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簡介:
2000年畢業于山西財經大學法律系經濟法專業,獲法學學士學位,畢業論文中提出的觀點(我國應允許設立個人獨資公司)為先行公司法(2006年1月生效)所采納。 2001年考入云南省昭通市昭陽區檢察院,進入公訴科工作。工作期間,辦理各類刑事案件200余起,出庭支持公訴近200次,成功調解人身損害賠償糾紛20余次,多次受院領導指派,到公安機關提前介入,引導重大案件的偵查;多次被抽調到本院自偵部門參與偵查。 2004年8月辭去公職。同年年底加盟永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直接參與該分公司的籌建、開業工作,審核、制定了公司的全套規章制度;審核各類合同近百份;多次參與疑難、復雜理賠案件的處理;代理保險訴訟案件數十起。2005年初,被推選為深圳產險法律事務委員會委員。 2005年底回云南工作,加盟云南宏通律師事務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