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11353
- 書名:專利法分解適用集成(上/下)(常用法律分解適用集成系列)
- 作者:馬原
- 出版社:人民法院
- 出版時間:2003年3月
- 入庫時間:2003-5-28
- 定價:89.8
圖書內容簡介
沒有圖書簡介
圖書目錄
編寫說明
一、隨著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原則的確立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越來
越多的社會關系和經濟關系需要運用法律手段來調整。為此,國家立法機關相繼公
布施行了一系列重要的法律,國家行政機關和司法機關也發布了數量可觀的行政
法規、部門規章和司法解釋,我國還締結或參加了許多國際公約。由于上述法律規
范門類廣、層次多、數量大,且立改廢較頻繁,給廣大法律工作者在檢索和適用相
關法律法規的具體規定時帶來諸多不便。有鑒于此,我們組織最高人民法院、國務
院有關部委和大專院校的專家學者編寫了這套《常用法律分解適用集成系列》。
這套書打破以往法律匯編類圖書的羅列形式,采取分類編纂方法,即以常用法
律為主干,按照法條之間的邏輯聯系,分解組合成若干具體的法律問題,將涉及該
問題的相關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司法解釋的具體規定以及立法說明等都集中編
排在一起,使讀者能夠在該問題中迅捷查檢到與該問題相關的所有法律的具體規
定。如此,使紛繁浩大的法律條文形成互相聯系、有機結合和方便適用的整體。
(一)《常用法律分解適用集成系列》第一輯包括:《刑法分解適用集成》、《刑
事訴訟法分解適用集成》、《合同法分解適用集成》、《民事訴訟法分解適用集成》、
《勞動法分解適用集成》、《房地產法分解適用集成》、《知識產權法分解適用集成》等
?種,已自2000年2月起出版,并自2003年3月起陸續出版新編本。
(二)《常用法律分解適用集成系列》第二輯包括:《民法通則分解適用集成》、
《金融法分解適用集成》、《損害賠償法分解適用集成》、《婚姻法繼承法分解適用集
成》、《民事行政執行法律分解適用集成》、《國家賠償法分解適用集成》、《擔保法分
解適用集成》、《票據法分解適用集成》、《行政訴訟法分解適用集成》等9種,已自
2001年5月起陸續出版。
(三)《常用法律分解適用集成系列》第三輯包括:《公司法分解適用集成》、
《保險法分解適用集成》、《證據法分解適用集成》、《破產法分解適用集成》、《建筑
法分解適用集成》、《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分解適用集成》、《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分
解適用集成》、《著作權法分解適用集成》、《商標法分解適用集成》、《專利法分解適
用集成》、《司法鑒定法分解適用集成》、《經濟犯罪懲治法分解適用集成》等12種,
自2003年3月起陸續出版。
二、《專利法分解適用集成》以專利法、專利法實施細則及最高人民法院最新
司法解釋為經,以相關法律規范的具體條文為緯,進行全面系統的分解適用集成
全書分專利法的一般規定、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的歸屬、轉讓和許可、授予專利權
的條件、專利的申請、專利申請的審查和批準、專利權的期限、中止和無效、專利
實施的強制許可、專利權的保護、專利登記和專利公報、外國人申請專利、關于國
際申請的特別規定、專利代理、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的法律保護、植物新品種的法律
保護、藥品和農業化學物質產品的行政保護,共計15章,99類。
三、本書所收的相關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根據具體情況,采取全文和節錄
兩種方式。數個問題涉及同一文件(或同一法律條文)的,為減少前后查找翻閱不
便,按其類別做適當的重復收錄;所收文件不宜分解的,與所涉較主要的問題編排
在一起,較次要的問題也涉及的,采取“參見”的方法。
四、本書的編排盡可能地考慮到減少重復和便利查檢,但囿于編寫者水平,書
中可能存在各種疏漏,懇請廣大讀者批評指正。
“‘集成’在手,別無他求”,是本書的編寫宗旨。希望本書能成為廣大讀者常
用案頭法律工具書和方便查詢、準確適用法律的良師益友。
《專利法分解適用集成》
編寫組
二OO三年三月
總 目 錄
第一章 專利法的一般規定
一、專利法的立法宗旨
二、專利權的客體、發明創造——實用新型、外觀設計
三、需要保密的主題
四、不授予專利權的主題、違反公共利益的主題
五、臺港、港澳地區的專利申請
六、先申請原則
七、不得壓制對非職務發明創造的專利申請
八、專利權人的權利
九、發明專利申請的臨時保護
十、專利標記
十一、對職務發明創造的發明人或設計人的獎勵和報酬
十二、發明人或設計人的署名權
十三、專利管理體制
十四、對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及其專利復審委員會、國務院專利行政部
門的工作人員及有關人員的要求
十五、專利費用
十六、專千曠告
十七、時間效力
第二章 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的歸屬、轉讓和許可
一、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的歸屬
二、合作、委托完成的發明創造的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的歸屬
三、專利申請權或專利權的轉讓
四、專利實施許可
五、發明專利的指定許可
第三章 授予專利權的條件
一、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實用新型的條件
(一)一般規定
(二)發明和實用新型的新穎性
(三)發明和實用新型的創造性
(四)發明和實用新型的實用性
二、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的條件
三、不影響新穎性的公開
四、不授予專利權的客體
第四章 專利的申請
一、申請發明專利應提交的文件
二、申請發明專利涉及新的生物材料的規定
三、申請實用新型專利應提交的文件
四、申請外觀設計專利應提交的文件
五、專利申請的受理與不受理
六、申請日的確定
七、優先權
八、單一性與分案申請
九、專利申請的撤回
十、申請的修改
十一、專利申請案卷
十二、通知和決定
第五章 專利申請的審查和批準
一、發明專利申請的初步審查
二、發明專利申請的實質審查
三、申請人請求實質審查時提交的資料
四、實質審查后的通知修改申請或陳述意見
五、發明專利申請的駁回
六、發明專利權的授予
七、實用新型專利申請的初步審查和專利權的授予
八、外觀設計專利申請的初步審查和專利權的授予
九、專利復審
第六章 專利權的期限、中止和無效
一、專利權的期限及專利法所定的其他期限
二、年限
三、專利權的終止
四、無效宣告的請求
五、對無效宣告請求的審查和決定
六、無效宣告的效力
第七章 專利實施的強制許可
一、未能獲得專利權人許可時的強制許可
二、根據公共利益的強制許可
三、從屬專利的強制許可
四、強制許可請求人需提交的證明
五、強制許可決定的登記、和公告和終止
六、對強制許可權利的限制
七、強制許可使用費的交付
八、對強制許可決定或裁決不服的訴訟
第八章 專利權的保護
一、專利權的保護范圍
二、專利侵權行為的認定和處理
二、專利權的海關保護和對外貿易中的專利管理
四、假冒專利的法律責任
五、冒充專利的法律責任
六、侵犯專利權的賠償數額
七、訴前停止侵犯專利權行為
八、專利侵權的訴訟時效和專利臨時保護的訴訟時效
九、不構成侵權的行為
十、擅自向外國申請專利、泄露國家重要機密的責任
十一、侵奪發明人或設計人權益的法律責任
十二、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參與專利產品經營活動
十三、有關管理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法律責任
一、專利代理的一般規定
二、專利代理機構
三、專利代理人
四、專利代理機構、專利代理人的法律責任
第十三章 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的法律保護
一、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法律保護的一般規定
二、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
三、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的登記
四、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的行使
五、集成電路布圖設計行政執法與法律責任
第十四章 植物新品種的法律保護
一、植物新品種法律保護的一般規定
二、植物新品種權的內容和歸屬
三、授予植物新品種權的條件
四、植物新品種權的申請與受理
五、植物新品種權的審查批準
六、植物新品種權的期限、終止和無效
七、植物新品種權的申請費用和公報
八、植物新品種權行政執法與法律責任
第十五章 藥品和農業化學物質產品的行政保護
一、中藥品種的行政保護
二、藥品行政保護
三、農業化學物質產品的行政保護
常用專利法律規范
下編
目 錄
第一章 專利法的一般規定
一、專利法的立法宗旨
二、專利權的客體、發明創造——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
三、需要保密的主題
四、不授予專利權的主題、違反公共利益的主題
五、臺港、港澳地區的專利申請
六、先申請原則
七、不得壓制對非職務發明創造的專利申請
八、專利權人的權利
九、發明專利申請的臨時保護
十、專利標記
十一、對職務發明創造的發明人或設計人的獎勵和報酬
十二、發明人或設計人的署名權
十三、專利管理體制
十四、對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及其專利復審委員會
門的工作人員及有關人員的要求
十五、專利費用
十六、專利廣告
十七、時間效力
國務院專利行政部
第二章 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的歸屬、轉讓和許可
一、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的歸屬
二、合作、委托完成的發明創造的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的歸屬
三、專利申請權或專利權的轉讓
四、專利實施許可
五、發明專利的指定許可
第三章 授予專利權的條件
一、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實用新型的條件
(一)一般規定
(二)發明和實用新型的新穎性
(三)發明和實用新型的創造性
(四)發明和實用新型的實用性
二、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的條件
三、不影響新穎性的公開
四、不授予專利權的客體
第四章 專利的申請
一、申請發明專利應提交的文件
二、申請發明專利涉及新的生物材料的規定
三、申請實用新型專利應提交的文件
四、申請外觀設計專利應提交的文件
五、專利申請的受理與不受理
六、申請日的確定
七、優先權
八、單一性與分案申請
九、專利申請的撤回
十、申請的修改
十一、專利申請案卷
十二、通知和決定
第五章 專利申請的審查和批準
一、發明專利申請的初步審查
二、發明專利申請的實質審查
三、申請人請求實質審查時提交的資料
四、實質審查后的通知修改申請或陳述意見
五、發明專利申請的駁回
六、發明專利權的授予
七、實用新型專利申請的初步審查和專利權的授予
八、外觀設計專利申請的初步審查和專利權的授予
九、專利復審
第六章 專利權的期限、中止和無效
一、專利權的期限及專利法所定的其他期限
二、年限
三、專利權的終止
四、無效宣告的請求
五、對無效宣告請求的審查和決定
六、無效宣告的效力
第七章 專利實施的強制許可
一、未能獲得專利權人許可時的強制許可
二、根據公共利益的強制許可
三、從屬專利的強制許可
四、強制許可請求人需提交的證明
五、強制許可決定的登記、和公告和終止,
六、對強制許可權利的限制
七、強制許可使用費的交付
八、對強制許可決定或裁決不服的訴訟
第八章 專利權的保護
一、專利權的保護范圍
二、專利侵權行為的認定和處理
三、專利權的海關保護和對外貿易中的專利管理
四、假冒專利的法律責任
五、冒充專利的法律責任
六、侵犯專利權的賠償數額
七、訴前停止侵犯專利權行為
八、專利侵權的訴訟時效和專利臨時保護的訴訟時效
九、不構成侵權的行為
十、擅自向外國申請專利、泄露國家重要機密的責任
十一、侵奪發明人或設計人權益的法律責任
十二、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參與專利產品經營活動
十三、有關管理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法律責任
第九章 專利登記和專利公報
一、專利登記
二、專利權質押登記
三、專利公報
第十章 外國人申請專利
第十一章 關于國際申請的特別規定
第十二章 專利代理
一、專利代理的一般規定
二、專利代理機構
三、專利代理人
四、專利代理機構、專利代理人的法律責任
第十三章 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的法律保護
一、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法律保護的一般規定
二、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
三、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的登記
四、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的行使
五、集成電路布圖設計行政執法與法律責任
第十四章 植物新品種的法律保護
一、植物新品種法律保護的一般規定
二、植物新品種權的內容和歸屬
三、授予植物新品種權的條件
四、植物新品種權的申請與受理
五、植物新品種權的審查批準
六、植物新品種權的期限、終止和無效
七、植物新品種權的申請費用和公報
八、植物新品種權行政執法與法律責任
第十五章 藥品和農業化學物質產品
一、中藥品種的行政保護
二、藥品行政保護
三、農業化學物質產品的行政保護
常用專利法律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