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楊德壽 ]——(2009-8-12) / 已閱13537次
三鹿系列刑事案被告人犯罪行為的定性問題
楊德壽
3月26日,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對三鹿系列刑事案件作出二審裁定,依法維持一審對張玉軍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判決;對耿金平以生產、銷售有毒食品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的判決。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受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委托宣判:原三鹿集團董事長田文華被維持原判。
至此,三鹿系列刑事案件算是給全國百姓一個說法。但從一、二審判決對這些被告人的定罪來看,讓人感到費解。同樣為生產、銷售添加三聚氰胺的奶粉,卻判決出三個罪名:分別是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和生產、銷售有毒食品罪。
關于本案在審理中查清的犯罪事實,雖極盡網絡搜索亦未能找到,因此無法對判決書做具體的評判。然而對因生產同樣的產品而導致的不同罪名,從事多年律師工作的作者來看,這個案件的一、二審判決的定性都是混亂和令人費解的。
一、兩審法官對有關罪犯的犯罪定性
法官在審判中對有關罪犯的犯罪定性指的是,對他們犯有何種罪行的一種判定,亦即法官在判決中認定的罪名是什么。
田文華、王玉良、杭志奇、吳聚生被認定為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張玉軍、張彥章、高俊杰、薛建忠、張彥軍、肖玉被認定為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耿金平、耿金珠、張合社、、張太珍、楊京敏、谷國平、董少英、董英霞、宇文對、趙勝茂、卞更順被認定為生產、銷售有毒食品罪。
二、刑法規定的相關罪名
為說明問題,我們有必要將《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的三種罪名規定列舉出來:
1、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和生產、銷售有毒食品罪
刑法第三章規定了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其中第一節規定了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罪。該節中,第140條和141條分別規定了“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和“生產、銷售有毒食品罪”。前者指生產者、銷售者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且銷售金額在五萬元以上的行為。量刑以銷售金額為梯度分別可判拘役、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以及并處罰金的刑罰。后者指在生產、銷售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銷售明知摻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為。其量刑不論銷售金額只按情節輕重,分別處以拘役、有期徒刑直至死刑。
2、危害公共安全罪
刑法第二章規定了危害公共安全罪。這是我國刑法規定中最嚴重的罪行系列,量刑亦最重。與三鹿系列刑事案審判引用有關的法律條款是第114條和第115條。第114條規定:放火、決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破壞工廠、礦場、油田、港口、河流、水源、倉庫、住宅、森林、農場、谷場、牧場、重要管道、公共建筑物或者其他公私財產,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115條規定:放火、決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過失犯前款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該兩條法律規定實際上還是一種犯罪行為模式,即采取的都是放火、決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破壞公共設施或公共財產危害公共安全,所不同的是第114條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第115條是已導致他人重傷、死亡或者公私財產重大損失。量刑的幅度因是否造成嚴重后果和主觀上的故意或過失而有所不同。過失犯罪亦可判處拘役或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關于三聚氰胺
在此專門論述三聚氰胺,是因為作者相信:這種化合物在三鹿系列刑事案中對案件性質起著決定性的作用。
1、如何被引起關注
三聚氰胺最早引起關注起因于2007年的美國寵物食品污染事件。當年3月15日,美國食品和藥品管理局(FDA)接到一家名為“菜單”的寵物食品制造公司發來的一封信,稱有14只寵物吃了他們公司的產品后突然死亡。緊接著FDA開始收集線索并派出科學家進駐寵物食品加工廠,提取樣本進行化驗,最終把目標鎖定在三聚氰胺身上。FDA分析了210種寵物食品,其中130種含有三聚氰胺。巧的是,當時美國康奈爾大學正好在進行一項關于寵物食品味道的測試,他們化驗了那些喂了“菜單”牌貓糧的貓,在它們的腎臟中發現了殘留的三聚氰胺 。至此,三聚氰胺才引起美國公眾注意,中國公眾直到2008年下半年才開始注意三聚氰胺。
2、物理化學性質
三聚氰胺(Melamine),俗稱密胺、蛋白精,是一種三嗪類含氮雜環有機化合物,被用作化工原料。它是白色單斜晶體,幾乎無味,微溶于水(3.1g/L常溫),可溶于甲醇、甲醛、乙酸、熱乙二醇、甘油、吡啶等。三聚氰胺李比希于1834年合成,早期合成使用雙氰胺法,目前較多采用成本較低的尿素法。
3、與三聚氰胺有關的最新研究成果
此前已知,只有長時間大劑量服用三聚氰胺才會導致大鼠產生腎結石。后來,三聚氰酸(Cyanuric Acid)也上了黑名單。實驗表明,三聚氰酸也只有在大劑量的情況下才有致癌的可能,寵物食品中含有的少量三聚氰酸頂多造成寵物的胃部不適,不大可能殺死它們 。
去年5月,加拿大圭爾夫(Guelph)大學的科學家發表一份研究報告稱,三聚氰酸和三聚氰胺混在一起會形成一種晶體,阻礙腎臟的正常生理功能。到目前為止,科學家們仍然在對這一假說進行深入的研究。而另外一些科學家則認為,也許還有某種尚未被發現的化學物質和三聚氰酸或者三聚氰胺起了某種化學反應,生成了某種有毒物質,造成了寵物的死亡 。
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FDA)食品安全高官史蒂芬•桑德洛夫2008年11月28日表示,研究發現,在食品中只有同時含有三聚氰胺和三聚氰酸這兩種化學成分時才對嬰兒健康構成威脅 。
雖然三聚氰胺和三聚氰酸共同作用下才會導致腎結石,但是三聚氰胺在胃的強酸性環境中會有部分水解成為三聚氰酸,因此只要含有了三聚氰胺就相當于含有了三聚氰酸,其危害的本身仍源于三聚氰胺。
4、用途及政府管制
三聚氰胺有時也被稱為三聚氰胺甲醛樹脂,常用于制造日用器皿、裝飾貼面板、織物整理劑等,在日常生活中最常見的應用是塑料碗碟。這類器皿通常標有“不可以在微波爐中使用”的警示,因為器皿受熱后有可能散發毒性。由于這個緣故,在中國以外的地區已開始禁止利用含有三聚氰胺的塑料來放置食物 。
寵物食品污染事件以前,美國也曾禁止食品工業使用三聚氰胺。它之所以被禁不是因為它本身有毒。實驗表明,大鼠只有在長時間服用大劑量三聚氰胺之后才會引發膀胱癌,且這種作用是間接的 。
2007年寵物食品污染事件后,根據當時最新的研究成果,美國禁止于飼料中添加三聚氰胺。美國食品及藥物管理局(FDA)還對食物中三聚氰胺的含量訂立標準 。
在我國,國家食品質量監督檢測中心在2008年9月13日指出,三聚氰胺屬于化工原料,是不允許添加到食品中的,故暫未設定像農藥般的殘留標準限制。10月8日,衛生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農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和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聯合發布公告,制定三聚氰胺在乳與乳制品中的臨時管理值 。
四、被告人對三聚氰胺的認知程度
2007年美國寵物食品污染事件以后,人們才開始對三聚氰胺有了進一步的認識。之前三聚氰胺被認為毒性輕微,1994年國際化學品安全規劃署和歐洲聯盟委員會合編的《國際化學品安全手冊》第三卷和國際化學品安全卡片也只說明:長期或反復大量攝入三聚氰胺可能對腎與膀胱產生影響,導致產生結石。美國寵物食品污染事件的初步調查結果認為:摻雜了≤6.6%三聚氰胺的小麥蛋白粉是寵物食品導致中毒的原因,為上述毒性輕微的結論畫上了問號 。
調查表明:在我國,三聚氰胺絕不是“偶然”污染了牛奶或雞蛋。它是專門研制——從化工廠廢渣中提取,專門生產——有公司產品是“生物蛋白精”,又有專門使用范圍——需要提高蛋白含量的產品。由三聚氰胺變身“蛋白精”明顯是一個研發、生產、銷售的一條龍。在動物飼料中加三聚氰胺,已成公開的“行業秘密”。在飼料中加三聚氰胺,五年前從水產養殖行業開始,后逐漸向畜禽養殖等行業蔓延 。
對公眾來說,對三聚氰胺是否了解并不影響法官對案件性質的認定。關鍵是看被告人在食品中使用這種東西時,他做為行為人是否清楚這種東西的性質。那么,作為三鹿系列刑事案件的被告人,他們所知道的三聚氰胺又是什么呢?作者相信,他們所知道的三聚氰胺,就是一種“蛋白精”,是可以在食品中提高品質的東西,能夠讓自己生產的不合格奶變為合格。他們甚至有可能認為“蛋白精”本來就屬于蛋白質范疇,所不同的只是它不是動物身上或植物身上長出的,而且會認為它是一種“濃縮的蛋白質”。至于這種東西為什么這么神奇,他們是不會關心的,真正關心這種神奇原理的只能是那些生產“蛋白精”化工科技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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