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戚謙 ]——(2011-5-1) / 已閱18549次
申請行政強制措施,要求返還載有商業秘密的資料或停止侵權;
提出賠償要求并申請調解。
(4)后果:工商部門將依法作出處罰,采取強制措施;但有關賠償只能進行調解。
企業應該注意到,在向行政機關舉報的同時,可就相關賠償事宜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5、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通過民事訴訟方式解決糾紛是一種常用的手段,作為訴訟代理人的律師應考慮并做好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1) 明確被告
應該認識到,怎樣選擇與確定被告是提起訴訟的第一步,也是很重要的一步。
A、將跳槽職工與其所在單位列為共同被告
該方案的優點是:能更好的獲得賠償并能夠比較徹底的解決問題;缺點是:容易讓跳槽職工與其所在單位團結起來,從而增強被告方的對抗力。
B、僅將跳槽職工列為被告
此法能較好的將其孤立,利于在適當的時候與其和解或調解;不利之處是,僅將跳槽職工列為被告,其賠償能力有限,且不足以讓其所在單位停止使用原告的商業秘密。
C、不涉及跳槽職工時,將侵權(人)單位列為被告。
(2)明確管轄地及管轄部門
A、管轄地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不正當競爭民事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八條:“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五條、第九條、第十條、第十四條規定的不正當競爭民事第一審案件,一般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鞲呒壢嗣穹ㄔ焊鶕据爡^的實際情況,經最高人民法院批準,可以確定若干基層人民法院受理不正當競爭民事第一審案件,已經批準可以審理知識產權民事案件的基層人民法院,可以繼續受理!
第十五條:“對于侵犯商業秘密行為,商業秘密獨占使用許可合同的被許可人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 排他使用許可合同的被許可人和權利人共同提起訴訟,或者在權利人不起訴的情況下,自行提起訴訟,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胀ㄊ褂迷S可合同的被許可人和權利人共同提起訴訟,或者經權利人書面授權,單獨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
企業可按實際情況選擇在被告所在地或侵權行為地進行起訴,級別上一般由中級人民法院或者經批準的基層法院管轄。需提醒注意的是,侵權行為地包括行為地也包括行為結果地,行為地包括生產行為地也包括銷售地或允諾銷售地,結果地即為結果所在地但不能直接理解為原告所在地。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不正當競爭民事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六條:“人民法院對于侵犯商業秘密行為判決停止侵害的民事責任時,停止侵害的時間一般持續到該項商業秘密已為公眾知悉時為止!∫罁翱钜幎ㄅ袥Q停止侵害的時間如果明顯不合理的,可以在依法保護權利人該項商業秘密競爭優勢的情況下,判決侵權人在一定期限或者范圍內停止使用該項商業秘密!
B、 管轄部門
在侵權人同時又是權利人職工的時候,有關商業秘密糾紛往往會遇到勞動仲裁部門以“涉及商業秘密侵權糾紛應該由法院管轄”不予受理,法院又以“涉及勞動糾紛”也不予受理的尷尬局面。對此,一般的做法是,單純涉及商業秘密糾紛而不涉及其他勞動糾紛的案件應由法院直接受理,涉及商業秘密糾紛也同時涉及其他勞動糾紛的應由勞動仲裁部門受理。
(3)考查訴訟時效
A、知道或應該知道侵權行為之日起兩年內,可主張所有侵權損失。
B、知道或應該知道侵權行為之日起已過兩年,只能主張起訴之日前兩年內的損失。
(4)確定訴訟請求
律師可視具體情況,提出以下訴訟請求:
A、停止侵害(適用于起訴時侵權行為仍在持續的案件)
B、賠禮道歉、消除影響(適用于侵權并致權利人信譽受損的案件)
C、賠償損失(適用于侵權并造成損害的案件)
D、返還財產(適用于侵權人占有了權利人附有商業秘密信息的物質載體的案件,例如:技術圖紙等)
(5)準備證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不正當競爭民事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07〕2號)規定,當事人指稱他人侵犯其商業秘密的,應當對其擁有的商業秘密符合法定條件、對方當事人的信息與其商業秘密相同或者實質相同以及對方當事人采取不正當手段的事實負舉證責任。其中,商業秘密符合法定條件的證據,包括商業秘密的載體、具體內容、商業價值和對該項商業秘密所采取的具體保密措施等。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禁止侵犯商業秘密行為的若干規定(修正)》第五條 權利人(申請人)認為其商業秘密受到侵害,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查處侵權行為時,應當提供商業秘密及侵權行為存在的有關證據。被檢查的單位和個人(被申請人)及利害關系人、證明人,應當如實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提供有關證據。權利人能證明被申請人所使用的信息與自己的商業秘密具有一致性或者相同性,同時能證明被申請人有獲取其商業秘密的條件,而被申請人不能提供或者拒不提供其所使用的信息是合法獲得或者使用的證據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可以根據有關證據,認定被申請人有侵權行為。
A、證明原告商業秘密存在的證據
a、有一定的技術、經營信息存在及其具體內容,該信息系原告所有或擁有合法使用權(依據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釋,獨占許可被許可人可以直接提起訴訟;排他許可的被許可人可以與權利人共同起訴或者在權利人不起訴的情況下單獨起訴;普通許可的被許可人可以與權利人共同起訴,或者經權利人書面授權而單獨起訴)。
b 、該信息已經原告采取保密措施。
c、該信息具有實用性,且能為原告帶來現實的經濟利益或潛在的競爭優勢。
應該注意到,信息的存在及其管理性是需舉證證據中的核心,證明標準也比較高;而有關實用、價值性的證明一般都比較容易,證明標準也比較低,有時甚至因為是“顯而易見”的而不要求舉證;有關非公知性的證明責任無需由原告承擔。
B、證明被告侵權行為的存在
律師應該注意到,關于侵權行為是否存在,原告負有舉證責任,但其證明標準較低,一般只需證明到被告有接觸商業秘密的機會或能力即可。
C、證明被告占有、使用或披露的信息與原告的商業秘密信息相同或相似。
有關該方面的證據,企業可自行委托或申請法院委托科委或有關機構進行鑒定。
D、證明原告所花費用及損失的存在與數額。
a、費用:包括聘請律師的合理費用及調查所花費的合理費用。
b 、損失:原告損失可以計算的以原告損失為準,無法計算的以被告獲益為準;
兩者均可計算且被告獲益高于原告損失的,按被告獲益計算,因為被告獲益也即被告侵權行為對原告市場利潤的排擠,所以據此認為被告獲益即原告損失也是可以的;兩者均無法確定的,按法定賠償,具體可參照專利侵權的損失計算方法來確定。
●原告損失:原告銷量的減少或被告的銷量(以兩者間高者為準)乘以原告利潤加上因侵權而致的商業秘密價值的降低(商業秘密未被完全公開),如侵權導致商業秘密被公開,則可依據商業秘密的評估價值的來確定損失的賠償,具體可根據研發成本、實施該商業秘密的手藝、可得利益、可保持競爭優勢的時間等因素來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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