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郎元鵬 ]——(2003-3-28) / 已閱45018次
WTO規則在我國適用問題之探析
郎 元 鵬
內容摘要
WTO規則作為一部龐大的"法典",是由多邊、諸邊和雙邊條約所組成的;中國作為WTO的一員,這些條約與我國國內法律的關系及這些條約在國內如何適用等問題需要及時研究和解決。在近一年來,有關WTO規則與中國國內法律的關系及WTO規則在國內適用等方面的討論非常激烈,在討論的同時產生了一些爭議。
本文從我國國內法和國際法律制度兩個角度,就WTO規則與中國國內法律的關系及WTO規則在國內適用等方面的問題進行分析和探討,并提出自己的觀點。
通過討論和分析,筆者認為,討論WTO規則在我國的適用問題,首先要分析WTO本身的性質和WTO規則的特點,也要考慮條約在我國適用的真正含義,而不能夠將WTO規則在我國的適用簡單地等同于法院依照WTO規則處理具體的國際貿易糾紛案件,從而簡單地否定了WTO規則在國內的可適用性。
對于WTO規則在我國的適用應當從廣義上進行解釋,其本質就是我國履行WTO相關條約下的義務和責任;WTO規則在我國的適用,包括政府部門的適用、司法部門(法院)的適用和其他部門和機構的適用等多個層次,應當根據不同情況和不同層次區別對待和分析。
關鍵詞
世界貿易組織(WTO) WTO規則 條約在我國的適用 司法部門(法院)的適用
目 錄
引 言 4
一、WTO規則及其特征 4
二、條約在國內適用的國際法理論 5
三、條約在國內適用的國際實踐 6
四、WTO規則在我國的適用問題 7
我國關于條約適用的規定 7
WTO規則在我國的適用問題 8
結 論 10
主要參考資料 10
引 言
2001年11月,我國經過漫長的談判,終于加入了世界貿易組織(WTO)。中國加入WTO一方面意味著我國可以享受到更多的權利和優惠,同時也意味著我們作為WTO的成員國之一要履行WTO眾多條約下的國際義務,需要通過履行條約的義務而承擔更多的責任。所以,我國加入WTO以后,我們既要嚴格履行WTO框架下的義務,又要善于利用WTO規則來保護自己。
WTO規則作為一部龐大的"法典",是由多邊、諸邊和雙邊條約所組成的,中國作為WTO的一員,這些條約與我國國內法律的關系及這些條約在國內如何適用等問題需要及時研究和解決。在最近一年來,有關WTO規則與中國國內法律的關系及WTO規則在國內適用等方面的討論非常激烈,在討論的同時產生了一些爭議。
為此,本文在分析WTO規則本身具有的特征的基礎上,從中國國內法和國際法律制度兩個角度,就WTO規則與中國國內法律的關系及WTO規則在國內適用等方面的問題進行分析和探討,并提出自己的觀點。
一、 WTO規則及其特征
在討論WTO規則與中國國內法律的關系及WTO規則在我國適用等問題之前,有必要首先對WTO規則及其特點進行分析。
WTO法律文件共包括29個協議、協定,還有20多個部長宣言、決定,其內容涵蓋貨物貿易、服務貿易、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保護以及與貿易有關的投資措施,內容相當廣泛。這50多個法律文件確立了WTO一套規則,其目的在于通過確定各成員的權利和義務、活動規范和行業準則,并且通過建立一套機制(主要是貿易政策審議機制和爭端解決機制),監督各成員有關貿易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措施的制定與實施,力求為世界提供一個開放、公平、統一的多邊貿易體制框架。
總體來看,WTO規則有以下幾個特征:
其一,WTO規則作為國際條約的一部分,根據“條約必須遵守”的國際法原則,就成員國而言,具有強制性和權威性。為了保證WTO規則的實施,確保WTO規則能夠有效地調整成員間錯綜復雜的經濟關系,迅速、有效地解決成員間的貿易爭端,WTO規則確立了WTO框架下的貿易政策審議機制和爭端解決機制,這些機制具有準"司法"機制的特點,其目的在于確保WTO規則在成員國范圍的有效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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