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澤清 ]——(2005-7-31) / 已閱31545次
從這一點來看,廣東省的工資支付條例,的確偏重于勞動者權益的保護。但是,作為企業而言,無疑也是加重了負擔!
當然,這些都是和當地實際情況相關的。由此可見,上海的地方性法規比較注重公平性與市場化,而廣東省的地方性法規為了更多保護勞動者,對私營企業法律意識的淡漠的現實情況只能采取偏重一方的保護措施。
附記:法律法規不是簡單的“緊箍咒”!
當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于2005年5月1日正式頒布實施時候,筆者從網上看到很多廣東企業經營者在哀嘆:“別再嚇唬我了!”感觸良多!
法律源于現實,卻高于現實!為什么國家先后出臺那么多勞動法律法規?為什么新聞媒體不停地在宣傳“切實保護勞動者權益”?難道資本運作完成原始積累,就必須要通過“剝削”來嗎?
現代社會發展,尤其是意識形態越來越淡漠,資本主義社會本身就在不斷地改進之中,勞動法不是什么國家或者政黨制定的。最早的勞動立法就是“工廠立法”,是勞資幾個世紀談判協商的結果!
現代企業制度中非常重要的就是“人力資源”!把人(勞動者)作為企業運營中非常重要的資源來發展利用,而不是盡力地使其商品化!法律不是簡單的緊箍咒!而是社會變更的一種需要!
筆者寫本文目的不是簡單地把法規進行羅列比較,而是希望從中讓企業經營者明白:“只有提高企業經營者真正的‘人力資源’的意識,而不是把勞動者簡單認為“勞動力”概念的話,法律才能真正地公平!”
最終,企業得益的就是擁有人力資源!企業的競爭就是人才的競爭!切記!
作者:金澤清 上海企業法律顧問協會會員,外企法律顧問、人力資源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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