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傅曦林 ]——(2002-12-31) / 已閱23743次
政府其他部門作為托管機構。由政府有關部門自行承擔事務性的股權托管工作,影響了政府的效率,不是符合市場經濟原則的做法,也和當前政府削減行政職能的趨勢不符。
事業單位一般不以盈利為目的,比較適合承擔政府職能退出情況下的監管工作。可以改造現有事業單位,承擔這項職能,但受政府運作方式影響,不見得具有市場經濟的效率。在有更優選擇的情況下耗費財力人力新設一個專門的事業單位,可能是一種浪費。
最有市場效率的辦法是在政府加強監管的前提下由市場中介機構承擔這項工作。
從國外做法來看,可以是商業銀行(尤其是承擔證券投資基金托管人職能等衍生金融業務的商業銀行)、律師事務所,比較符合國情的是現有的產權交易中介機構、技術產權交易中介機構,尤其是市場化運作的產權交易機構。
在確定托管機構資格時,應當盡量貫徹市場化原則。比如,根據市場容量大小,確定有限的一至兩家產權交易機構。前文所證,托管是一種服務。按照市場經濟的要求,公司擁有服務的選擇權,多家托管機構的存在可以通過競爭促進股權托管的優質服務。至于多家機構托管帶來的查詢的不便,可以通過未上市公司將選擇的托管機構寫入章程的方式來解決。章程具有公示力,可以對外提供查詢,交易相對人有查詢對方章程的商業習慣,為了規避交易風險也有義務查詢對方章程。事實上,章程作為公司社員(股東)公約的性質,完全可以規定其他任選項。比如,證監會在《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中要求規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報刊名稱。開辦未上市股份公司托管業務需要當地工商部門的配合,工商局應當修訂股份公司章程指南,要求新設公司在章程中寫入上述內容。地方政府開辦托管業務的規章中應當要求已有的未上市股份公司召開股東大會時決定本公司股份登記托管機構,并將上述決定添加到章程中。
(三)托管方案要點構想
強制托管。盡管是一種服務,但是它源于公司法對公司規定的股東名冊義務,政府有權力要求所有當地注冊的未上市股份公司強制進行托管。否則,體改部門在依照公司法行使審批備案的權力時不予受理未辦理托管的股份公司的申請,工商部門配合不予年檢。
全面托管。既包括未發起人股,也包括發起人股。否則人為割裂托管體系。非發起人股的股權登記和變更在股權登記托管機構進行并公告。發起人股的變動,首先在托管機構辦理之后再憑托管機構的托管證明在工商局辦理最終登記備案。
全面服務。股權登記托管機構保管該類企業的股東名冊并出具股權證明、辦理股權登記和變更、代理配股分紅、開展信息披露。股權登記和變更的內容包括股份轉讓、股權質押、增資擴股、非交易過戶等情況。
自然過渡。股權登記托管機構在企業上市之前承擔監管責任。上市之后,移交到中國證券登記公司。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公司的,要將股東資料從工商部門移交到未上市股份公司托管機構,發起人股東資料留存副本。
(作者單位:深圳國際高新技術產權交易所股份公司)
① 公司法規定的是:股東名冊的法定記載事項、公司置備股東名冊的義務、記名股票轉讓應當登記在股東名冊。詳見《公司法》第三十一條、第三十六條、第一百零一條、第一百三十四條、第一百四十五條、第一百四十六條。
② 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質押登記在股東名冊后生效。詳見《擔保法》第七十八條、擔保法司法解釋第一百零三條。
③ 深圳市人大行使特區立法權于1993年4月26日通過的《深圳經濟特區有限責任公司條例》第三十八條明確規定了股東名冊登記事項的對抗效力。
④ 其中的突破是:規定了股東名冊對股東身份的表見證明效力,1994年9月29日 國務院證券委、國家體改委發布的《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備條款》第三十四條、第四十四條;股東對股東名冊記載事項享有訴權,《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備條款》第三十七條、第一百六十三條;準據法為股東名冊存放地法律,《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備條款》第四十條。境內上市的股份公司,《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股份有限公司境內上市外資股規定的實施細則》也做了稍微簡要的類似規定。參見1997年12月16日證監會頒布并實施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第32條、第33條;參見1996年05月03日國務院證券委員會頒布并實施的《股份有限公司境內上市外資股規定的實施細則》第27條。
⑤ 《證券法》第150條。
⑥ 見注解④。
⑦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十條規定:“公司的登記事項應當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公司登記機關不予登記。”同時,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企業注冊局企指字〔1996〕第12號《關于進一步規范公司登記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第一條重申:“各地必須嚴格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登記注冊公司,規范公司的登記管理工作。《公司法》和《條例》(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作者注)有明確規定的,不得隨意改變。不得超出《公司法》和《條例》規定的范圍設置登記條件和登記程序。”
⑧ 陜西省體改委《關于加強對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監管中幾個問題的通知》(陜改辦發(2000)78號)較為典型,其中規定:專門設立了一間政府控股的企業法人,特別是要求新設未上市股份公司在發行費用中按照每股0.1元的標準加收股權托管費,這對于托管機構收取托管費用的難題提供了創新思路。
⑨ 一九九九年八月十四日,天津市人民政府津政發〔1999〕48號文批轉了市體改委擬定的《天津市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管理暫行辦法》規定:
“第十二條 公司的全部股權須由指定的托管機構集中托管。市人民政府《批轉市體改委關于發展發起設立式股份有限公司若干意見的通知》(津政發〔1998〕60號)中涉及的此項規定,按本辦法執行。
第十三條 股權集中托管后,過戶、掛失和質押登記必須由托管機構統一辦理。
股東轉讓、贈與、繼承股份必須辦理過戶手續。凡未經托管機構辦理過戶的,其轉讓、贈與、繼承、質押行為無效。”
一九九八年七月十五日,津政發〔1998〕60號文第五條規定:“發起設立式股份有限公司中自然人所持股份,應當委托有關機構進行托管。”
⑩ 據山西產權交易中心網站報道,山西省產權轉讓領導小組辦公室、省經貿委、省國資局、證管辦、工商局無各單位聯合發布了有關文件。
11 河南省體改委、財政廳、工商局、國資局《關于規范開展股份制企業股權登記托管工作的通知》(豫國資字[1999]32號文)
12 青島市國資局、體改委《青島市非上市公司制企業股權登記和轉讓管理試行意見》(青國資2000年29號文)
13 廣東省政府《轉發省體改委關于加快廣州、深圳市發展和規范產權交易市場的建議的函》(粵辦函[1999]61號文)明確要求在深圳、廣州兩地試辦未上市股份公司股權登記托管。
14 2000年12月21日印發的深圳市政府辦公會議紀要第154號文《關于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權登記托管問題的會議紀要》、《深圳經濟特區股份有限公司條例》第四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深圳國際高新技術產權交易所作為證券集中代保管機構獲準試辦深圳市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權托管業務。
15 風險投資有時采用股份調整策略進行投資,比如,如果下一年度收入或者利潤達到某一數值,這筆風險投資作價的股數不變;如果達不到,應當相應調高作價的股數;如果超過,也可以適當調低。這種新的商業模式,工商局沒有依據,無法辦理。但是托管機構可以采用初始期權登記的思路來解決這種創業投資操作工具的效力認可問題。
16 依據深圳市股份公司條例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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