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簡介:
孫艷萍,女,1963年出生。1986年畢業于內蒙古大學法律系法律專業。1986年—1999年在原哲盟公安局公安警校擔任法律教員。1996年任該校副校長。1990年取得律師資格,1993年注冊成為兼職律師。1999年辭職成為專職律師。
長期的法律教學和律師工作實踐,使她積累了豐富的理論和實踐經驗,從業以來代理刑事、民事案件幾百起,其中為柳XX貪污案、張玉選貪污、偷稅案、楊XX交通肇事案、派出所長齊XX貪污、不移送刑事案件案、汪XX貪污案等多起刑事無罪辯護案所做的辯護,得到檢察院、法院的認可,使當事人均被確認無罪。為通遼市供銷大樓受害的群眾代理的火災損失賠償訴訟,為廣大受害者爭取到了對損失額的全額賠償。代理通遼市公交公司群眾起訴與公交公司運輸合同糾紛案使群眾獲得了違約賠償。
擅長的業務領域:金融、房地產案和交通肇事案件以及刑事辯護。曾先后擔任日月房地產,大地房地產,哲二建,移動公司通遼分公司,通遼市煙草公司,內蒙古派力房地產公司通遼分公司,通遼金葉廣場有限責任公司,通遼批發城,內蒙古華煜公司通遼分公司以及通遼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通遼市科爾沁區政府等十幾個單位的法律顧問。
自其擔任主任以來,金利律師事務所每年以管理規范,服務質量高,信譽好受到當事人的信賴及各級司法行政機關的表彰和獎勵。2003年被自治區司法廳評為“自治區十佳文明律師所”,是通遼地區唯一一家獲得此殊榮的律師事務所。她本人也多次受到各級司法機關的表彰,2004年當選為通遼市第二屆黨代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