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簡介:
本人律師職業,1988取得律師資格,2005年離職從事律師工作,本人能熟練運用計算機和辦公軟件。曾在工商部門從事行政執法工作26年,在工作期間曾擔任過,合同仲裁員、科長、隊長、秘書長等職,調解處理過涉及合同、建筑工程、產品質量、商標等方面糾紛案,擔任工商局法律顧問并為單位提供了許多法律方面意見為行政執法提供了準確的建議,同時為單位及許多民事主體代為進行民事訴訟。其中專門從事打假維權工作13年,具有一定打假維權理論基礎和實踐經驗,曾被國家工商總局及中消協表彰和獎勵。 05年6月離職后被藥業集團公司聘為集團法律顧問,期間專門從事全國范圍內的仿冒該公司“相關產品”的市場維權的組織、領導和實施工作。2001年以來,在全國范圍內有40多家企業生產仿冒產品,并在全國30個省的部分藥品批發和零售市場的銷售,經過半年的維權工作這些產品的生產和經銷單位先后被各級工商、質監、 衛生、藥監等行政執法部門的查處,同時對江西、四川、河南、福建、廣東等省內的部分企業經當地質量技術監督局批準備案的普通食品用藥品名稱“相關產品”的產品企業標準、包裝標準、產品條形碼,申請省級質量監督局責成相關主管機關依法撤消,對構成專利侵權的部分企業提起民事訴訟,賠償經濟損失10萬余元(到位資金),正在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案一件,賠償金額六萬元。05年11月13日中央電視臺的每周質量報道對江西等地的部分仿冒企業的違法行為進行曝光,11月14日集團公司在北京召開新聞發布會,本人以集團公司法律顧問名義參加并公布“嚴正聲明”,同時接受了中央電視臺等多家新聞媒體的采訪。通過半年多的市場維權工作使集團公司及子公司的主導產品在市場被仿冒蔓延趨勢從根本上得到了有效的遏制,該工作在年終公司會議上得到集團公司和相關子公司的領導肯定,目前這項工作正在進一步深入的整治和訴訟索賠當中。 在實施“打假維權”工作的同時,還若干次的對該公司省級及大區經理及相關的人員,進行了“打假維權”方面的業務及法律知識的培訓,目前該公司的這些人員基本上都有獨立開展此方面的日常調查、取證、匯總及制止情節較輕的違法行為的工作。 本人曾在工商工作期間負責打假維權工作及在集團公司市場維權工作中,與國家及全國各級相關的行政執法機關建立了一定工作上的關系,便于開展維權工作的聯絡和溝通。 此外,本人較適合于建筑、行政訴訟、合同、民事、勞動等方面法務工作 另外本人身體健康,家庭無任何負擔,適應于企業長期出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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