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武卓敏 ]——(2007-2-22) / 已閱16410次
對我國制藥行業而言,除了關注和配合政府完善相關制度外,可以積極并適時地利用申請強制許可的機會,在解決國家公共健康問題的同時,使自己獲得一些提升的契機。但即便是這樣,我們首先還是必須要有足夠的技術能力,否則,連仿制藥品的能力都沒有,就更談不上申請強制許可了。而暫時依靠強制許可允許進口的辦法也不是長久之計。在整個過程中,這實際上就是緊握技術的底牌,利用法律給予的籌碼進行一場綜合實力的博弈。因此,培養一批具有生物技術與醫藥科技背景的專業法律人員在這場博弈中為我們“保駕護航”,也是不容忽視的問題。
* 作者:武卓敏,LL.M.(University of Heidelberg), Ph.D. Scholar of Max-Planck Institute for 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 Competition Law and Tax Law (in Germany), Ph.D. Student of University of Munich. www.zhuominwu.cn .
注:資訊來源:泰國衛生部官方網站http://eng.moph.go.th 、疾病控制署http://thaigcd.ddc.moph.go.th/Bird_Flu_main_en.html 、聯合國艾滋病組織http://www.unaids.org/en 、泰國政府制藥組織http://www.unaids.org/en/ 、Merck公司網站www.merck.com 、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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