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簡介:
一九八五年進入福州市郊區(晉安區)人民法院,長期在基層法庭、民事審判庭、經濟審判庭、刑事審判庭及執行庭從事審判工作,具有豐富的審判實踐經驗。二00二年通過首屆國家司法考試取得法律職業資格。二00四年取得經濟師資格。二00三年起在福建方圓統一律師事務所從事專職執業律師工作,在執業中充分利用長期積累的司法實踐經驗,結合扎實的法學理論基礎,對代理的法律事務有著獨到、深刻的見解,取得較好的實際效果。如在刑事辯護尤其經濟犯罪辯護中,深知司法機關辦案規程,擅長運用嫻熟的技巧結合事實證據,所作辯護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審判產生客觀影響,取得較好的辯護成果。在貿易糾紛、工程投資、企業收購、股權轉讓等領域積累大量訴訟實踐經驗,所代理的案件成果顯著,獲得當事人好評。作為法律顧問,完成若干家合資企業法律文件的審核,出具法律意見書,幫助客戶實現企業的收購、股權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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