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召利 ]——(2016-10-21) / 已閱27373次
四、 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關于私募投資基金開戶和結算有關問題的通知》(2014年3月25日)
四、申請開立私募基金證券賬戶須提供以下材料:
(1)機構證券賬戶注冊申請表;
(2)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以下簡稱“基金業協會”)同意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相關證明文件的原件及復印件;
(3)基金業協會出具的私募基金備案相關證明文件的原件及復印件;
(4)基金管理人營業執照及組織機構代碼證等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加蓋公章);
(5)經辦人所在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對經辦人的授權委托書、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證明書及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章);
(6)經辦人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及復印件。
有資產托管人的私募基金申請開戶時,還須提供中國證監會等相關主管機構關于核準該基金托管人資格的批復復印件(加蓋基金托管人公章)、基金管理人與資產托管人簽訂的托管協議原件及復印件、資產托管人營業執照等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加蓋公章)。
私募基金管理人或資產托管人再次申請開立此類賬戶,第(2)、(4)項材料以及基金托管人資格批復文件、資產托管人營業執照等有效身份證明文件未發生變更的,無須再次提供。
五、 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關于私募基金管理人開立證券賬戶有關事項的通知》(2016年4月21日)
六、 中國證監會《關于與發行監管工作相關的私募投資基金備案問題的解答》(2015年3月6日)
七、 中國證監會《關于與并購重組行政許可審核相關的私募投資基金備案的問題與解答》(2015年3月6日)
八、 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關于加強參與全國股轉系統業務的私募投資基金備案管理的監管問答函》(2015年3月20日)
九、 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機構業務問答(一)——關于資產管理計劃、契約型私募基金投資擬掛牌公司股權有關問題(2015年10月16日)
十、 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機構業務問答(二)—關于私募投資基金登記備案有關問題的解答(2016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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