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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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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簡介:
林庚律師資深律師,畢業于廈門大學法律系,福建省法學會會員,曾在多個法律部門工作,現于福建亞太天正律師事務所執業。長期專業從事訴訟與非訴訟代理,具有豐富律師實務經驗。擔任“福建刑事律師網”(WWW.007LAW.CN)、“福建交通律師網”(WWW.FJJT.NET)首席律師及多家政府網站、企事業單位法律顧問,與福建電視臺等眾多省市級新聞媒體建立良好聯動合作關系,多次作為受邀法律專家參與點評法制節目。參與多個重大項目的法律論證、合同管理、債權債務清償、企業破產等法律事務,承辦的多起具有重大影響典型案例由省市電視臺、報社等相關新聞媒體采訪報道。 主要研修方向:刑民類、合同法、公司法及房地產法等。 擅長專業領域:刑事辯護、交通工傷事故損害賠償、經濟糾紛、婚姻家庭糾紛。 執業座右銘:認認真真做人,踏踏實實辦案。 林律師業務專線:(0591)87628702 手機:13859088138 傳真:(0591)87628702 地址:福州市東街口東方百貨(東塔樓)15層福建亞太天正律師事務所。 電子郵箱:87628702@163.COM 郵編:350001 承辦成功部分案例: 1999年代理的陳××訴張×變更撫養權糾紛案,最終以女兒由陳××變更撫養,被告支付撫養費勝訴結案。 2001年辯護的古田縣“陳×油洋亭系列故意傷害(致死二人、重傷一人)案”為當地影響最大的刑事案件,通過細致分析案情,有理有據地提出被告人陳×對造成被害人死亡結果不應承擔刑事責任的辯護意見,后被受審法庭采納,被告人最終被判處十五年有期徒刑。 2002年辯護的鄭××奸淫幼女案,最終鄭××以證據不足無罪釋放。 2004年代理的寧德隆鑫房地產公司對多名購房戶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仲裁案,最終裁決購房戶房屋質量不合格異議不成立、應按約償還購房余款勝訴結案。 2005年代理的王××訴連江某運輸公司、福州某保險公司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在肇事駕駛員無能力賠償情況下,依《道路交通安全法》提出應由被告負連帶賠償責任的法律意見被采納,最終由保險公司、運輸公司及實際車主共同賠償經濟損失12萬元勝訴結案。 2005年代理的農業銀行訴平湖飼料廠及周××等十名股東貸款擔保糾紛案,最終以解除十名股東擔保責任勝訴結案。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單位: “玉田在線”、“翠屏湖在線”等政府網站; 福建省電子技術開發公司、福建省華茂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古田縣翠興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等企事業單位。 擔任重大項目法律顧問: 古田縣城西新區整片開發房地產項目; “閩東第一高樓”古田供銷大廈房地產項目; 瑞景佳園房地產項目、新秀佳園房地產項目。 “福建交通律師網”-打造交通律師專家團隊://WWW.FJJT.NET “福建刑事律師網”-我們一直在努力做福建最好的刑事專業律師://WWW.007LAW.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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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黃頁編號:1936----修改本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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