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熊利民 ]——(2011-1-24) / 已閱58189次
今天,在臺灣已淪為在野的國民黨負責人,正力圖洗刷執政時期(1950-2000)的一個名詞:“外來政權”。這當然與臺灣近年來“民主化”、“本土化”的氣勢有關,更可能與長時期戒嚴,抹不去的黨國體制有關。
1949年12月,中華民國政府遷臺,國民黨輸掉中國大陸的政權,與中共隔海對峙。臺灣沒有被“解放”,既拜東西冷戰之賜,也與蔣介石和他領導的黨,抱著“毋忘在莒”精神,企圖重整大業,雪恥“復國”的努力有關。[46]法理上,1947年國民政府行憲后,黨國體制不再,但有幾個因素使遷臺的國民黨政權,仍擺脫不掉大陸時期的“遺產”:一、遷臺的中華民國政府延續了大陸時期的法統。1950年3月1日,蔣介石復總統職,形式上宣布繼續實行憲政,中央政制五院、國民大會均不改變,地方推行地方自治并進行省市民意代表的選舉。不過,由于情況特殊,總統由蔣介石長期擔任近30年,黨、政、軍大權在握,也不能免除個人崇拜。最高民意機構,以國民黨籍占絕對多數的國民大會代表及立法委員、監察委員,長期留任達四十四年,被稱為“萬年國會”的“老賊”。這樣以國民黨一黨獨大的體制,實與政黨政治有很大落差。二、撤退到臺灣的中華民國政府,有中共的“解放”叫囂、地下活動(匪諜)的文攻武嚇,復有臺獨勢力、臺灣地位未定論者的威脅。為此,除了維持憲法的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外,更于1949年5月20日起實施戒嚴達三十八年之久。戒嚴體制下的民主,徒具形式,人民的言論、思想、行動、組黨等自由,深受限制。三民主義加上反共抗俄的國策,形成牢固的意識形態,軍、特、警權力超越法治范圍,形成白色恐怖,臺灣一時未能去除黨國體制的陰影。三、這時期的權力中樞是國民黨,由于抗共失敗,國幾不國,黨幾不黨,乃有黨務的“改造”。1950年8月5日,中央改造委員會成立,國民黨反而向中共吸取嚴密組織經驗,重拾列寧式的治理原則,自命為“革命民主政黨”。民主一旦加上革命,政黨一旦具革命性,離民主就遙遠了。[47]
1980年代,蘇聯解體、東歐的巨變,也直接沖擊國、共兩黨。1976年毛澤東過世,1978年鄧小平時代登場。鄧雖堅持毛思想的正統和共黨專政,但在理論上已背離“不斷革命”論,以“改革”、“開放”作號召,要求黨、政分開,開始擺脫馬列主義意識形態的枷鎖。在追求民族國家的利益、改善老百姓的物質生活基礎上,不造神、不搞階級斗爭、不玩群眾運動,恢復市場經濟,實行政、企分離,引入外資企業,私有財產空間愈來愈大,民間自主活動領域也見擴張;“新中產階級”出現,有無可能形成西方推動民主的中產階級,仍待觀察。不過這些經濟發展策略,與世界經濟體系接軌,顯然對中共黨國體制帶來不小的沖擊。顯著的事實是,至今中國大陸各級“單位”的控制力大大減弱、群眾運動停歇、“告別革命”之聲四起。從中央到地方黨組織力也有削弱之勢,極權主義(totalitarianism)政治大見消退。雖說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招牌仍高高掛起,畢竟此時“黨國”,已非彼時“黨國”。
在臺灣,蔣介石時代(1950-1975)施政目標是建設臺灣、光復大陸,偏重穩定發展、厚積國力,政權開放的程度有限。蔣經國時代(1978-1988),由于經濟繁榮,政治參與呼聲高,逐步開放政權。1986年9月,最大的反對黨民進黨成立;1987年7月15日,解除戒嚴令;1988年1月,正式開放黨禁、解除報禁。人民獲得組黨、集會、出版、言論、思想的充分自由。蔣經國更揚棄個人崇拜,走向民眾,他逐步施行民主,給臺灣帶來的不啻為一場“寧靜的革命”。李登輝時代(1988-2000),以臺灣人出任總統,強調民主化、本土化,1991年5月宣布終止動員戡亂,廢除憲法臨時條款及增修條文,1992年國民大會、立法、監察委員全面改選完成。1993年8月,國民黨第十四次全國代表大會,修訂黨章,明確定位為“民主政黨”。至此,不論在口號上、實質上,國民黨都揚棄了百余年來的革命魔咒。[48]于是從中央到地方,民主化的結果,使臺灣真正告別了黨國體制。2000年,民進黨的陳水扁贏得了總統選舉,更大的意義是在中華民國執政近七十二年的國民黨淪為在野黨,“政黨輪替”,臺灣正式宣告進入“政黨政治”的新時代。
五、結論
2005年6月16日,在臺灣的中國國民黨進行黨員直選黨主席,結果馬英九當選。這是百年老店的國民黨,在2000年政黨輪替變身為在野黨,化革命政黨、支配型政黨為普通政黨、民主政黨后,再寫民國政黨史的新頁。其意義是見證二十一世紀民主潮流,也為國民黨帶來生機和中興的希望。[49]更重要的意涵是:只有黨內民主,才能形成真正的民主政黨,才可保證民主政治的落實。
如果說2000年臺灣的政黨輪替是中華民國走向民主政治的里程碑,那么回顧近百年來的中國政治,由帝制轉型到民主,至少有三次重大的轉折(附圖三):
1911年辛亥革命是政治轉型第一階段。此前是傳統帝制,此后是西方政黨政治的移植與試行期。民初幾可成真的民主政治,被具有現代性的集權主義者袁世凱擊垮,[50]接著南北分裂,文人、武人各挾國會、黨派作政治權力分贓的纏斗,民主淪為政爭手段,最后由蔣介石率黨軍收拾殘局。這是西方政黨政治移植的第一次挫折,也是由帝制轉型為民主政治的首次失敗。要解中國政治困局的仙丹妙藥,國民黨、共產黨都找上了蘇聯。
1920年代,國、共兩黨均向十月革命后的蘇聯取經,都得到列寧式政黨組織的秘方。政治動員型的革命會導致黨治國家(party-state)的興起,[51]在蘇聯如此,在中國亦然。隨著國民革命軍北伐完成,1928年國民政府宣布實行訓政,中國政治轉入了“黨國”體制,這是近代中國政治由政黨政治轉型的第二階段。國民黨具有中國特色的“黨治”是什么樣子?長期主持國民黨黨務的陳果夫有切身經驗的描述:“黨的宣傳為民主自由,黨的訓練為軍事化,黨的組織外表為學蘇聯,內部是中國的。如此東拼西湊,不成一套,如何是好?”[52]與同一時期學習蘇聯模式的中共比較,中共模仿列寧式革命政黨是形神俱似,而國民黨則是貌似而神異。[53]即使到抗日時期的黨國戰時體制,國民黨也還說不上是組織完好、具高度動員性與滲透力的革命政黨。此其中實含有一種內在的矛盾:黨治(訓政)實乃對清末、民初(五四)民主憲政要求的否定;其次“訓政”是予人民以行民主憲政的“政治教育”的意義,根本上是過渡的,階段性就不宜維持太久。結果國民黨二十年的訓政政治,既非民主,又以民主憲政為目標;有求專政之實,又不能在理論上作此主張。于是,明倡無產階級專政的理論與實踐合一的中共,終打垮了國民黨在大陸的政權。
1950年代,因為國共斗爭的結果,造成了兩個黨國。一如前述,中共自20年代自蘇聯移植列寧式的黨組織,從江西到延安,它具備了對手國民黨政黨體制的所有特色,包括民主集中制、一黨專政、領袖崇拜等,更有超越之處,例如有更堅實的底層,更具魅力的意識形態。毛澤東掌權后,40年代起強調黨的一元化領導。這一革命政黨尤具動員群眾的能力和滲透力的基層組織,最后終能贏得政權。50年代之后近三十年的毛澤東時代,一個以黨國消融社會,“以黨代政”真正的黨國確在中國出現。相對的,實行憲政的國民黨政府,局處臺灣,在東西冷戰、內外威脅下,一時還難脫黨國政治的陰影。不過,到了80年代,世局巨變,中共的黨國體制漸見動搖,臺灣則在1987年解嚴之后,民主政治大幅邁進,1980年代終究走上第三階段,完成由黨國體制演變為民主政治的轉型。
從1920年代黨國體制逐漸成型,逐步蛻變到民主政治,前后將近八十年的歷史看來,黨國體制或許可稱為一種“革命式的現代化”的政治體制。它的確提供近代國家組織形態,講求高度動員和效率,也促使國家走上工業化、軍事化,正與高漲的民族主義合拍。不過,同樣也可以造成政權的專制化、恐怖化,但畢竟不能達到民主化。[54]由傳統帝制到現代政治制度的建立,從黨國體制走到政黨政治,當然需要一點時間:英國1640年爆發革命,推倒專制國王,到1688年光榮革命,推翻復辟王朝,建立現代政治體制,前后48年;法國1789年大革命,到1875年通過憲法成立第三共和,為時86年。中國辛亥革命,帝制傾覆,到1980年代在臺灣的中華民國實行政黨政治,費時近八十年,實行民主政治的時機理應成熟。其次,實行政黨政治也需要環境的配合,過去的經驗顯示當權者的態度相當重要:執政的政黨如能勇于放棄革命屬性,走向民主;如能體認多黨競爭勝于一黨政治,如能以自由市場經濟取代國家控制的經濟,如能讓人民日常生活浸潤在民主的氛圍中。那么,真正民主化時機的到來,就不會遠了。
注釋:
[1]“革命式的現代化”一詞是借用陳明明的說法,本是形容1950年代后共產中國現代化的模式,但如果就突顯“黨”在治國中的角色言,也可用在國民政府時期的政治轉型過程。參見陳明明,〈在革命與現代之間〉,《復旦政治學評論》,第一輯,2002年10月,頁227-261。
[2]相關代表性的著作,如王世杰、錢端升合著,《比較憲法》(上海:商務印書館,1936);《民國政制史》(重慶:商務印書館,1939);陳之邁,《中國政府》(上海:商務印書館,1948);平心,《中國民主憲政運動史》(上海:進化書局,1946);董霖,《戰前之中國憲政制度》(臺北:世界書局,1968);羅志淵,《中國憲法與政府》(臺北:正中書局,1976);陳端云,《現代中國政府》(長春:吉林文史出版社,1988);史遠芹等,《中國近代政治體制的演變》(北京:中共黨史資料出版社,1990);徐矛,《中華民國政治制度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2);王兆剛,《國民黨訓政體制研究》(北京:中國社科出版社,2004)。國外的研究,例如Hung-mao Tien, Government and Politics in Kuomingtang China, 1927-1937 (Stanford, Ca.: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972); Lloyd E. Eastman, The Abortive Revolution: China Under Nationalist Rule, 1927-1937 (Cambridge, Mas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74); Robert .E. Bedeski, State-Building in Modern China: The Kuomintang in the Prewar Period (Berkeley, Ca.: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81)。日文較新的著作,例如家近亮子,《蔣介石與南京國民政府》(日文本2002年;中文本北京社會科學出版社,2005年);田中仁,《1930年代中國政治史研究:中國共產黨の危機と再生》(東京:勁草書房,2002);西村成雄,《20世紀中國の政治走向:中華民族的“國民國家”の凝集力》(東京:青木書店,2004);石島紀之、久保亨,《重慶國民政府史の研究》(東京:東京大學出版會,2004)等。
[3]康有為,〈日本變政考〉,卷2。蔣貴麟編,《康南海先生遺著叢刊》,冊10(臺北:宏業書局,1976),頁43-82。
[4]晚清議會制度的引介與移植問題,參見張朋園,《立憲派與辛亥革命》(臺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69);陳旭麓,《近代中國社會的新陳代謝》(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2),第15章,頁277-295。
[5]這一方面的討論,可參考茅家琦,〈中華民國在中國社會發展史上的地位〉,《南京大學學報》(哲學、人文科學、社會科學),2004年期1,頁65-73。
[6]1912年胡漢民、李烈鈞二督都不贊成中央集權,其中當然有權力的斗爭因素,也有外國的經驗。例如1905年俄國會之覆轍,有“在上者稍存野心,將復返帝制”之慮。胡后來主張采“有限制的集權說”,以調和爭執。見胡漢民通電,上!睹窳蟆,1912年6月8-9日。
[7]嚴復,〈辟韓〉,王栻編,《嚴復集》(北京:中華書局,1986),冊1,頁34-35。
[8]孫中山,〈民生主義與社會革命〉,1912年4月1日在南京同盟會會員餞別會演講,《國父全集》,冊2(臺北: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黨史委員會,1973),頁214。
[9]有關民初政黨移植的討論,參閱張玉法,《民國初年的政黨》(臺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85)。
[10]費孝通,《鄉土重建》(臺北:文俠出版社,1973),頁163。
[11]費孝通的分析,參見前引書,頁160-162。中國紳士的傳統社會角色,可參見張仲禮著,李榮昌譯,《中國紳士:關于其在19世紀中國社會中作用的研究》(上海:上海社會科學院,1991)。
[12]梁啟超,〈論湖南應辦之事〉,收入林志鈞編,《飲冰室文集》(上海:中華書局,1941),冊2,頁43。
[13]這方面,鄭觀應的《盛世微言》,何啟、胡禮垣的《新政真詮》,陳虬的《治平通議》等均有所發揮,參見王先明,《近代紳士:一個封建階層的歷史命運》(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97),頁306-315。
[14]多半的研究者,認為晚清以后地方紳士流向都市,新知識分子脫離與鄉村的血脈關系,地方權力真空,反為社會邊緣人物所掌控。參見費孝通,《皇權與紳權》,頁140-147;金觀濤、劉青峰,《開放中的變遷:再論中國社會超穩定結構》(香港:中文大學出版社,1993),第3章,頁117-146;許紀霖,〈近代中國變遷中的社會群體〉,《社會科學研究》,1992年期3,頁84-87;Philip A. Kuhn, Rebellion and Its Enemies in Late Imperial China: Militarization and Social Structure, 1796-1864 (Cambridge, Mas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70).
[15]參見林尚立,〈集權與分權:黨、國家與社會權力關系及其變化〉,陳明明主編,《革命后社會的政治與現代化》(上海:上海辭書出版社,2002),頁152-154。
[16]所謂黨國體制,依照政治學者Giovanni Satori的歸納,可指涉20世紀的共產主義國家及法西斯思想的一種統治類型。黨在理念上確認自己與國家是緊密而不可分離。黨掌控官僚、軍警等國家公職系統。國家內部不存在獨立次級系統的多元競爭與自治力量,成為一個封閉系統。見Giovanni Satori, Parties and Party System: A Framework for Analysis (New Yor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4), p.42-47.
[17]參考費約翰的分析,John Fitzgerald, Awakening China: Politics, Culture, and Class in the Nationalist Revolution (Stanford, Ca.: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6), chapter 5. 中文譯本,見李霞等譯,《喚醒中國:國民革命中的政治、文化與階級》(北京:三聯書局,2004),第5章。
[18]參見金觀濤、劉青峰,前引書,頁276-277、298-299。列寧式政黨的特質:民主集中制的決策模式、一黨專政,對國家及社會均具支配地位、領袖崇拜、有明顯的意識形態、以暴力奪取政權、有功能及地域性的組織方式。政治學者鄭敦仁認為國民黨是“準列寧式政黨”(quasi-Leninist party),社會學者金耀基認為國民黨外型為列寧式政黨,但具三民主義的意識形態,方得萬(Hans J. van de Ven)認為國民黨堪稱為中國第一個列寧式政黨。見Tun-jen Cheng, “Democratizing the Quasi-Leninist Regime in Taiwan”, World Politics 41(July, 1989), pp.471-499; Ambrose Y. C. King, “A Non-paradigmatic Search for Democracy in a Post-Confucian Culture: The Case of Taiwan, R.O.C”, in Larry Diamond ed., Political Culture and Democracy in Developing Countries (Boulder: Lynne Rienner Publishers, 1994), p.135; Hans J. van de Ven, From Friend to Comrade: The Founding of the Chinese Communist Party, 1920-1927 (Berkeley, Ca.: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91), p.56.
[19]胡漢民,〈訓政大綱提案說明書〉,《胡漢民先生文集》,第3冊(臺北: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黨史委員會,1978),頁43。有關中央政治會議職權的討論,還可參考陳之邁,〈國民黨的政治委員會〉,《社會科學》,卷1期4,1937;關志鋼,〈1927-1937年國民黨“中政會”雛議〉,《近代史研究》,1990年期4,頁138-153;王奇生,《黨員、黨權與黨爭,1924-1949年中國國民黨的組織形態》(上海:上海書店,2003),頁152-155;王兆剛,《國民黨訓政體制研究》,第2章,頁66-83。
[20]語出林桂圃,〈中國國民黨的中央政治會議〉,《國衡》半月刊,卷1期12,1936年10月。
[21]俄蘇維埃政權初建,布爾什維克黨與政權的執行和決策機構是中央委員會,后因人數膨漲,中央全會變成泛泛的政治討論會。故從1919年俄共(布)八大始建政治局,使決策權移到人數較少的政治局,其成員最初包括人民委員會正副主席、共產國際主席、陸海軍人民委員、真理報主編、俄共中委會書記處書記等。這個機構大小事都管,成為真正意義的最高政府權力機構,即列寧所講的“寡頭政治”。列寧,〈共產主義運動中的“左派”幼稚病〉,中共中央馬克思恩格斯列寧斯大林著作編譯局編,《列寧選集》,卷4(濟南:人民出版社,1972),頁203。
[22]胡漢民說:“黨部斷斷不能干預行政,因為干預行政,政府、黨部就變成了雙重衙門。黨部的責任,只在深入民間,去指示人民,領導人民,以輔助政府之所不及!”胡漢民,〈推行地方自治是建設國家的礎石〉,1930年1月24日講,《胡漢民先生全集》,第3冊,頁609。蔣介石也主張:“黨員如對行政不以為然,則當就其意思而忠告之;忠告之不聽,則呈其意見于上級黨部,而彈劾之;彈劾之無效,則用中央職權而改組之;而其最要之標準,則黨員黨部絕不能直接加以干涉,或處置政治。”見〈中國國民黨二屆五中全會會議紀錄〉,鉛印本,頁163。
[23]胡漢民,〈黨部在訓政時期的責任〉,1930年3月3日在立法院講,《胡漢民先生全集》,第3冊,頁185-186。
[24]參見張超,〈國民黨虛領下的南京蔣介石政權,1927-1937〉,《武漢大學學報》,卷58期3,2005年5月,頁319-325。
[25]胡漢民,〈黨治的政府〉,1928年12月1日講,《胡漢民先生文集》,第3冊,頁400-401。
[26]地方黨組織,1931年省市黨部7處,1935年13省市有黨部;基層更差,河南1937年有四分之一的縣沒有縣黨部,湖南1934年12月只有半數的縣有縣黨部。下層黨部進行“教”的工作,變成唱高調、喊口號、貼標語的衙門,見〈對于以前各縣黨務工作的觀感〉,《江蘇黨務周刊》,期6,1934年5月。1937年國民黨中央派張道藩、李庸之等赴貴州發展黨務時,為省長周西成逮捕入獄; 云南龍云把持黨、政、軍、經各方面的權力,人所周知;山西閻錫山于1931年借故施行查封省黨部達七年之久,1939年恢復后,仍受嚴格控制。見張超,〈國民黨虛領下的南京蔣介石政權〉;陳明仙,〈我所知道的貴州黨務〉,《貴州文史數據選輯》,15輯(貴陽:貴州人民出版社,1984),頁137-144;孫代興,〈滇軍軍閥始末簡述〉,《西南軍閥史研究叢刊》,第1輯(重慶:四川人民出版社,1982),頁63-69。
[27]〈蔣介石日記〉,1938年4月3日,影印本。同年4月1日〈日記〉中說:“本晚大會推余為總裁,惶恐慚愧,明知責任重大,然不敢謙辭也。對總裁責任應當仁不辭,以救國與對外之道已無他法,此為最后一著,實與抗戰增加實力不少,而且確定黨國重心,無異與敵精神與其策略上一大打擊也。”
[28]戰前軍委會非常重要,享有與五院平等的地位,但其職能與機構是很有限度的,只有為執行其正常軍事職責參議所需的機構。而參謀本部、訓練總監部和軍事參議院等雖受它監督,卻是單獨組織,不受其直接轄制,軍政部則為行政院的一個部門。但抗戰后,軍事委員會之下組織了幾大行政部門,不僅有軍令部、政訓部、政治部,而且還有新聞檢查局、運輸部和重、輕工業部,其機構較之國民政府其它直屬機關都龐大。這表明軍事委員會已包攬部分行政部門的基本權力,并且,軍政部成為一個雙重組織,既是軍事委員會的一個部門,又是行政院的一個部門。同時軍事委員會還有若干直屬單位。這樣,政府的行政權力受到了軍事委員會的剝離,促成了國家權力的逐步集中,尤其是蔣介石個人權力的集中。見劉會軍、鄭禮麗,〈抗戰時期國民黨統治權力的核心結構:黨政軍一體化〉,《中國現代史》(影印資料),2003年2期,頁35-39。
[29]王贛愚認為中國在抗戰時期黨政軍三大系統之外,加上一個國防最高委員會,卻不能扮演“行政總樞”的角色,原因是參加會議人數過多,議案常涉瑣務,發令不能統御全局,見〈關于我們的戰時行政〉,《大公報》,副刊,戰國15期,1942年3月11日。陳之邁,《中國政府》,第1冊,及王世杰、錢端升,《比較憲法》均指出國防最高委員會常會常成聯系調和場所而已。據劉維開的研究,國防最高委員會常會1939-1947年間通過1073件決議案,其中以行政方面為多,軍事議案很少,黨務幾乎沒有。同時會議的效力反而不如蔣介石自己在官邸主持的非正式黨務會談、黨務干部會談、軍事會談等。見劉維開,〈國防最高委員會的組織與運作〉,收入石島紀之主編,《重慶國民政府の研究》,頁21-36。
[30]1936年蔣任行政院長兼軍委會委員長時,政府的真正實權所在,始終是圍繞著蔣委員長轉的。何廉曾指出,蔣委員長不僅是行政院的頭,軍事委員會的頭,黨的頭,如果化成實權來說,他是“萬物之首”。見何廉口述,《何廉回憶錄》(北京:中國文史出版社,1988年),頁115。
[31]〈蔣介石日記〉,1938年4月27日,復印件。該日的記載說:“最后決定權不可常用,非萬不得已或有多數反對意見時而一用之,若平時共同一致時更不必用矣。領袖處事未定之事應先洽商下問,既定之事則可授意或通告,使之明了意圖也!
[32]〈改進黨務并調整黨政關系案〉,1938年4月1日,收入林泉編輯,《中國國民黨臨時全國代表大會史料專輯》(臺北: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黨史委員會,1991),頁261-262。
[33]吳鐵城語,轉引自王賢知,〈抗戰期間國民黨組織建設與組織發展的幾個問題〉,《近代史研究》,1990年期2,頁245-246;省級以下的黨政關系在實際運作上的問題,可參考《王子壯日記》(臺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2000),冊8,1943-44年部分。黨的下層困境的分析,參閱王奇生,前引書,頁284-316。
[34]William C. Kirby, “The Nationalist Regime and the Chinese Party-state, 1928-1958”, in Merle Goldman and Andrew Gordon eds., Historical Perspectives on Contemporary East Asia (Cambridge, Mas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000), p.211-237.
[35]戴季陶語,見時希圣編,《戴季陶言行錄》(上海:廣益書局,1929),頁183。
[36]抗戰時期國民政府邀請中共周恩來出任軍委會政治部副部長,郭沫若出任軍委會政治部第三廳廳長;航業巨子盧作孚任交通部次長,救國會七君子之一的章乃器任安徽省糧食廳長均為例子。
[37]中共七參政員,〈我們對于參政會的意見〉,《新華日報》(漢口),1938年7月5日;陳啟天意見轉引自徐彥,《中華民國政治制度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2),頁186;有關國民參政會之運作,見張玉法,《中國現代政治史論》(臺北:東華書局,1988),頁223-226。
[38]參見榮曉燕,〈國民黨抗戰時期政治體制述評〉,《山東大學學報》,2000年期4,頁31-35。省市以下戰時民意機關的研究仍待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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