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14390
- 書名:企業破產法及其配套規定(20)
- 作者:
- 出版社:中國法制
- 出版時間:2004年1月
- 入庫時間:2004-4-26
- 定價:12
圖書內容簡介
沒有圖書簡介
圖書目錄
目 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試行) ………………………(1)
(1986年12月2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企業破產案件若干問題的
規定…………………………………………………………(9)
(2002年7月30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31)
(1999年12月25日修正)
國務院關于在若干城市試行國有企業破產有關問
題的通知……………………………………………………(77)
(國發[1994]59號)
關于加強企業關閉破產費用預案審核工作的通知…………(81)
(財金[2001]660號)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企業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產
后在破產程序終結前經人民法院允許從事經營
活動所簽合同是否有效問題的批復………………………(84)
(2000年11月14日)
關于下發《在若干城市試行國有企業破產有關資
產評估問題的暫行規定》的通知…………………………(85)
(1997年11月10日)
關于發布<實施(全國企業兼并破產和職工再就
業工作計劃)銀行呆、壞賬準備金核銷辦法》
的通知………………………………………………………(91)
(1997年9月30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對企業法人破產還債程序終結
的裁定的抗訴應否受理問題的批復………………………(95)
(1997年8月2日)
國有企業試行破產有關會計處理問題暫行規定……………(96)
(1997年7月30日)
財政部關于印發《關于試行破產的國有企業清償
中央基本建設預算內資金債務的若干規定》的
通知…………………………………………………………(106)
(1997年3月25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當前人民法院審理企業破產案
件應當注意的幾個問題的通知……………………………(109)
(1997年3月6日)
國務院關于在若干城市試行國有企業兼并破產和
職工再就業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113)
(1997年3月2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實行社會保險的企業破產后各
種社會保險統籌費用應繳納至何時的批復………………(122)
(1996年11月22日)
財政部關于印發《國有企業試行破產有關財務問
題的暫行規定》的通知……………………………………(123)
(1996年8月20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在破產程序中當事人或人民檢
察院對人民法院作出的債權人優先受償的裁定
申請再審或抗訴應如何處理問題的批復…………………(130)
(1996年8月13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破產債權能否與未到位的注冊
資金抵銷問題的復函………………………………………(131)
(1995年4月10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受理破產案件后對以
破產案件的債務人為被執行人的執行案件均應
中止執行的批復……………………………………………(132)
(1993年9月17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計(師)事務所執業審計師
可以接受清算組的聘任參與企業破產清算的通知………(133)
(1993年8月28日)
關于停產整頓、被兼并、解散和破產企業貸款停
減緩利息處理問題的通知…………………………………(134)
(1993年4月24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節錄)………………………(137)
(1991年4月9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法發[1997]2號
文件第三條應注意的問題的通知…………………………(139)
(1998年7月31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在審理企業破產和改
制案件中切實防止債務人逃廢債務的緊急通知…………(140)
(2001年8月10日)
當前民商事審判工作應當注意的重要問題(節錄)………(144)
(2001年11月13日)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149)
(1999年9月28日)
失業保險條例…………………………………………………(154)
(1999年1月22日)
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161)
(1999年1月22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168)
(1994年7月5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與企業改制相關的民事
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185)
(2002年12月3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對《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
企業破產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五十六條
理解的答復…………………………………………………(192)
(2002年9月9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破產企業國有劃撥土地使用權
應否列入破產財產等問題的批復…………………………(194)
(2003年4月16日)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經貿委等部門關于解決
國有困難企業和關閉破產企業職工基本生活
問題若干意見的通知………………………………………(196)
(2003年1月7日)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涉嫌犯罪單位被撤銷、注銷、
吊銷營業執照或者宣告破產的應如何進行追訴
問題的批復…………………………………………………(201)
(2002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