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平 ]——(2023-8-14) / 已閱2631次
銷售品種與損失的因果關系問題。民事訴訟是誰主張誰舉證,刑事案件由檢察機關承擔舉證責任。辯護律師應當有合理判斷的情況下進行積極地抗辯。同時注意介入因素對損失的影響。
3.3、土地承包合同案件的辯護律師審查批捕環節需要注意的問題 :
“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的認定問題:應當以簽訂合同、收受定金時及結合合同履行情況綜合認定。
土地性質與權屬問題:土地承包流轉是正常現象,不應當輕易否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條規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中的農村土地是指農民集體所有和國家所有依法由農民集體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農業的土地。第三十七條規定,土地承包經營權采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當事人雙方應當簽訂書面合同。采取轉讓方式流轉的,應當經發包方同意;采取轉包、出租、互換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的,應當報發包方備案。《物權法》第128條規定,土地承包經營權人依照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規定,有權將土地承包經營權采取轉包、互換、轉讓等方式流轉。此外,根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第十五條,承包方依法取得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采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符合有關法律和國家政策規定的方式流轉。 因此,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是指農村土地承包人將其承包的農土地經營權以轉包、出租、互換、轉讓等方式轉讓給他人或將承包經營權與他人進行互換的行為。
涉案當事人如果基于農用地承包轉包合同取得種植權,應當具有合法性,其相關權益應當得到充分地保護。
4、 建議與對策
4.1、由檢察院中有農學專業背景的檢察人員與涉農單位的總農藝師或執法人員密切聯系,加強協作。有必要時,在第一時間到達現場,調查取證,固定證據,為今后解決爭議打下基礎。有條件的,可以設立駐農業檢察室。或設立省市農業案件專業人員庫,對個案咨詢指導。
刑事律師也應當充分地專業化,或有農業大類專業背景。至少應當與農業技術人員共同配合、相互交流,從而彌補其農業專業上的缺陷,更好地提高刑事辯護的有效性。
4.2、參照公訴案件的證據標準,注意量刑建議對律師辯護的影響。最高人民檢察院偵查監督廳2003年11月關于印發部分罪案《審查逮捕證據參考標準(試行)》的通知(高檢偵監發[2003]107號)印發的有十種具體罪案審查逮捕證據參考標準。上海市檢察院就故意殺人、故意傷害、搶劫和毒品、尋釁滋事罪、合同詐騙罪、扒竊案件等制定了審查批捕證據標準。可以設想:將會陸續研究制定一批常見、重點涉及農業門類的罪案審查逮捕證據參考標準,逐步形成審查逮捕證據體系。 將量刑的步驟和量刑的因素公開化透明化,是我國法制建設的一個進步。檢察官在辦案當中要強化量刑的意識。 審查批捕有三要件,其中就有量刑情況的審查。這就要求公安機關收集證據更加全面、工作量更大。
與此相關,刑事律師也要掌握量刑基準,提出不捕的理由與事實依據。必要時提出羈押必要性審查,確保委托人的權益。
4.3、對涉農鑒定機構的建議
鑒定意見也是案件的關鍵證據。鑒定機構、鑒定人員、鑒定程序、救濟途徑等鑒定依據都應當明明白白。而目前,涉農案件的鑒定機構還是一片空白,鑒定人員也就是涉農單位的高級農藝師等技術人員。鑒定方法是主觀判斷為主,缺少定量分析。而且由農業專家進行鑒定,由于有自身業務關系或同事關系,很難保證公正公平。筆者認為:設立專門的鑒定機構,并從法規上明確鑒定依據。農學會或農業方面專家就農用地被毀狀況所作的鑒定;環境保護方面的專家就農用地受污染狀況所作的鑒定;環境保護方面的專家固體廢棄物所含污染物種類、濃度的鑒定。必要時組織專家意見論證會,請鑒定專家出庭接受質證,以解決專業性問題。
4.4、密切關注涉農大政方針
由于法律的滯后性,法規很難適應司法實踐的需要。因此國務院、農業部門出臺的文件對司法實踐有一定的導向作用。中共中央國務院早在 2013年一號文件中《關于加快發展現代農業進一步增強農村發展活力的若干意見》明確提出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系。抓緊研究現有土地承包關系保持穩定并長久不變的具體實現形式,完善相關法律制度。堅持依法自愿有償原則,引導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有序流轉,鼓勵和支持承包土地向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流轉,發展多種形式的適度規模經營。探索建立嚴格的工商企業租賃農戶承包耕地(林地、草原)準入和監管制度。規范土地流轉程序。因此對涉農土地承包權及流轉予以靈活運用,只要有利于農村經濟發展,有利于提高生產力,有利于農民增收、農村穩定,不違反社會公共利益,不應當過分苛求,應當允許探索先行,都應當予以支持,總結規律,經驗規范。
4.5將案件辦理納入綜治工作中,力爭取得較好的法律效果、社會效果。
對涉農犯罪加大懲處力度的同時,加強職務犯罪預防。要加強調查研究,總結分析已辦案件特點,尋找規律性,研究涉農職務犯罪的新動向、新特點,積極從機制上、體制上尋求規律,研究對策。要加強涉農職務犯罪預防,根據辦案中發現的漏洞,檢察機關及時發出檢察建議,做好個案預防。抓好行業預防、專項預防,推動建立完善防治犯罪的長效機制。司法機關發出司法建議書,從而辦一案、固一片,提高法律的指導作用與預防作用。
5、結束語
懲治和預防涉農犯罪關系到農村穩定和發展,司法機關完全可能充分發揮職能,加大查處和預防涉農犯罪工作力度,保障農民合法權益,維護農村社會和諧穩定。刑事律師在涉農案件的辯護業務中同樣是大有可為的。
Abstract : The impact on agriculture-related criminal cases is large , wide and highly professional . Based on the evidence standard of all kinds of agriculture-related cases , this paper puts forward the ideas and methods of criminal lawyer's defense , inorder to safeguard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client and promote the fair implementation of the law .
Key words : Agricultural criminal Case Evidence Defense reviewed to arrest Link .
作者 王平,男,農藝師,北京市隆安律師事務所上海分所律師。專業方向主要涉農案件的維權與訴訟。 聯系地址:上海市徐匯區 聯系電話13564648760、郵箱wangping@longanla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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