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簡介:
屈濤律師,四川華楚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專注于婚姻家庭法律服務領域的女律師。 《成都離婚網》首席律師 法學本科,九七年通過律師資格考試,九八年開始律師執業,有著良好的職業素質及近十年的執業律師工作實踐。 近年來,專注于婚姻家庭法律服務領域,以及自然人權益保障的理論研究方向。 為更好的向社會公眾提供婚姻家庭法律服務,于二00五年九月創建《成都離婚網》。 執業準則: “因為專注,所以更專業”。 “誠信、務實、勤勉、專業”。 “我們努力做最好的婚姻家庭律師”。 “我們尊重委托人的合法權利,我們保障委托人的合法權利。” 屈濤律師案例點評 案情 李某與王某于二00一年二月結婚,婚后第二年育一子李某某。 后由于感情上的原因,李某于二00五年二月與華楚律師事務所簽訂了“就與王某離婚一事委托律師”的委托代理合同書。委托律師向王某發出了律師信,律師信的內容包括委托人的離婚請求、協議離婚與訴訟離婚的法律規定等等。對此,在委托律師與王某的多次電話聯絡中,王某逐漸予以了回應。 由于李某離婚的態度很堅決,委托律師在與王某多次溝通中反復陳述按照現有的法律法規,如果一方堅決要求離婚,通過多次離婚訴訟后,另一方即使仍不同意,人民法院最終還是會判準予離婚。在經過了一番財產分割、補償方案及婚生子女的監護權和撫養費用等等問題的談判后,王某最終同意了協議離婚。 但由于成都只是李某與王某的經常居住地,非任何一方的戶籍地,仍由委托律師代理李某于二00五年四月起訴于人民法院,委托律師在立案時申請速裁,李某與王某通過速裁法庭當天即領到離婚法律文書,且簽收即生效。 評析 離婚案件的關鍵在于如何使雙方的立場趨同。 本案中,由于財產爭議不大,雙方當事人在闡述自已的要求時,都存有希望最大可能的減少對小孩傷害的良好愿望。委托律師在確定委托人要求離婚是其考慮成熟的結果后,在與對方當事人的溝通中,除解答有關的法律規定外,強調妥善處置,對他們還需共同面對的子女撫養及教育等等問題都是大有好處。 當然,如果委托律師的工作未能使雙方立場趨同,那么除依據法律規定實現和維護委托人的訴求和權益外,仍是在代理過程中,通過客觀分析盡可能降低離婚對當事人的負面影響。 思考 關于離婚,法律上是以夫妻感情破裂為唯一檢驗標準。從某種意義上來講,一方堅決要求離婚,夫妻感情就已經破裂。那么妥善處置,特別是對育有子女的婚姻雙方,是一種明智的行為。有經驗的婚姻律師需要研究的不是委托人該不該離婚,而是如何幫助委托人妥善處置,以降低離婚對當事人的負面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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