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華振 ]——(2005-1-24) / 已閱13576次
社會學原理表明,抽象人本身是沒有生命、沒有意志的,它不能象自然人那樣去進行思考決策,所以,抽象人不能“直接”維護自身的利益,歸根結底,還必須由“和珅”們“代理”決策。在“代理”的過程中,他們就會在外部性因素(即抽象人利益)和內部化因素(即他們自己的利益)之博弈中,關心后者而犧牲前者。
如此,便不難理解中國股市的真正病根并不在于一股獨大本身,而在于它是一種由“和珅”們操縱的“異化了的、發生了基因突變的一股獨大”。
對一股獨大區別對待
我們要對中國股市上的一股獨大進行區別對待:由抽象人充當大股東的企業,是抽象人一股獨大,再加上“和珅”操縱,與德日模式中的一股獨大相比,是“形似而神不似”,這就造成了中國主板的慘淡現狀,應當批判;而那些由自然人充當大股東的企業,則是自然人一股獨大,與德日模式的精髓“形似神更似”,因此不應受到批判。
不管中國的公司治理結構改革是要走德日模式,還是要學習美國現在的模式,如上所析,這兩種模式都沒有對“(自然人)一股獨大”進行責備、批判、割尾巴,而是把它作為精髓或改革的導向而倍加推崇、發揚。
我認為,中國股市的真正缺陷并不在于它的一股獨大,而在于如下三點:
真正缺陷之一,是它的流通股的發行市盈率太高,高得離譜,遠遠超出了經濟法則所能解釋的常態范疇。這樣,從股票上市的那一刻起,就注定了要在過高的發行市盈率與正常的股票盈利能力之間產生一個巨大的“裂口”。即使不發生任何風險,即使按正常的產業利潤來計算,流通股的股東也要用幾十年的時間所分到的紅利,才能填上這個過高的市盈率所產生的裂口!更何況,還經常發生各種系統內的、系統外的風險!這樣,就把流通股股東“逼上梁山”,逼著他們不得不更多地選擇“短線操作型投機”,而不是選擇“長線穩健型投資”。
真正缺陷之二在于,它的非流通股股價與流通股股價差距太大,破壞了“股份面前人人平等”的市場法則,把成本和風險轉嫁到流通股股東的頭上,卻把收益和安全轉移到非流通股股東的腰包里。流通股為公司貢獻了大約60%的真金白銀,卻只占總股本不到30%的比例;與此相對應的是,非流通股實際上拿出的鈔票還不到公司實際融來的資本總額的40%,卻占據了70%的股權比例!這既不是劫富濟貧,也不是劫貧濟富,而是劫流濟非(劫流通股,濟非流通股)。你說它是明火持杖也好,說它是巧取豪奪也行,反正就是“股份面前人人不平等”。
真正缺陷之三是,上市機會仍是一種“排隊隊、分果果”的、珍貴的稀缺資源,上市的企業不僅要得到市場上“上帝”的認同,還要得到掌握著“玉璽紅印”的人點頭。于是,在這個由上市企業、審批者、流通股股東所組成的“三方博弈鏈”中,前兩方通過達成“兩方合謀型矩陣”,實現它們的利益最大化,相應地,就必然損害第三方的利益,達不到“三方納什均衡”。
所以,如果說以國企為主體的主板市場上的“抽象人一股獨大”是個錯誤設計的話,那么,以民企為主體的中小板市場上的“自然人一股獨大”則是一個正確的設計。
注:本文原載《人民日報·中國經濟快訊》第34期(2004年8月30日版)。感謝英國NAPIER UNIVERSITY大學、武漢大學張昕博士整理并提供本文文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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