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三保 律師 主頁
個人簡介:法學本科,1983年開始從事律師工作,執業20多年中辦理了大量的民事、刑事、行政、勞動爭議糾紛、合同糾紛、房地產糾紛等案件,積累了豐富的辦案經驗。 多年以來本著“當事人合法權益最大化”的原則,為委托人爭取更大的利益。作為我國首例演出合同糾紛案件《郭富城鄭州演唱會》的觀眾代理人,該案的判決結果贏得了當事人及業內人士的好評。為鄭州兒童醫院代理的500萬醫療糾紛案件,取得了良好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