上的路基工程,采用新技術的500米(含)以上的大型防護工程(如擋墻、護坡、護岸等)。
(4)線路長度100公里(含)以上的軌道、電氣化、通信、信號、電力工程。
(5)達不到前述規模,但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結構,科技含量高,具有推廣價值和顯著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的其他鐵路工程項目。
(六)下列工程不得申報:
1.在建設過程中,發生過質量事故、較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以及在社會上造成惡劣影響的其他事件的。
2.運營期間發現存在質量缺陷、質量安全隱患的。
3.有轉包、違法分包行為的。
4.因申報單位原因拖欠工程款或農民工工資的。
5.正式竣工驗收三年后的。
6.不適宜公開申報或無法檢查的。
第八條 鐵路優秀工程勘察設計獎(優秀工程勘察)申報條件:
(一)申報項目必須竣工驗收(或初步驗收)合格,并經一年以上運營檢驗。
(二)申報項目必須是申報單位評選出的優秀工程勘察項目。
(三)申報項目規模:
1.長度50公里以上線路或編組站的工程測量。
2.地質條件復雜的線路、區段站(含)以上站場、特大橋、深水橋、3公里及以上隧道和單體建筑面積10000平方米及以上車站站房,大型不良地質工點或特殊地質工點勘察。
3.水文地質條件復雜的水源工程。
4.規模較小,但技術難度大、有特色的勘察成果。
(四)下列項目不得申報:
1.勘察期間發生生產安全責任事故或勘察質量事故的。
2.建設期間因勘察不當導致重大設計變更的,發生與勘察有關的生產安全責任事故或較大及以上等級工程質量事故的。
3.運營期間發生與勘察有關的鐵路交通事故的。
第九條 鐵路優秀工程勘察設計獎(優秀工程設計)申報條件:
(一)申報項目必須竣工驗收(或初步驗收)合格,并經一年以上運營檢驗。
(二)申報項目必須是申報單位評選出的優秀工程設計項目。
(三)申報項目規模:
1.綜合工程設計。
(1)新建鐵路正線長度不少于50公里,改建鐵路正線長度不少于100公里。
(2)新建或改建規模在50%以上的鐵路樞紐、編組站、區段站、客運站、動車段。
2.單項工程設計。
(1)單跨80米(含)以上、墩高60米(含)以上或水深6米(含)以上的特大橋。
(2)地質條件復雜的3公里(含)以上隧道。
(3)特殊設計的連續長度1000米(含)以上的路基工程,采用新技術的500米(含)以上的大型防護工程(如擋墻、護坡、護岸等)。
(4)單體建筑面積10000平方米(含)以上的車站站房。
(5)新建或改建規模在50%以上的機務段、車輛段、動車段。
(6)線路長度100公里(含)以上的綜合選線、軌道、電氣化、通信、信號、電力工程。
(7)達不到前述規模,但采用了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結構,在技術創新方面成績顯著的項目。
(四)下列項目不得申報:
1.工程投資超可研批復10%的(不含因征地拆遷、政策性調整增加的投資)。
2.建設期間因設計不當導致重大設計變更的,發生與設計有關的生產安全責任事故或較大及以上等級工程質量事故的。
3.運營期間發生與設計有關的鐵路交通事故,或發現存在重大設計質量缺陷的。
第十條 鐵路優秀工程勘察設計獎(優秀工程標準設計)申報條件:
(一)經國家鐵路局審查批準、公開發行的標準圖,或經審查批準、公開發行且廣泛使用的通用參考圖。
(二)經兩個及以上建設項目工程實踐一年(含)以上且效果顯著。
列為國家標準設計的不得申報。
第十一條 鐵路優秀工程勘察設計獎(優秀工程設計軟件)申報條件:
(一)具有自主知識產權,或引進后經二次開發的軟件或數據庫。
(二)通過鑒定或評審,使用期至少一年且效果顯著。
第三章 評選標準
第十二條 鐵路優質工程獎:
(一)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準、規程、規范的要求,滿足使用需求。
(二)推廣使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結構,總體技術有所創新。
(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環保、節約的要求。
(四)按期建成,未超出批準的投資規模。
滿足上述要求,項目規模相對較大,采用較多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結構,且管理水平和工程質量水平達到同期國內先進水平或行業領先水平的,評為一等獎;項目管理水平和工程質量水平達到同期行業先進水平的,評為二等獎。
第十三條 鐵路優秀工程勘察設計獎(優秀工程勘察):
(一)認真執行法律、法規、規章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
(二)勘察資料齊全,深度和精度符合國家和鐵路行業有關規范、規程,能正確地反映客觀實際,滿足設計需要,開挖揭示的地質情況與勘察成果基本一致。
(三)工程地質勘察工作采用綜合勘探方法和勘探新技術,為設計和施工提供了詳細、準確的地質資料及場地、環境基礎資料。
(四)勘察方法和手段選用適當,有所創新,在解決關鍵勘察問題方面有一定的技術特色。
(五)勘察成果對保證設計質量、工程安全和工程效益有顯著作用。
第十四條 鐵路優秀工程勘察設計獎(優秀工程設計):
(一)認真執行法律、法規、規章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
(二)正確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方針和鐵路技術政策,合理采用技術標準、規范。
(三)在技術經濟比選、環境保護、節約能源和資源、降低工程造價等方面成效突出,經實踐檢驗,設計成果滿足建設和運營要求,經濟、社會效益顯著。
(四)采用的工藝、設備、材料和結構技術先進,選型合理,符合國情、路情。
(五)設計文件組成內容和深度符合要求,設計手段先進。
(六)工程投資控制在批復概算之內,符合國家有關環保、水土保持、節約、消防、安全等方面的規定。
第十五條 鐵路優秀工程勘察設計獎(優秀工程標準設計):
(一)認真執行法律、法規、規章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
(二)正確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方針和鐵路技術政策,合理采用技術標準、規范。
(三)合理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結構,提高了鐵路建設技術水平。
(四)在新建、改建鐵路工程建設中發揮了重要作用,具有良好的經濟、社會、環境效益。
第十六條 鐵路優秀工程勘察設計獎(優秀工程設計軟件):
(一)正確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方針和鐵路技術政策,合理采用技術標準、規范。
(二)技術難度大,設計嚴密,適用范圍廣,通用性強。
(三)在新建、改建鐵路工程建設中發揮了重要作用,具有良好的經濟效益或明顯提高了管理效率。
第十七條 鐵路優秀工程勘察設計獎項目應滿足上述第十三條至第十六條的相應要求,并按下列要求確定評獎等級。
一等獎:技術創新有公認的突出成就,主要技術成果指標達到同期國際先進水平。
二等獎:技術創新有顯著成就,主要技術成果指標達到同期國內領先水平。
三等獎:技術創新有較高成就,主要技術成果指標達到同期國內先進水平。
第四章 申 報
第十八條 鐵路優質工程(勘察設計)獎的申報單位,一般應為申報項目的合同承包單位;由聯合體承包的,聯合體牽頭單位作為第一申報單位負責組織申報;跨標段的連續段落性工程可由幾個合同承包單位聯合申報,也可由建設單位組織申報;監理單位等其他參建單位可同施工單位一并申報鐵路優質工程獎。
申報鐵路優質工程(勘察設計)獎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必須具有與申報項目相應的資質。
第十九條 申報鐵路優質工程(勘察設計)獎的項目原則上只能申報一次。按整個項目申報時其子項目不得再另行申報。
第二十條 申報項目可由申報單位直接報送,也可由申報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組織統一報送。
第二十一條 申報材料(紙質材料依序合訂1份、電子版1份):
(一)鐵路優質工程獎。
1.申報表(附件1,另獨立裝訂2份)。
2.企業資質證書副本復印件。
3.工程承包合同復印件。
4.創優規劃。
5.工程承包合同執行情況說明。
6.施工現場質量管理檢查記錄和單位工程質量驗收記錄復印件。
7.《工程竣工初驗報審表》及竣工驗收(或初驗)證書復印件。
8.施工企業的優質工程獲獎證書或證明文件復印件。
9.反映主體工程的照片10張(單張存儲大于6M)及文字說明,不超過10分鐘、配解說詞的工程項目介紹PPT光盤(內容應包括:工程概況和特點、主要工序、施工關鍵技術、施工過程控制、采用的新工藝和新技術、隱蔽工程隱蔽前后情形和檢驗情況、重要工程表觀質量等)。
(二)鐵路優秀工程勘察設計獎(優秀工程勘察)。
1.申報表(附件2,另獨立裝訂2份)。
2.工程勘察資質證書副本復印件。
3.工程勘察合同復印件。
4.勘察報告書及相關資料。
5.竣工驗收(或初驗)證書復印件。
6.勘察企業的優秀工程勘察獲獎證書或證明文件復印件。
7.建設、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的書面評價意見。
8.工程勘察照片6張(單張存儲大于6M)及其文字說明,以及反映勘察方法和手段有所創新的有關聲像資料。
(三)鐵路優秀工程勘察設計獎(優秀工程設計)。
1.申報表(附件3,另獨立裝訂2份)。
2.工程設計資質證書副本復印件。
3.工程設計合同復印件。
4.設計說明、主要圖件及相關資料。
5.竣工驗收(或初驗)證書復印件。
6.項目批復概算執行情況證明。
7.建設、施工、監理單位及運營管理、環保、消防等有關部門的書面評價意見。
8.設計企業的優秀工程設計獲獎證書或證明文件復印件。
(四)鐵路優秀工程勘察設計獎(優秀工程標準設計)。
1.申報表(附件4,另獨立裝訂2份)。
2.標準設計圖集及說明。
3.批準立項和實施文件的復印件。
4.工程實踐及用戶使用效果證明。
(五)鐵路優秀工程勘察設計獎(優秀工程設計軟件)。
1.申報表(附件5,另獨立裝訂2份)。
2.設計軟件的測試報告、查新報告及鑒定或評審證書復印件。
3.使用說明或用戶手冊復印件。
4.用戶使用效果證明。
第二十二條 申報資料需要對項目出具評價意見的,按以下要求辦理:
(一)建設單位對申報項目的評價意見由建設項目法人單位或其委托的代建單位出具。
(二)運營管理部門的評價意見由運輸企業有關業務部門出具。
(三)施工單位的評價意見由施工企業出具。
(四)監理單位的評價意見由監理企業出具。
(五)設計單位的評價意見由設計企業出具。
(六)使用效果證明由用戶出具。
第二十三條 申報鐵路優質工程獎、鐵路優秀工程勘察設計獎的單位應分別在評選年度的5月底前報送申報材料。
第二十四條 申報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提供的各種文件、證明、印章應清晰齊全。紙質材料統一用A4紙雙面打印并裝訂整齊(設計說明、主要圖件及其相關資料可用A3紙打印)。申報材料如有變更,應附相應的文字說明和變更文件。
第五章 評 選
第二十五條 國家鐵路局成立鐵路優質工程(勘察設計)獎評選領導小組,負責審定鐵路優質工程(勘察設計)獎獎項。評選領導小組由工程監督管理司、科技與法制司、安全監察司、工程質量監督中心、綜合司、運輸監督管理司、設備監督管理司、直屬機關黨委、安全技術中心、裝備技術中心、市場監測評價中心、規劃與標準研究院的有關負責人組成。評選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工程監督管理司,具體負責評選組織工作。
第二十六條 國家鐵路局委托中國鐵道工程建設協會等初評組織單位(以下簡稱初評組織單位)負責鐵路優質工程(勘察設計)獎的申報受理、申報條件審核、組織專家初審等基礎性工作。初審專家必須具有高級技術職稱、熟悉工程專業技術、綜合素質高并擔任過一定的專業技術職務;初審專家由初評組織單位選聘并報評選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實行回避制度。
第二十七條 評選程序:
(一)初評組織單位組織對申報材料是否符合申報條件進行合規性審查。
(二)初評組織單位分專業組建專家評審組,專家評審組按照評選標準、結合有關單位和部門對項目的評價意見進行初評,必要時可組織實地考查,提出書面初評意見。
(三)初評組織單位經評選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將通過初評的項目向有關地區鐵路監督管理局征求意見(主要針對工程建設、運營中的質量、安全情況)。
(四)國家鐵路局優質工程(勘察設計)獎評選領導小組根據初評組織單位的初評意見及有關地區鐵路監督管理局的反饋意見進行評選,確定授獎比例并評定各獎項。
(五)評選結果在國家鐵路局網站公示7天;公示有異議的,由評選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核實有關情況。
(六)公示無異議后,國家鐵路局正式公布。
第六章 獎 懲
第二十八條 獲鐵路優質工程(勘察設計)獎的項目,由國家鐵路局向獲獎單位頒發獎牌和獎狀,向獲獎項目主要貢獻人員頒發榮譽證書。
鐵路優質工程獎、鐵路優秀工程勘察設計獎(優秀工程勘察、優秀工程設計)獲獎項目的授獎人數不超過15人,鐵路優秀工程勘察設計獎(優秀工程標準設計、優秀工程設計軟件)獲獎項目的授獎人數不超過10人。
第二十九條 申報單位在申報過程中應實事求是,項目評選時發現弄虛作假的,取消該項目參評資格予以通報;獲獎后發現弄虛作假的,撤銷獎項予以通報,并取消該單位一次參評資格。
第三十條 獲獎后發現因獲獎單位責任造成項目重大安全隱患或工程質量問題的,撤銷獎項。
第七章 附 則
第三十一條 本辦法由國家鐵路局工程監督管理司負責解釋。
第三十二條 本辦法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原鐵道部《關于印發〈鐵路優質工程(勘察設計)獎評選辦法〉的通知》(鐵建設〔2010〕159號)同時廢止。
附件:1.鐵路優質工程獎申報表
2.鐵路優秀工程勘察設計獎申報表(優秀工程勘察)
3.鐵路優秀工程勘察設計獎申報表(優秀工程設計)
4.鐵路優秀工程勘察設計獎申報表(優秀工程標準設計)
5.鐵路優秀工程勘察設計獎申報表(優秀工程設計軟件)
http://www.nra.gov.cn/jgzf/flfg/gfxwj/bm/gc/201701/P02017012252859159591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