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調整國務院辦公廳職責機構編制的通知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調整國務院辦公廳職責機構編制的通知
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調整國務院辦公廳職責機構編制的通知
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調整國務院辦公廳職責機構編制的通知
(2018年9月13日)
根據黨的十九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和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經報黨中央和國務院批準,現就國務院辦公廳職責、機構和編制調整情況通知如下。
國務院辦公廳應急管理職責劃入應急管理部,不再保留國務院應急管理辦公室,相應核減行政編制21名、司局級領導職數3名。
調整后,國務院辦公廳內設機構10個,機關行政編制593名,司局級領導職數59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