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簡介:
姓名:金光鴻 生于1964年 畢業院校:武漢大學 學歷:碩士 執業機構:湖北誠明律師事務所 律師個人網站:WWW.JINLAWYER.COM 聯系方式:18611206032 : 83605777 律師格言:THE CLIENTS' INTEREST IS MY LIFE. 特別說明:本人英語水平高,口語流利,閱讀能力強,并且熟悉相關的國際貿易和國際投資的法律,愿為您提供相關的法律服務,同時也能為外商外資提供中國法律服務。能進行商務、法律文件的英漢互譯 業務范圍: 一、簽約和見證 1、接受委托,起草、審查和修改各種類型的合同等法律文件,并可提供律師見證。 2、代辦公證業務。 3、律師文書:起草合同、出具法律意見書、訴狀、律師聲明、調查報告等等 二、擔任法律顧問 1、書面或口頭的法律咨詢。 2、草擬審查或修改合同協議、章程等法律文書,并提出法律意見。 3、參與聘請方有關的法律事務的洽商談判,并提供法律意見。 4、參與聘請方與其他單位、個人之間糾紛的調解、仲裁。 5、以代理人身份參加訴訟。 6、就企業的重大計劃事項向決策層提供可行性報告和法律意見。 7、協助企業建立和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及其他各項規章制度,協助管理合同。 8、代理與聘請方有關的其他法律事務。 三、訴訟與仲裁 1、合同或侵權糾紛的處理及訴訟仲裁代理。 2、與金融信貸有關的各種債務糾紛及債權追索。 3、各類擔保及抵押行為引起的債權債務糾紛。 4、由于投資行為產生的投資、產權、股權糾紛。 5、信用證和商業票據糾紛。 6、房地產交易涉及的產權、合同,質量保證糾紛。 7、勞動糾紛。 8、知識產權侵權糾紛。 9、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詢。代理申訴、控告、申請取保候審。擔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辯護人。擔任自訴案件自訴人,公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他近親屬訴訟代理人。 10、婚姻家庭財產糾紛。 11、各類行政訴訟,國家賠償案件等等。 12、其他民事糾紛。 四、房地產業務代理 1、房地產投資和融資。 2、房地產拆建、租賃、建設糾紛處理。 3、房地產開發、規劃、預售、出售、出租和管理。 4、房地產的抵押和抵押的執行。 5、土地使用權的出讓、轉讓、抵押、出租。 6、建筑工程承包和施工管理。 五、知識產權業務代理 1、提供商標、專利、企業名稱注冊相關法律咨詢服務。 2、為計算機軟件、專有技術及其他知識產權的保護提供法律協助。 3、參與各種知識產權侵權調查,爭議處理。 4、為專利、商標、版權和專有技術的使用、開發及轉讓提供方案,起草合同,參與談判. 六、金融業務代理 1、金融業務法律顧問服務。包括:審核融資業務中的有關合同、法律文書的法律效力、起草和審核融資擔保、抵押文件。 2、項目融資的結構設計、貸款安排、風險控制中的法律問題研究、談判、文件擬定。 3、融資租賃。 4、債權、債務重組的方案設計、談判,相關法律文書的制定,方案執行的監督。 5、投資基金的設立、運營和管理的法律保障 6、海外融資,包括私募、發行債券和利用國外政府出口信貸所需的各項法律服務。 七、保險業務代理 1、協助起草,審核保險合同。 2、就項目保險的方案設計、談判、相應法律文件的制訂提供法律服務。 3、為國外保險公司在中國設立辦事處或其他分支機構提供服務。 4、就保險公司日常業務及對外投資提供咨詢服務 5、代理保險索賠和保險糾紛處理。 八、公司業務代理 1、公司的設立、變更、分立、合并及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和外商獨資企業的組建、分立、合并、清算相關的法律服務 2、各類企業的股份制改造和改組。 3、公司的破產和清算。 4、公司和企業經營管理,勞動關系中的法律問題。 5、各種形式的中國企業海外投資。 九、海事海商業務代理 1、代理船舶碰撞,海上污染,海上人身傷亡,海上客貨運輸,船舶租用,船舶建造、買賣、修理、海難救助、海損分攤、海上拖航、船舶及貨運代理、海上保險、船員勞務、船舶融資等海事海商案件的訴訟與仲裁。 2、提供公路、鐵路、航空運輸及多式聯運等領域的法律服務。 十、法律援助 1、承辦法律援助案件 2、為有需要的當事人提供無償的法律援助。 3、接受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邀請作專題法律講座。 法律顧問會員制服務收費參考標準 。ù笮推髽I、外資企業及法律業務量大的企業不適用此收費標準) 為了幫助中小企業或個人防范和化解商務中或生活中存在的法律風險,指導他們運用法律這把“雙刃劍”獲取更多潛在的和即得的利益,本律師推出的法律顧問會員制特惠活動。 凡參加該會員制法律顧問服務的企業和個人,平均每月只需交納數百元會員費即可擁有能夠為自己排憂解難,為企業保駕護航的常年顧問律師(會員服務條款見相關內容),實現您的“有事找我的律師談”愿望。 會員費用收取標準如下: A. 企業會員:全年會費:15000元; 半年會費:8000元。[包括企業負責人及員工] B. 個人會員:全年會費:8000元; 半年會費:5000元。[包括其配偶、直系親屬] 本律師鄭重承諾如下: 1. 會員在一年(半年)內沒有享受本律師提供的任何服務,服務期限順延一年(半年)。 2. 律師為會員服務中出現下列情形,會員費用全額退還: A.無故終止提供法律服務的; B.將會員的有關文件原件丟失致會員合法權益遭受損失的; C.將會員的商業秘密泄露給與其有競爭關系的第三方的。 3. 律師在為會員提供會員服務以外的法律服務,按收費標準優惠收取律師費。 注:上述費用不包括律師為會員服務而發生的案件受理、鑒定、翻譯、取證、差旅費及有關部門收取的各項費用。 法律顧問會員制服務條款 1. 針對會員及其員工日常業務活動或生活中遇到的法律問題提供咨詢意見和建議,諸如債權債務、投資置業、繼承、婚姻、勞動、名譽權、交通事故賠償、人身損害賠償、刑事案件等; 2. 針對會員的日常業務活動提供法律指導,對可能發生的法律風險進行評估和提示,并提供切實的法律解決方案和防范措施; 3. 協助會員辦理股權、知識產權(商標/專利/版權)的登記、轉讓、質押等手續; 4. 提供新近公布及修改相關法律法規及法院判例、商標、專利檢索服務; 5. 協助會員起草、修改、審查日常業務活動涉及的一般性法律性文件、合同文本、保密制度、內部規章制度; 6. 協助會員與客戶進行商務談判或法律糾紛談判,為會員進行法律指導和把關(全年5次,半年2次); 7. 為會員在日常生產經營活動或生活中發生的如債權債務、勞動爭議、知識產權糾紛等各類法律糾紛,提供解決方案和法律意見; 8. 協助會員策劃有關法律事務的運作方案,與有關單位交涉、投訴、發表律師聲明、出具法律意見書、律師見證書、律師函等; 9 接受會員委托,提供其他專項法律服務,按正常收費標準優惠收取律師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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