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魏敏 ]——(2011-7-1) / 已閱24239次
題 目 我國銀行危機救助法律制度的缺陷和改進
專業班級 08級法學01班
學 號 0821020126
學生姓名 魏敏
指導教師 夏和平
指導教師職稱 教授
學院名稱 法商學院
完成日期:2011年 6 月 22 日
我國銀行危機救助法律制度的缺陷和改進
The defects and improvement of china’s Legal aid system for the banking crisis
學生姓名 魏 敏
指導教師 夏 和 平
摘要
銀行危機救助法律制度是有效化解銀行危機的一個重要保障機制,是金融安全法制的有機組成部分。銀行危機是對金融安全的最大威脅與破壞,完善的法律化的救助制度必將提高危機應對能力與效率,把危機對社會公眾和金融、經濟的影響降到最低程度。針對我國銀行危機救助法律制度存在的問題,在借鑒國外相關立法與經驗的基礎上,改革中央銀行最后貸款人制度、完善對危機銀行的接管制度和盡快建立明確的存款保險制度,建立完善的銀行危機救助法律制度是十分必要與迫切的。
關鍵詞:危機救助 最后貸款人制度 存款保險制度 接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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