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戚謙 ]——(2013-4-12) / 已閱8950次
河南成務律師事務所的戚謙律師贊同上述第二種觀點,但認為應有一些限制。章程應有明確規定,此屬于法定競業限制,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有普遍約束力;此法定競業限制可突破兩年的限制,但應符合實際需要和公平原則,并且,公司應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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