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孟昭明 ]——(2005-11-3) / 已閱22043次
可見,在 "對外商投資企業實行國民待遇"這一重大問題上,我們不能簡單地、片面地理解;而應作全面的與深入的分析。從利用外資的角度來看,這一決策不僅意味著我國對外資的具體法律與措施要進行調整,如某些限制的取消與某些優惠的淡化;更意味著我國外資政策的重大轉向,即適應引進外資成熟期的實際需要,將外資政策由"減稅讓利"式的初級外資政策逐步轉向"平等競爭"式的高級外資政策。進而言之,這一決策也不僅僅意味著外資政策與法律的調整,它同時還意味著內資企業與民族工業發展方向的調整,意味著改革開放向縱深的發展,意味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在經濟生活各個層面的全面建設與貫徹落實。結合其他實行市場經濟的國家的經驗,最終實現內外資的完全平等只是時間問題,但是,就我國目前的情況而言,外資立法中國民待遇原則的實施必須立足國情,結合不同發展階段,必須逐步放開,穩步實現。Copyright © 1999-2021 法律圖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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