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10733
- 書名:英國貨物買賣法:判例與評論(英美法教學書系)
- 作者:陳若鴻編譯
- 出版社:法律
- 出版時間:2003年2月
- 入庫時間:2003-3-21
- 定價:28
圖書內容簡介
沒有圖書簡介
圖書目錄
序 言
貨物買賣法是由商人習慣法發展起來的。與其它部門法相比,它帶有鮮明的習慣法的烙印。在17—19世紀期間,中世紀的商人習慣法被納入各國國內法體系,英國《貨物買賣法》也是在這一期間編纂而成的。在閱讀本書判例的過程中,讀者不難發現習慣法的蹤影。例如,關于在公開市場進行的交易、關于商事代理的規定。這些原汁原味的判例將有助于讀者理解相關法律原則發展的脈絡。
隨著社會的發展和貿易環境的不斷變化,英國《貨物買賣法》也在不斷演進,并體現出了時代的特征。例如,《1994年貨物銷售與供應法》中,要求賣方提供的貨物必須具有“令人滿意的品質”,放棄了以往“商銷品質”的提法。這是與社會分工不斷細化,交易買方愈來愈多地依賴賣方的技能和判斷力的社會背景相適應的。又如,該法區分消費者合同與非消費者合同,為交易的弱勢一方提供更為周全的保護,這也符合現代立法潮流。然而,由于制定得較早,并且是在判例的基礎上編纂而成,英國《貨物買賣法》有些規定過于繁瑣甚至不切實際。突出表現在所有權轉移時間的規定、把風險與所有權轉移捆綁處理等方面。
英國曾經是依靠海上貿易建立霸權的老牌資本主義強國。其強大的貿易實力、人才輩出的法律界使英國《貨物買賣法》對其后英美法系各國的相關立法產生了深遠的影響。這種影響并擴展到諸如《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等國際貿易法的重要文件。縱觀英國1893年《貨物買賣法》,幾乎每個條文都有相對應的判例,條文
恰恰是判決精神的凝練。本書提供的精選判例有助于讀者把握買賣法中的法律精神,了解相關原則在實踐中運用的效果。
本書共分五章,分51j是1979年貨物買賣法、1889年代理法、國際貨物買賣、信用證與銀行保函。貨物買賣法部分圍繞買賣的基本問題組織案例,涉及賣方的品質擔保義務及權利擔保義務、貨物所有權及風險的轉移、對貨物的權利、買賣合同的履行、買方未付款時賣方對貨物的權利、違約之訴Q)。從編排體例上看,在每條原則后附有相應判例。作者對每個判例進行了注釋評論,并提出了相應的思考題。這樣的體例是為了服務于案例教學的需要,以便讀者深人領會法條的精神。
作者畢業于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在校學習期間有多門課程是以案例教學方式開設的。同學問活潑的討論、老師啟發性的提問及對同類案件判決結果的比較,令人耳目一新,作者因之受益匪淺。近些年來,在該院的倡導下,案例教學已取得了令人注目的成果,贏得了越來越多學府的關注。更令人欣慰的是,案例教學的教材也已逐漸形成系列。作者編寫這本貨物買賣法判例集,即是考慮到貨物買賣法是國際商法的重要組成部分,希望為完善國際商法案例教學用書添磚加瓦。受水平所限,不足之處在所難免,請讀者不吝賜教。
本書付梓之際,我要衷心感謝我的導師王軍教授百忙之中對本書的指點及多年來對我學業的幫助。我的父母親及丁小宣編輯為本書出版付出了許多辛苦的勞動,在此一并致謝。
作者
2003年1月于北京
目 錄
第一章 1979年《貨物買賣法》
第一節條件條款和擔保條款
一、關于時間的規定
西姆薩克有限公司訴諾麗絲公司
麥克道戈訴恩斯沃斯海上飛行器公司
查爾斯理查有限公司訴奧貝漢姆
二、關于權利的默示條件
尼布萊訴康弗遜有限公司
羅蘭訴戴維爾
三、讓買方安穩地占有貨物的默示擔保
尼布萊有限公司訴康弗遜有限公司
四、貨物應與說明相符的默示條件
阿柯斯有限公司訴E·A·羅納森父子
摩爾有限公司訴蘭德公司案
五、貨物需適合于其用途的默示條件
格立弗訴彼得康威有限公司
蓋德玲訴瑪斯
六、貨物需具備商銷品質的默示條件
杰克遜訴羅泰克汽車及自行車公司
薩納伯曼公司訴韋伯公司
七、憑樣品成交的買賣
E.&S.魯奔有限公司訴費爾布魯斯有限公司
伯龍兄弟訴D.M.奶粉有限公司
高德利訴佩瑞有限公司
第二節 貨物所有權及風險的轉移
一、特定物的買賣
漢森兄弟錨線公司案
安德伍有限公司訴伯恩水泥磚石集團
德納恩訴斯奇納
科塞爾訴木材經銷有限公司
二、試用買賣
科克海姆訴阿坦布羅
韋納訴史密斯
杰恩訴韋瑞克
普爾訴史密斯汽車貿易有限公司
弗埃瑞及財產受托人訴唐納德
三、非特定物買賣
勞瑞和摩伍德訴杜丁父子
卡羅斯費德斯皮爾公司訴查爾斯維格有限公司
希利訴赫利特父子
皮格納塔魯訴基爾諾父子
瓦特進出口有限公司訴諾伍德父子有限公司
菲利普海德父子訴蕭弗朗有限公司
四、風險的轉移
德拜海米頓有限公司訴巴登
第三節 誰擁有對貨物的權利
一、非所有人出售貨物的情形
希普訴汽車旅行咨詢公司
二、公開市場
哈格利夫訴斯賓克
瑞德訴城市警署
三、賣方出售依可撤銷合同取得的貨物
汽車及環球金融有限公司訴卡德威爾
四、交易后仍占有貨物的賣方另行處分貨物的情形
大西洋汽車拍賣有限公司訴汽車融資有限公司
城市皮革制造有限公司訴倫敦福林奔德有限公司
俄斯特融資有限公司訴庫登機械有限公司
五、交易后占有貨物的買方處分貨物的情形
伯希愛德華有限公司訴瓦甘
卡恩訴伯奇布里斯托航運有限公司
第四節 合同的履行
一、交貨數量不符
伯涵有限公司訴布羅克制造有限公司
續普頓安德遜公司訴維爾兄弟有限公司
亞伯拉汗大宇有限公司訴希斯有限公司
二、分批交貨
福羅克楓葉有限公司訴環球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三、買方檢驗貨物的權利
薩恩特訴貝爾奇有限公司
四、貨交承運人
托馬斯楊父子有限公司訴豪森
五、接受貨物
布拉格訴威廉諾娃
曹訴英國貿易及航運有限公司
第五節 買方未付款的情況下賣方對貨物的權利
一、“未收到貨款的賣方”的含義
J.L萊恩斯公司訴梅貝克公司
二、買方轉售貨物或將貨物抵押的后果
D.F.蒙特有限公司訴杰和杰有限公司
昂杰根瑪訴路易斯奇弗公司
三、賣方將貨物另行出售
布奈塔案
R.V.華德有限公司訴比格奈爾
第六節違約之訴
一、買方未受領貨物時賣方可取得的損害賠償
查特訴蘇里文
坎貝爾默斯頓有限公司訴巴耐特貿易公司
二、賣方不交貨時買方可獲得的損害賠償
R&H毫爾有限公司訴W.H.畢姆公司仲裁案
三、實際履行
懷特案
伯恩克訴貝德航運有限公司
四、違反擔保的損害賠償
瑪遜訴伯寧漢
五、減輕損失的義務
杰姆士費雷有限公司訴N.V.科伍德
萊斯特皮革有限公司訴國際經紀人有限公司
六、貨物被多次轉售時的損害賠償
佳士樂暨科文訴G.&A.斯拉夫斯基
戴克斯特有限公司訴希爾克萊斯石油有限公司
第二章 1889年代理法
勞斯訴海瑞斯
伯德伯格訴杰伍及華德
皮爾森訴羅斯楊有限公司
奧奔希姆訴阿坦伯羅父子
韋布利紐頓有限公司訴威廉姆斯
第三章 國際貨物買賣
第一節 CIF合同
羅斯T.史密斯公司訴T.D.白麗有限責任公司
羅和伯納有限公司訴英美煙草有限公司
杰姆士費雷有限公司訴N.V.科伍德
凱利瑪克希笛公司訴布萊曼多倫公司
漢森訴海默爾荷利有限公司
M·高樂戴茲公司訴扎尼科瑞達有限公司
戴蒙阿佳蒂出口公司訴伯格里斯
C·格魯姆有限公司訴巴伯
瑪貝爾薩林有限公司訴谷物制品有限公司
東方有限公司訴貝克
曹訴英國貿易及航運有限公司
夏普有限公司訴諾薩凡公司
E·克萊蒙豪斯特公司訴布雷德兄弟
第二節FOB合同
梅音紡織公司訴薩克利夫公司
考利訴海外貿易有限公司
韋伯爾訴羅森伯格
第三節 目的港船上交貨合同
康普貝奇S.A.訴雷路易斯有限公司
第四節 出口許可證
彼德卡什迪種子有限公司訴奧索斯托公司
H.O.布朗德公司訴H.N莫利斯有限公司
第四章 信用證和銀行保函
第一節信用證
安斯達齊有限公司訴貝克鮑斯利有限公司
LH.雷諾有限公司及油籽貿易有限公司
訴漢布魯斯銀行
莫洛里斯(倫敦)有限公司訴E.D.&P.曼
英國伊麥克斯工業有限公司訴米德蘭有限銀行
俄岡林西有限公司訴東部有限銀行
馬拉斯訴英國伊麥克斯工業有限公司
迪斯康錄音帶有限公司訴巴克雷有限銀行
第二節履約保函
愛德華歐文機械有限公司訴巴克林國際有限銀行
第五章 其他有關法律
第一節 1893年《貨物買賣法》
勞埃德及蘇格蘭金融有限公司訴現代汽車有限公司
第二節 《1964年分期付款法》
貝克訴貝爾(第三人尼斯)
史蒂文森訴比弗利貝亭克有限公司
附錄
SALE OF GOODS ACT 1979
SALE AND SUPPLY OF GOODS ACT l994(c.35)
判例中英文對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