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召利 ]——(2019-11-8) / 已閱7718次
章程送審稿審核不合格的,審核機關應當將審核結果和不予批準的理由以書面形式通知申請人。存在違反法律法規、超越醫院職權、違反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和醫院主管部門(單位)相關規定、審核期間發現醫院內部存在重大分歧或有其他審核不合格情形的,審核機關應當提出時限要求醫院修改后,重新申請審核。經審核合格的章程正式生效,以醫院名義發布,報送登記管理機關備案。接受備案的登記管理機關應當將備案的章程分送同級各相關單位。Copyright © 1999-2021 法律圖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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