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雷 ]——(2019-9-6) / 已閱5422次
摘要:合法有效的冤假錯案監督平反機制是法治國家的應有內容之一。在不干預司法和行政的前提之下,合理發揮媒體的輿論監督作用是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特征,并以此實現陽光下的法庭、陽光下的政府。冤假錯案是見不得光的,需要暴露在陽光下。
關鍵詞:特許經營權;保證金;天然氣;住建局
一、案情簡介
2016年4月4日,恒輝公司從曹縣住建局獲得韓集、桃源、莊寨三個鄉的天然氣的特許經營權。2017年6月17日,曹縣住建局向包過恒輝公司在內的三家主體下發通知,通知要求誰能交納3000萬保證金就把涉案的天然氣特許經營權交給誰。后相關部門和東合公司暗箱操作,在東合公司并非實際交納保證金的情況下將特許經營權給了東合公司。恒輝公司不服將東合公司等訴至法院,經菏澤市中級人民法院(2018)魯17民終4127民事判決支持恒輝公司部分訴請,確認《天然氣特許經營權轉讓協議》有效,同時駁回恒輝公司要求繼續履行合同、采取補救措施等訴請。
山東衛視就本案問題采訪相關部門后,在2019年5月6日的《山東新聞聯播》節目報導了曹縣住建局的行政違法行為。節目播出兩天后,曹縣住建局法人2019年5月8日的《山東新聞聯播》中向大眾承諾,“積極協商整改,維護企業權益”。目前本案正在整改和協調之中。
二、本案的法律剖析
恒輝公司找到筆者代理本案時,本案已經終審。筆者代理的是本案的再審,現已經向菏澤中院提交再審申請。以下分析僅就終審判決的事實認定和法律適用進行。
(一)本案法院審理程序錯誤
筆者在第一次看到案卷材料時就非常詫異,本案應當是行政訴訟非民事訴訟,法院審理程序錯誤。本案核心為曹縣人民政府對天然氣項目的特許經營權的收回是否合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十二條”[1]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2]之規定,政府特許經營協議相關糾紛屬于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根據“《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3]之規定,收回企業的特許經營權必須要召開聽證會。即便是恒輝公司及其一二審的代理律師選擇的訴訟方案有誤,但是菏澤二級法院都沒有發現該審理程序上的問題確實讓人難以理解。
(二)終審判決的事實認定和法律適用的不當之處
1、三鄉鎮天然氣主管道并未施工完畢,《天然氣特許經營權轉讓協議》不存在不能履行的情況(該情況山東衛視已經查證屬實并報導);
2、曹縣莊寨鎮財務結算服務中心于2017年6月19日、6月23日出具收條,證明東合公司已經按《通知》要求繳納保證金3000萬元,并無事實依據(該情況山東衛視已經查證屬實并報導);
3、菏澤市中級人民法院以調查筆錄的方式向曹縣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主任程春證、曹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張愛國進行調查取證了解項目進展,其程序有誤。
4、對于《通知》的有效性、合法性,菏澤市中級人民法院并未對其進行審查。
5、菏澤市中級人民法院認定東合公司不存在過錯,該事實認定錯誤。
因曹縣住建局在本案被報導之后,已經部分認可自身的行政違法行為并承諾妥善處理,故對其已經認可和《山東衛視新聞聯播》報導的查證屬實的內容不再詳細闡述,僅作上述觀點的列明。具體內容可見附件再審申請。
三、山東衛視在本案平反中發揮的巨大作用
山東衛視調查走訪搜集的本案證據以及曹縣住建局法人在電視中“積極協商整改,維護企業權益”的承諾實際上就宣告了菏澤市中級人民法院(2018)魯17民終4127民事判決事實認定和法律適用的錯誤。對于本案的再審情況,筆者會在后續的文章修改中予以補充說明
恒輝公司長達兩年時間的一二審的艱苦訴訟斗爭中的失敗,被《山東新聞聯播》幾分鐘的節目報道所力挽狂瀾、撥亂反正。這足以說明媒體監督在糾正政府違法行為中的巨大作用。平心而論,筆者作為專業負責任的律師,雖然終審判決存在種種問題,理論上該份判決也應當被再審改判,但是基于一些只可意會不可言傳的原因筆者對再審改判并不報太大希望。否極泰來、物極必反,本案正是由于相關的行政違法行為講恒輝公司逼上絕路,才使得恒輝公司不顧一切的放手一搏。我們作為律師是不建議當事人尋求媒體幫助的,我也曾經明確向恒輝的法人釋名不建議其尋找媒體干預司法,說服其要相信法律。但是一二審過程中所發生的一些事情使得恒輝公司對一些法院和法律喪失了信心,恒輝公司最終沒有聽取筆者的建議而是去尋求媒體的幫助并貨成功。如果沒有山東衛視的介入,本案日后的再審結果作為同行的律師都能預見。希望每一個行政行為、每一個司法案件都能經得起陽光的檢驗!
附:
一、2019年5月6日《山東新聞聯播》<今日聚焦>的本案報導鏈接(18:20-24:59),http://v.iqilu.com/sdws/sdxwlb/2019/0506/4668710.html;
二、2019年5月8日《山東新聞聯播》<今日聚焦>的本案報導鏈接(22:50—25:00),曹縣住建局法人向大眾承諾積極協商整改,維護企業權。http://v.iqilu.com/sdws/sdxwlb/2019/0508/4669459.html;
三、菏澤市中級人民法院(2018)魯17民終4127民事判決書
四、本案的再審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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