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簡介:
趙超宇律師,三門峽律師非訴訟業務委員會主任,三門峽市律師協會醫事專業委員會,三門峽仲裁委員會仲裁員,三門峽法學會、三門峽仲裁法學會常務理事。2000年被評為“人民滿意的律師”,2001年、2002年連續被評為“優秀律師”,2007年“十優律師”,2008年被三門峽市委宣傳部評為“優秀職工”。2000年起任藍劍律師事務所主任至今。 趙超宇律師1991年畢業于東北大學黃金學院, 1993年修完中國科技大學MBA專業。后鄭州大學法律本科畢業、考取律師資格。1995年開始專職從事律師職業。 代理烈士家屬索賠案,為河南省第一例,避免烈士流血、烈屬流淚悲劇的重演;為顧問單位非訴訟代理,僅用了三天半時間,就使旨在收取管理費而阻撓施工的農民主動散去,創造了三門峽建筑企業不向農民交管理費的第一例;代理強奸案件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開創了三門峽市強奸案件提起精神損害賠償的先河;為一搶劫案辯護,成功地改變了定性,改變為敲詐勒索,當事人被不起訴;作為一故意殺人案犯罪嫌疑人律師,成功改變定性為正當防衛當即釋放;為某人行代理上訴,省高級法院采納了代理意見,改判上訴人不承擔責任…… 十五年來,共為一百多家企事業單位和個人擔任法律顧問,辦理了近500件刑事、民事、經濟、行政和非訴訟案件。從1998年起,主要辦理金融、房地產及其他不動產等經濟案件和職務類、經濟類犯罪案件。曾經發表《超期羈押若干問題淺探》、《勞動關系和勞務關系的區別》、《烈屬可否請求賠償》、《來電顯示是否侵犯隱私權》、《淺談律師函在律師業務中的應用》、《解讀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等二十余篇論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