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蕊 ]——(2013-2-17) / 已閱17552次
[8]2012 年 5 月銀監會出臺《關于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銀行業的實施意見》,規定為“支持民營企業參與村鎮銀行發起設立或增資擴股。村鎮銀行主發起行的最低持股比例由 20%降低為 15%。”
[9]柴瑞娟:《村鎮銀行股權結構研究》,載《法學雜志》2010 年第 2 期。
[10]Banerjee,A.V.,Besley,T.,Guinnane,T.W.,1994.The Neighbor’s Keeper:The Design of a Credit Cooperative with Theory and a Test.Quarterly Journal of Economics,109.1994.
[11]對于公司治理主體,存在著“股東至上理論”和“利益相關者理論”兩種不同的觀點。最早對利益相關者理論進行較為詳細研究的是弗里曼(Freeman),他在《戰略管理:一種利益相關者的方法》一書中提出:“利益相關者是能夠影響一個組織目標的實現,或者受到一個組織實現其目標過程影響的所有個體和群體。”
[12]參見國際清算銀行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 2006 年 2 月發布的《加強銀行公司治理》第 10 條。
[13]與傳統商業銀行相比,村鎮銀行作為農村社區銀行規模普遍不大、決策相對簡單,因而《村鎮銀行管理暫行規定》對于村鎮銀行董事會、獨立董事、監事會、各專業委員會、行長等的設立沒有嚴格的規定,允許村鎮銀行根據業務發展來決定。
[14]參見《村鎮銀行管理暫行規定》第 51 條。
[15]Kroszner,RandallS.,2008.The Community Reinvestment Act and the Recent Mortgage Crisis,presented at the Confronting Concentrated Poverty Policy Forum,Board of Governors of the Federal Reserve System,Washington,D.C.,December 3,2008,available at www.federal reserve.Gov /newsevents / speech / kroszner - a.htm.
[16]孫向齊、楊繼鋒:《都市現代農業組織的法律分析》,載《法學雜志》2010 年第 7 期。
【文章出處】《法學雜志》2012年第11期。
(作者單位:北京農學院法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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