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張全生 ]——(2010-1-3) / 已閱40686次
俗話說,小勝憑智,大勝靠德,醫院的醫護人員一舉一動都牽涉到患者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人命大于天,醫護人員的行為容不得半點疏忽和懈怠。醫德建設既是表現一家醫院員工的精神風貌,同時也是該家醫院的立身之本和取得良好經濟效益的前提,良好的醫德和精湛的醫技是醫院取信于民的關鍵,由于片面的強調經濟效益而加強醫院的硬件建設,疏忽和輕視醫院的軟件投資,不是把患者看作自己的服務對象而是把患者看作巧取豪奪財富的源泉,結果是涸澤而漁,從情感上就把患者推到自己的對立面,是醫患雙方的關系日趨緊張,這樣即使取得的一時的蠅頭小利,隨著時間的推移也會流失殆盡,醫院陷入惡性循環的境地,最后受害的還是醫院。
加強醫院的醫德建設是擺在現階段醫院和衛生行政部門的首要任務,同時不要把加強醫護人員的醫德建設表現在文件中,更不應該把醫德建設寫成口號固定在墻壁上,醫院的醫德建設不是讓衛生行政部門首長和醫護人員用口說的,而是要讓他們實實在在去做的。衛生行政部門不斷加大對醫院的經營者,尤其是公立醫院的經營者的管理與監督,堅持公立醫院為社會大眾提供醫療服務的社會主義性質,堅決杜絕公立醫院的科室對外承租,醫護人員和經濟效益掛鉤的做法,確立公立醫院是全民事業單位的為患者提供的醫療服務的同時,實行微利經營。要求該類醫院與民營醫院、合資醫院和外資醫院在經營思路上應該有嚴格的區別。為了能使公立醫院保持正常的經營,政府部門在加大財政投資的同時,把醫院的醫德建設作為政府投資、醫院經營者職務升遷、醫院年度評先評優的條件,實行一票否決,給公立醫院的經營者灌輸醫院的醫德建設是醫院的立足之本,高尚的醫德、精湛的醫技,輔助于尖端的醫療器械,對患者多采取人性化的治療措施才能確保公立醫院在市場經濟大潮中立于不敗之地。無論何時高尚的醫德、精湛的醫技,輔助于尖端的醫療器械三者的順序不能更改,這也是公立醫院吸引患者、留住患者,形成患者與醫院的雙贏局面和醫院在取得社會效益的同時才能夠取得最大的經濟利益根本保證。政府部門在進行醫療機構改革和完善醫療保障的各項具體措施同時,改變對公立醫院以“經濟指標的完成情況”作為主要考核目標的管理模式,加大對公立醫院的醫德教育,實行對公立醫院“經濟管理”和“醫德教育”兩手都要抓,兩手都要硬的社會主義公立醫院的特有管理模式,處理好兩者的關系,努力實現雙贏。
醫院的經營管理者在醫護人員上班的第一天起就有意識的讓他們清楚他們各自所在的崗位的職責、具體要求、他們的權利、義務、干好該崗位工作的前途,干不好該崗位工作的后果,把醫德建設作為對該崗位考核的具體內容。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實行不定期的突擊暗訪,通過查病例、回訪患者的形式,抓一些具有代表性的典型人物,設置舉報電話和信箱,積極處理患者的投訴,防止醫院的醫護人員對患者進行吃、拿、卡、要、收受患者的紅包。防止醫護人員巧立名對患者進行濫檢查、濫化驗,開大處方等不法行為,把醫德建設與醫務人員的職稱評定,工資、職務掛鉤。此外,對醫護人員的職稱、職務、工資,實行動態管理,建立與之相適應的申訴、及向有關部門提出暫緩職務升遷調動,暫緩評定職稱,或職稱、工資調級的建議,暫緩送交有關材料等一系列懲戒制度,協調醫院與醫療衛生管理部門以及醫院和人事、組織部門及社會其它部門的關系,確保這些職能部門醫護人員的職務升遷、職稱評定工資調級等方面充分尊重醫護人員所在醫院的各種建議和意見。嚴厲打擊這些部門在牽涉醫護人員切身利益的暗箱操作,堅決杜絕所謂的“潛規則”,盡量實現公平、公正。通過職代會和全體職工大會完善向有關部門提出建議和暫緩提交有關材料的條件與程序,并且取得有關部門的支持與配合,積極發揮醫院工會的作用。努力在各自的職權范圍內通過合理渠道規范醫護人員的行為,加強對他們的醫德教育。
(3)在現有醫療機構改革的基礎上,加強對醫院的名稱管理,轉變醫院的服務理念,正確理解“救死扶傷”的含義。
近一些年來,醫療機構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導致百姓看病難、看病貴,醫患糾紛矛盾突出,在一些地區已經局部的影響到該地區的醫療衛生機構的正常醫療秩序,某些醫療機制到了必須進行改革的地步,國家在這方面也確實采取了一些措施諸如各種醫療保障機制的建立和醫院內部的體制改革,力度還比較大,也確實取得了一些效果。但是,醫療領域的深層次矛盾仍然存在,醫患雙方緊張關系沒有得到徹底緩解,深化醫療機制改革還大有必要。
第一、在社區(村委),街道辦(鄉鎮)、設置全科醫院,縣市設立以當地多發病、常見病為主的專科醫院和規模較小的綜合性醫院,省會城市及北京、上海等世界型大都市應當設立大型專科醫院和綜合性醫院,并且配備與該醫院的資質相對應的醫護人員、醫療設備,方便群眾就近就醫,充分運用現代通訊、網絡技術,開展遠程教育和學術交流,同時輔助基層醫院骨干的醫護人員定期到資質較高的醫院學習進修,讓資質較高醫院的有關專家到基層醫院進行掛職鍛煉,為基層疑難危重病人提供醫療應急服務。規范醫院名稱管理,使基層患者從醫院的名稱上就能判斷出該家醫院的性質和主營范圍,自己所患的疾病應在哪家醫院進行醫治。逐步加大對公立醫院醫護人員醫療服務行為監督的力度,實行公立醫院醫療藥品和醫療器械競標采購機制,盡量做到醫療單位和醫療藥品、醫療器械廠家的直銷方式,減少中間流通環節,降低醫療成本。正確定位各類醫院的性質,為了提高服務質量和增強醫護人員的責任心,在醫療系統引入競爭機制實行公立醫院、民營醫院、合資醫院,外資醫院共存的局面,對公立醫院內部的醫護人員實行招聘制,進行動態管理,醫院的醫護人員在給病人開具的處方書寫要規范,病歷書寫要詳細具體同時要有主治醫生護士和病人家屬的諸頁簽名,規定醫護人員在給患者用藥、手術和護理方面的內容及醫生對患者的釋明權等作為醫護人員的書寫病歷時的法定內容記載在病例中,患者及其家屬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10條規定復制病歷時,應當把與患者有關的主客觀病歷一塊交給患者,不斷擴大患者的知情權,以有利于解決雙方糾紛時信息大致對等。此時還應當要求醫院有處理危機病號的特權,處理好病人病情的緊急性與病歷書寫的程序性關系,在有條件的醫院根據其經濟狀況結合起自己的要求可在手術室、醫護辦公室及病房配備必要的監控設備,嚴格培訓監控設施的監管人員,監控設備可有政府獨家出資或政府與醫院合資的形式配備,監控室由政府專門機構統一監管并負責其正常的運營與維修。監控錄像的調取、查閱,是醫療糾紛處理機關和司法機關及其這些機關授權的有關人員的權利,其他機關和人員都無權調閱。提升醫院的醫護人員醫德考評在綜合績效考核的比例,采取靈活多樣工資管理辦法,努力是公立醫院的員工人人都有危機意識。糾正公立醫院的醫護人員和醫院經營者把經濟利益作為醫院唯一的價值取向的錯誤傾向,處理好醫療器械檢查患者與醫護人員的手工排查關系,實實在在的減輕患者看病貴的問題。
第二、改變醫患雙方的醫療觀念,患者應當明白,不同資質的醫院,經營范圍不同的醫院,醫療疾病的種類和內容是不同的。醫院應當正確理解“救死扶傷”的含義。對于不屬于自己的經營范圍的疾病,只能根據自己的醫療條件做必要的應急處理,然后說服患者家屬將患者轉到對口的醫院或資質較高的醫院進行治療,并對此提供必要的幫助,以防貽誤患者的病情或對患者進行誤診。
(4)、政府部門,在學生的初級中學階段就應當加強全科醫學的基礎知識和醫療常規的普及教育,提高人們的醫療基礎知識水平。以便患者及其家屬在醫療服務合同中有更多的言語權,同時在醫療服務過程中不斷擴大患者的知情權,在治療方案、手術措施、服用藥品、醫療護理等方面有更多的選擇權。
(5)、為了及時的處理醫患糾紛,維持正常的社會秩序,有關部門應該對《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等法律法規進行修改。改變有衛生行政部門作為解決醫患糾紛的行政調解機關的制度,修改《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50條的有關標準,使患者的經濟賠償的有關項目、標準與國家法律規定其他的種類的人身損害標準相統一,最好在縣級以上政府成立專門仲裁機構,在醫患雙方和解不成的情況下把仲裁程序作為醫患糾紛處理的前置程序,仲裁機構,獨立于衛生行政部門隸屬于縣法制局,縣法制局只對醫患糾紛仲裁機構實行業務上指導,該機構在性質上屬于社會中介機構,仲裁員在社會上實行聘任制,聘任對象為,退休的醫生,退休法官,律師以及政協委員和人大代表中臨時隨即抽取。消除雙方當事人對仲裁員的偏見與誤解,由地方人大制定地方規章規定該仲裁機構的辦案程序,保持仲裁機關極其具體辦案人員的中立性,防止寵醫,媚醫現象的發生,保證案件及時、客觀、公平、公正的處理,使仲裁機關切實做到解決糾紛緩解矛盾的作用。
(6)加大衛生行政部門的管理權限,建立有效的管理機制,確保公務人員嚴格執法和公平執法,完善和健全監督機制,落實行政問責制度,依法處理衛生行政部門的公職人員懈怠瀆職與違規執法行為。努力實現衛生行政管理部門能夠進行優質、高效的行政管理,以達到凈化我國醫療服務市場,減少發生醫療服務糾紛,使目前矛盾比較對立的醫患雙方,情緒趨于平和,關系日益和諧。
(7)政府部門在加大對醫療機構管理及整頓醫療服務市場的同時,嚴厲打擊醫托、醫鬧的非法行為,確保醫患雙方各自的合法利益不受侵犯。
醫療服務市場出現的醫托和醫鬧是極不正常的社會現象,追其原因都是為了自己各自的不正當利益,都是非法行為。由于醫療服務機構與醫務人員沒有擺正自己在醫療服務過程中正確的價值取向,片面的追求所謂的經濟利益,而將醫療機構的內部科室出租給他人,或者雇人充當醫托采取欺騙和強制的行為侵犯患者的利益。患者在發生醫療糾紛后,維權之路的曲折漫長和艱辛,迫使患者不得不采取雇傭”醫鬧”的方法來維權,盡管《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58條對“醫鬧”現象做出了處罰的規定,但由于醫患糾紛雙方信息不對等的因素,最后,醫患糾紛雙方和解及行政調解的處理結果大多都以犧牲患者利益為代價,這也使患者間接地意識到采取醫”鬧現”維權,從中可以看出醫鬧的存在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可是,在某些地區,醫托、醫鬧已經發展成為某些社會閑散無業人員的專門職業的不正常現象。針對此種社會現象只有政府部門在加大對醫療機構管理及整頓醫療服務市場的同時,制定嚴格的執法和監督體制,確保醫患糾紛能夠得到公平合理的解決。同時采取有效措施嚴厲打擊醫托、醫鬧的非法行為,確保醫患雙方各自的合法利益不受侵犯。才能使醫療服務市場出現的這種非正常現象喪失其生存的的環境和條件。
長期以來,我們從復雜多變的社會管理實踐中,總結出一整套便于管理、有利執行的行政管理體制,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客觀情況的變化,有的行政管理方法顯得落后于時代。補充、修改、完善衛生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利用現代科技技術解決現實生活中存在的復雜問題,在行政管理方面做到客觀、公正,在行政執法方面做到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正確,處理程序合法,同時做到情、法、理結合,靈活性與程序性相統一,進行行政管理和行政執法時充分考慮立法的目的及立法背景,運用法條、法理和法律基本原則解決現實生活中的復雜問題。采取權力機關監督、行政監督、司法監督、輿論監督和廣大大人民群眾的監督相結合的監督方法,堅決依法辦事,預防和消除行政機關及其公務人員腐敗行為的發生。消除執法人員與行政行為相對人之間思想上的對立、抵觸情緒,調動執法人員的積極性,采取必要措施進行人性化管理和執法。堅持教育、預防為主,執行、處罰為輔的方針,勸說行政行為相對人主動放棄自己與法律法規不相容的做法,使他們由行政管理的相對人逐漸變成行政管理的協助者,最大限度的降低行政管理與行政執法的成本。
醫患糾紛發生的原因主要在醫療機構和衛生行政管理部門以及各種醫學會,醫療知識比較專業,醫療方面的法律法規和一些法律規范大部分是醫學方面的人士制定,他們在制定這些法律法規方面,不可能或者不愿站在患者的角度來考慮問題,截止到現在除了《執業醫師法》《職業病防治法》和《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等幾部屈指可數的法律法規外,其他的都是衛生部發布的部門規章,因此醫療糾紛處理起來程序繁瑣時間漫長,賠償標準低,有必要將醫療事故、醫療傷害,有關的單位除了追究他直接責任人外還應把單位的行為列入《刑法》追究的對象,加大這些單位的違法犯罪成本。修改不合理醫療法律法規,保證患者較快的時間內得到比較公平的賠償。
為了保證衛生公務人員的勤勉、敬業,除了在《公務員法》里規定對違規的公務人員處理外建議,制定《行政管理法》和《行政執行法》《行政問責法》《行政監督法》,其中《行政管理法》包括行政確認,行政許可,行政給付,行政救濟,行政征收、行政征用、行政處罰、行政機關的上下級關系、行政機關與其他機關的關系等方面的內容,《行政執行法》主要對上級部門下發的任務的落實,具有給付內容生效的公文文書的執行、落實、監督和其他種類的行政機關、司法機關的協助執行作出規定。《行政監督法》從監督的主體、對象、程序、權限,監督機關和人事部門、司法部門等關系作出規定,《行政問責法》從問責主體,問責對象,受案范圍、問責程序,處理種類、救濟渠道等方面作出規定,使《行政管理法》《行政執行法》《行政處罰法》《行政訴訟法》《行政復議法》《行政問責法》《行政監督法》《國家賠償法》《公務員法》等組成完整行政法體系,明確行政機關極其公務人員的權利義務。
醫患糾紛從小的方面看是醫生或者是醫院與患者之間的糾紛,從大的方面看它反映出醫療行業和醫療管理機關責任心的缺失,這方面的法律法規規定的不公平,規定的太概括所導致。解決好醫患糾紛牽涉到社會的衛生行政管理部門、勞動人事部門,教育部門、紀檢監察部門、司法機關、新聞媒體等有關部門的方方面面,是一個龐大的系統工程。我們有幸的看到新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在患者的知情權方面有所擴大,在解決醫患糾紛時就解決的案由方面,吸收《合同法》的權利競合的法律理論,政府部門在醫療機構改革方面也有一系列動作,在提高全民醫學知識以及全民健身也采取一些措施,這些舉措雖然在改變國民的就醫難、看病貴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但這些工作與患者的實際要求還有一定距離。不斷完善這方面的立法,制定能夠真正代表廣大人民群眾意志和利益的法律法規來,并能夠健全完善行政執法、行政問責,行政監督的機制,醫患糾紛就會也來越少,醫患雙方的關系才能逐漸趨以和諧。
張全生律師
專業領域:婚姻法,合同法,勞動法等
工作單位:河南白云山律師事物所
通訊地址:河南省嵩縣城文化路社區管理辦公室
電 話:13015560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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