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張蘭平 ]——(2012-12-28) / 已閱10465次
行政訴訟中的舉證責任是行政訴訟制度的核心問題,也是關系公正與效率的司法改革目標實現的一項重要制度。行政訴訟舉證責任的規定,是我國民主法制建設的一大進步,嚴格規范了行政機關依法行政,防止濫用職權,切實保護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
一、舉證責任的起源及含義
舉證責任制度起源于羅馬法,到近代德國發展到繁榮階段。中國古代訴訟制度中沒有舉證責任制度。在我國古代訴訟中,行政、司法不分,法官也是當地的行政長官,地位很高,包攬一切。從各種證據的收集調查及審查判斷上均由法官說了算,不具備產生當事人舉證責任制度的條件。我國從立法上引入舉證責任制度是1910年起草的《大清民事訴訟法律草案》。
舉證責任是證明主體為了使自己的訴訟主張得到法院裁判的確認,所承擔的提供和運用證據支持自己的主張以避免對于己方不利的訴訟后果。舉證責任有四個方面的內涵,第一,主張責任。主張是證明的前提,誰主張,誰舉證。沒有訴訟主張談不上承擔證明責任。第二,提供證據責任。有了訴訟主張,才需要承擔提出證據的責任。這種責任是有特定含義的,它是一種風險負擔,并不是所有當事人提出證據的行為都是在履行提出證據的責任。第三,說明責任。是指負有證明責任的訴訟方承擔的運用證據對案件事實進行說明論證,使法官確信自己提出的主張。第四,是不利后果負擔責任。舉證責任的最終表現是如果不能提出能夠說服法官確認自已訴訟主張的足夠證據,承擔舉證責任的一方將承擔敗訴的結果。
二、被告負舉證責任是行政訴訟的特有原則
我國三大訴訟制度是隨著社會主義政治、經濟、文化發展到一定歷史階段逐步確立發展起來的。其中,行政訴訟起步最晚,直到198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頒布實施,才標志著我國三大訴訟制度的基本確立。在三大訴訟制度中,每個訴訟制度對舉證責任都作了明確的規定。刑事訴訟的證明責任。刑事訴訟中公訴案件的證明責任始終由公安機關、檢察機關承擔(也就是原告方)。他們代表國家行使檢察權,偵查權,代表國家提起公訴,當然就必須承擔證明案件事實、確定被告人有罪或無罪、罪重或罪輕的責任。除了特定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等案件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承擔證明自己無罪的責任。總之在刑事公訴案件中主要是司法機關承擔證明責任。刑事自訴案件的證明責任由自訴人承擔。
民事訴訟中的證明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這就是民事訴訟中的舉證責任原則。誰主張,誰舉證。同時也規定了人民法院有調查、收集證據的權利。
行政訴訟中的舉證責任!吨腥A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三十二條規定,被告對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負有舉證責任,應當提供作出該具體行政行為的證據和所依據的規范性文件。從立法上明確了作為被告的行政機關應當舉出證據證明行政行為的合法性。被告負舉證責任是行政訴訟中的特有原則。
三、被告負舉證責任的立法原意
行政訴訟在三大訴訟中確立較晚,它的確立,標志著依法治國又前進了一步。我國是一個擁有幾千年封建專治的國家!靶滩簧洗蠓颉钡姆饨堄嗨枷虢d著人們的頭腦,老百姓始終處于社會的底層,是一個弱勢群體。許多官員的思想受封建思想的影響,總認為自己高高在上,自己說了算,再加上法律上、行政管理上的漏洞,這種權力欲很客易澎漲。濫用職權,超越職權是很平常的事,為此呼吁了多年的“民告官”的法律終于出臺。雖然有著很多老百姓不如意的地方,很多老百姓認為該調整的行政訴訟并沒有規定,但《行政訴訟法》的實施確實是我國法律制度的一大進步,老百姓起訴有了依據。按照現在流行的平衡論的觀點,被告在訴訟中主要是舉征責任負擔上比原告承擔的責任更大,更多地是考慮原告的權益。被告負舉證責任的立法原意主要在于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政,防止行政機關濫用職權,隨意行政,確實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
四、行政訴訟舉證責任的特點
行政訴訟是專門處理解決行政案件的法律制度,它與處理解決民事案件的民事訴訟和處理解決刑事案件的刑事訴訟并列為三大基本訴訟制度。當代世界已有許多國家建立了行政訴訟制度。我國第七屆全國人民大會第二次會議于1989年4月4日審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該法于l990年1O月1日生效施行,這標志著我國行政訴訟制度的全面建立。行政訴訟中的舉證責任有如下特點:
(一)行政訴訟強調了行政機關的舉證責任,未將法院依職權取證和原告或第三人舉證置于同等地位。被告負舉證責任是行政訴訟的特有原則;
(二)行政訴訟舉證責任是單方責任,即舉證責任由被訴的行政機關單方承擔,不同于民事訴訟中的“誰主張、誰舉證”。
(三)行政機關的舉證范圍不僅局限于事實證據,還包括行政機關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規范性文件!缎姓V訟法》第三十二條、三十三條、第四十三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司法解釋第二十六條、二十八條、第三十一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行政訴訟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一條,對被告舉證內容、時間、程序、都作了嚴格的限制性規定。
五、被告承擔舉證責任的原因
《行政訴訟法》規定被告承擔舉證責任,當被告不能證明具體行政行為合法而法院又無法查明案件的事實真相時,由被告承擔敗訴后果主要基于以下原因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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