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簡介:
張咸飛律師,男,漢族,安徽廬江人,1979年2月出生,畢業于安徽師范大學法律系,現執業于安徽新洲律師事務所。 張咸飛律師大學畢業后在中國農業銀行巢湖分行從事三年多法務工作,積累了豐富的金融知識及企業法務經驗。張咸飛律師2004年以高分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后便一直從事兼職律師工作,三年來承辦案件80余起,承辦案件涉及刑事辯護、人身損害賠償、經濟糾紛、房地產糾紛、金融債權維護,張咸飛律師本著為當事人謀取最大利益為宗旨,所承辦案件均取得了較好的法律效果。張律師并曾擔任數十家公司法律顧問。 企業及個人法律顧問業務、商務及訴訟調查業務是張律師主要的業務方向,張律師有著扎實的工作態度,堅信法務人員存在的意義,是防火,不是滅火,有效的防范當事人的法律風險才是最必須的。張律師在金融法律事務、房地產法律事務和民事經濟案件代理方面有著豐富的執業經驗,在刑事代理和辯護中業績突出。張律師在金融業并有豐富的人脈,能夠提供較好的融資法律服務。 張律師現為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會員,安徽省律師協會會員,安徽省法學會成員,安徽省法律援助中心志愿律師,合肥市“148”法律熱線咨詢律師,安徽省維護婦女兒童權益站律師。 張律師及其所在的律師事務所承辦的重大案件有:安徽新力軟件有限公司知識產權糾紛案;北京恒潤公司訴合肥科技館著作權糾紛案、浙江中強集團公司訴安徽省環宇公司工程款糾紛案;安徽金豪貿易有限公司訴河南焦作譽豐公司及焦作信用社貨款及保管合同糾份再審案;金湖新村業主委員會訴房地產開發商案;定遠縣吳圩鎮南吳村委會訴農民集體土地承包糾紛案;高偉販賣毒品案;馬長生李靜偉走私文物案;邵蓉史興華傳播淫穢物品案(即“中國黃網第一案”);胡斌黑社會案;郭曉峰訴六安市公安局交通事故責任認定行政訴訟案;費廷文訴淮南市公安局違法行政案;合肥市“福海新居”(原“八百戶”拆遷安置項目)建筑材料租賃糾紛案;史進訴中國工商銀行合肥市分行儲蓄合同糾紛案;孫地軍訴中國人壽保險公司合肥市分公司保險合同糾紛案等。 張律師熱愛學習希望通過不斷的學習來提高自己,閑暇之余自學了財務知識并取得助理經濟師資格。張律師外語水平良好,已通過大學英語六級。 張律師熱愛鉆研業務知識,已在《安徽律師》《中國社會科學學報》上發表學術論文數篇。 張律師的法律職業資格證書號碼:A20043414000436,律師執業證號碼:120401111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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