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15088
- 書名: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新解釋
- 作者:劉丕峰
- 出版社:山東人民
- 出版時間:2004年1月
- 入庫時間:2004-7-29
- 定價:16.8
圖書內容簡介
沒有圖書簡介
圖書目錄
目 錄
序言……………………………………………………………(1)
第一編新案例………………………………………………(1)
新案例1 集資建房、房改房、經濟適用房糾紛不適
用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1)
新案例2非房地產開發企業進行違法的房地產開發
應當適用于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2)
新案例3未取得預售許可證,商品房買賣合同無效
………………………………………………………(3)
新案例4廣告承諾不實現,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
………………………………………………………(4)
新案例5定金還是訂金?……………………………(5)
新案例6合同無法簽訂,定金如何處理……………(6)
新案例7是訂購協議?還是買賣合同?……………(7)
新案例8合同未備案,照樣生效……………………(8)
新案例9備案的合同效力高于不備案的合同效力
………………………………………………………(9)
新案例10拆遷安置房屋優先取得的權利…………(10)
新案例11 一房二售,買主要求雙倍賠償…………(11)
新案例12首例商品房“雙倍賠償”案開庭………(12)
新案例13 惡意串通,合同無效……………………(14)
新案例14交房前的火災損失由開發商承擔………(15)
新案例15 無故不接收房屋,風險仍發生轉移……(16)
新案例16房屋質量嚴重影響正常生活居住,可以
要求退房…………………………………………(17)
新案例17房屋面積縮水,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
……………………………………………………(18)
新案例18貸款手續已經辦理,開發商違約怎么辦?
……………………………………………………(19)
新案例19違約金過高,法院可以調整……………(20)
新案例20沒有約定延期交房違約責任怎么辦? ……(21)
新案例2l 沒有約定逾期付款違約責任如何處理?
……………………………………………………(22)
新案例22遲延辦理房產證,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
……………………………………………………(23)
新案例23遲延辦理房產證違約金要約定…………(23)
新案例24房產證不辦理可以解除合同……………(24)
新案例25購房者不符合借款資格,按照合同約定
承擔違約責任……………………………………(25)
新案例26與銀行無法簽訂借款合同,商品房買賣
合同可以解除……………………………………(26)
新案例27 商品房買賣合同解除,銀行按揭合同可
解除………………………………………………(27)
新案例28 商品房買賣合同解除,銀行借款分別償
還…………………………………………………(28)
新案例29銀行起訴借款人和開發商,開發商起訴
借款人的連環案…………………………………(29)
新案例30房屋已經作抵押,開發商可以不做被告
……………………………………………………(29)
新案例31本司法解釋對房地產管理法實施以后的
案件均適用………………………………………(30)
第二編 新解釋……………………………………………(32)
前 言 該司法解釋的目的和法律依據……………(32)
第一條 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定義……………………(41)
第二條 預售許可證和商品房買賣合同之間的關系
……………………………………………………(44)
第三條 銷售廣告與商品房買賣合同之間的關系…(47)
第四條 定金的處理…………………………………(50)
第五條 認購、訂購、預訂協議的效力……………(52)
第六條 預售登記的法律效力………………………(54)
第七條 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履行…………………(56)
第八條 合同訂立后的嚴重欺詐行為………………(58)
第九條 合同訂立前的嚴重欺詐行為………………(60)
第十條 惡意串通訂立的合同效力…………………(64)
第十一條 房屋的交付使用與風險的承擔…………(66)
第十二條 商品房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處理……(68)
第十三條 商品房質量問題的處理…………………(71)
第十四條 商品房面積誤差的處理…………………(74)
第十五條 解除權的行使期限………………………(76)
第十六條 違約金數額的調整………………………(78)
第十七條 違約金數額的確定………………………(79)
第十八條 辦理房產證遲延及其違約責任…………(80)
第十九條 房產證辦理嚴重延期的法律責任………(84)
第二十條包銷合同的效力…………………………(86)
第二十一條 出賣人自行銷售的違約責任…………(88)
第二十二條包銷人的訴訟地位……………………(89)
第二十三條 商品房買賣合同是主合同,擔保貸款
合同具有從屬性…………………………………(90)
第二十四條 商品房買賣合同不存,銀行借款合同也
無用………………………………………………(93)
第二十五條 買賣糾紛和借款糾紛可合并審理……(94)
第二十六條 商品房未抵押時開發商的訴訟地位…(97)
第二十七條 房屋已經抵押登記時的開發商的訴訟
地位………………………………………………(98)
第二十八條 本解釋的施行時間及其溯及力………(99)
第三編附錄……………………………………………(101)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101)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節錄)……………………(127)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157)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170)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186)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238)
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248)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若干問題的解釋…………………………………(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