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偉峰 ]——(2002-3-28) / 已閱26260次
(7)剛柔相濟法。在審訊時純粹說理說教,不溫不火也是不明智的。在萬變不離其宗的前提下,我們有時可以娓娓說理讓其明白其所以然;有時可以高聲痛斥、戳其痛處讓其明曉其卑劣的一面。一切都應時而用。讓被審訊人的情緒被我們牽著鼻子走,從而在其情感脆弱時痛下一擊。
(六)審訊員的行為語言藝術
(1)我認為一位高明的審訊員其實就是一位高明的"演員"。審訊員的和藹可親,循循善誘,感人至深,聲淚俱下,聲色俱厲,暴跳如雷,端莊嚴肅,善解人意,富有同情心等等,照我看來,均應看作一種表演,無非不同審訊員的表演有高下之分而已。總而言之我們"演員"的行為就像在寫散文,"形散"最終還是為了"神不散"。而審訊過程中圍繞的"神",就是要明白、徹底地把被審訊人員身上的案子搞清楚,并非要與被審訊人員"攀朋友"或者"吵相罵"。所以審訊員的一切行為都必須服從案子,為案子服務。虛虛實實,作好一個高明的"演員"。使被審訊人員像一位戲迷一樣,隨著我們的表演時而激動、時而哭泣,時而平和。
(2)審訊人員的用語要滴水不漏。在審訊時說話千萬不能信口開河,隨便許諾,一然會讓被審訊人覺得你不知輕重,二然會把我們的審訊意圖、擁有的證據以及預期的處理設想,在無意中透露給對方。就象打撲克時不能暴露底牌一樣,把主動權交給了對方,還談何審訊,弄不好變成他"審訊"你了。
(3)審訊言辭不能傷及對方自尊心。我們在審訊中當然可以對被審訊人的可惡行為大力抨擊,但絕不能拿對方的相貌、人格、自尊進行譏諷,否則非但對審訊雙方的溝通會造成障礙,而且先前作的思想工作將前功盡棄,重新陷入缺乏信任,互相敵對不利于供述的狀態。
五、審訊結束前的"圍棋收官"階段。
會下圍棋的同志都知道,下圍棋除了布局,中間搏殺很重要之外,"收官"階段(即掃尾階段)也很重要,在這個階段,不僅是被審訊人一方,還是我們審訊員一方都已深感疲憊,巴不得早點結束。這時我們可以讓被審訊人員抽一支煙,喝一口水,讓他喘一口氣;同時,我們自己也作一下調整。這樣可以讓被審訊人緊張的神經稍作放松,恢復他的回憶能力及準確性,同時也讓對方誤以為我們已經"善罷甘休";稍事休息時,我們可以重整思路,查漏補缺,而后再行搭起架勢審訊。在這種情況之下,絕大多數被審人員幾經交戰,心理承受能力已經崩潰,抱的是:反正大勢已去,不如主動全盤攤出的想法。我們審訊員依舊不依不饒,窮追不舍,向其宣講立功贖罪的思想。很容易讓其土崩瓦解,徹底投降。這樣我們不但可以把原有的案件辦得更加完整,同時也能籍此發現新的線索。
對于那些重大的、系列性的、復雜化的、跨地區、跨年度的案件,本人認為在審訊中認真處理好上述的五個審訊階段,恰當地使用本文所提及的各類方法,是完全有必要,而且很能立竿見影的。但對于那些簡單或較小的案件、被審訊人員屬初犯、較弱的,在審訊中則不必"殺雞用牛刀",人為地復雜化,僅采取其中的幾個方法就可以了。
總共2頁 [1] 2
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