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冠華 ]——(2017-3-21) / 已閱10224次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新舊對照解讀之一:合同協議書標題、當事人、引言及工程概況(第一條)
王冠華
【導言】為了指導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當事人的簽約行為,維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下簡稱《合同法》,其他法律同)、《建筑法》、《招標投標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進行了修訂,制定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以下簡稱《示范文本》)。《示范文本》于2013年4月3日以建市[2013]56號文的形式印發,自2013年7月1日起執行,原《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同時廢止。本系列文章基于新老合同的對比分析,對《示范文本》的重點難點問題逐一進行解讀,以期給予施工企業合同管理相關操作指引,助力施工企業在實踐中更好地維護自身利益。
一、新舊合同條文對照
GF-2013-0201
第一部分 合同協議書
發包人(全稱):__
承包人(全稱):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有關法律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工程施工及有關事項協商一致,共同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
2.工程地點:__。
3.工程立項批準文號:__。
4.資金來源:__。
5.工程內容:__。
群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圍:__。
GF-1999-0201
第一部分 協議書
發包人(全稱):__
承包人(全稱):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
工程地點:__。
工程內容:__。
群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附件1)
工程立項批準文號:__
資金來源:__
較之于原《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在“合同協議書標題、當事人、引言及工程概況(第一條)”中,《示范文本》主要修改如下:
1.在標題部分,《示范文本》在“協議書”前增加了“合同”二字;
2.在引言部分,將法律依據中“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修改為“有關法律規定”;并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修改為“雙方就工程施工及有關事項協商一致,共同達成如下協議”,以使合同協議書之用語更為規范、準確;
3.在“一、工程概況”部分,將原《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之“二、工程承包范圍”調整為本條第6項。
二、解讀
《示范文本》由合同協議書、通用合同條款和專用合同條款三部分組成。合同協議書是發包人、承包人雙方對通用條款、專用條款及其附件的高度概括,集中約定了合同當事人基本的合同權利義務。其中,引言部分明確了雙方當事人簽訂合同協議書的法律依據,同時確立了訂立合同協議書應適用的“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法律原則,這些法律適用原則的確立,在法律或者協議未予規定/約定或者規定/約定不明時對于定紛止爭具有指導意義。
原《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協議書共計十條,主要包括:工程概況、工程承包范圍、合同工期、質量標準、合同價款、組成合同的文件、詞語含義、工程質量保修責任、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以及合同生效等;《示范文本》合同協議書共計13條,主要包括:工程概況、合同工期、質量標準、簽約合同價和合同價格形式、項目經理、合同文件構成、承諾以及合同生效條件等重要內容。根據《示范文本》“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條款”之“1.5合同文件的優先順序”的規定,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合同協議書在解釋優先順序上要優先于中標通知書(如果有)、通用合同條款等其他合同文件,因此,為更利于理解和適用協議條款,更好地實現合同目的,對于合同協議書的缺省內容,雙方當事人在協商一致的情形下均須慎為填寫或者有效補充,具文明定。在填寫合同協議書的當事人和工程概況留白時,需要注意:
1.對于發包人、承包人的留白處,均應根據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名稱填寫全稱;
2.對于工程名稱的留白處,應填寫工程全稱,如烏魯木齊市天山區XXX工程;如果工程有分期的,應標明XXX工程XX期,如烏魯木齊市天山區XXX工程XX期;如果工程有標段的,則應標明XXX標段,如烏魯木齊市天山區XXX工程XXX標段。
3.對于工程地點的留白處,應填寫工程所在地的詳細地址,如:烏魯木齊市天山區XX路XX號。為更清晰、準確地描述工程所在地,避免日后雙方發生爭議如管轄權爭議,在此,我們要求合同協議書當事人在此留白處同時注明工程四至范圍(東臨XX路、西臨XX路、南臨XX路、北臨XX路)。
4.《國務院關于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國發[2004]20號)規定,“二、轉變政府管理職能,確立企業的投資主體地位”“(一)改革項目審批制度,落實企業投資自主權。徹底改革現行不分投資主體、不分資金來源、不分項目性質,一律按投資規模大小分別由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審批的企業投資管理辦法。對于企業不使用政府投資建設的項目,一律不再實行審批制,區別不同情況實行核準制和備案制。其中,政府僅對重大項目和限制類項目從維護社會公共利益角度進行核準,其他項目無論規模大小,均改為備案制……”;“(二)規范政府核準制。……企業投資建設實行核準制的項目,僅需向政府提交項目申請報告,不再經過批準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開工報告的程序。政府對企業提交的項目申請報告,主要從維護經濟安全、合理開發利用資源、保護生態環境、優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現壟斷等方面進行核準……”;“(三)健全備案制。對于《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以外的企業投資項目,實行備案制,除國家另有規定外,由企業按照屬地原則向地方政府投資主管部門備案。備案制的具體實施辦法由省級人民政府自行制定……”。根據2014年5月14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11號令發布的《政府核準投資項目管理辦法》第二條、第三條、第十四條等規定,實行核準制的投資項目范圍和項目核準機關的核準權限,由國務院頒布的《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確定。地方企業投資建設應當分別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務院行業管理部門核準的項目,應當由項目所在地省級政府發展改革部門、行業管理部門提出初審意見后,分別向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務院行業管理部門報送項目申請報告。屬于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核準權限的項目,項目所在地省級政府規定由省級政府行業管理部門初審的,應當由省級政府發展改革部門與其聯合報送。國務院有關部門所屬單位、計劃單列企業集團、中央管理企業投資建設應當分別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務院行業管理部門核準的項目,直接由國務院有關部門、計劃單列企業集團、中央管理企業分別向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務院行業管理部門報送項目申請報告,并分別附項目所在地省級政府發展改革部門、行業管理部門的意見。企業投資建設應當由國務院核準的項目,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審核后報國務院核準。《國務院關于發布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2016年本)的通知》(國發[2016]72號)指出,發布《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2016年本)》,目的就是“進一步加大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力度,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切實轉變政府投資管理職能,加強和改進宏觀調控,確立企業投資主體地位,激發市場主體擴大合理有效投資和創新創業的活力”。對此,合同協議書雙方當事人均須關注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以確實明了政府核準制的項目適用范圍。
根據上述規定,對于工程立項批準文號的留白處,填寫時須注意:(1)對于政府投資建設的項目,填寫的是立項部門的工程立項批準文號;(2)對于核準類項目,填寫的是項目核準文件的文號;(3)對于備案類項目,填寫的則是投資項目備案證號。
5.對于資金來源的留白處,應填寫獲得資金的渠道,具體包括單位自籌、外商投資、財政撥款、金融機構借款、國外金融機構借款、捐贈款項、其他資金等;如若存在多項資金來源時,則應標明不同方式所占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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