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19253
- 書名:農業.林業.漁業.礦業資源行政許可實務(行政許可實務叢書)
- 作者:本書編寫組
- 出版社:民主法制
- 出版時間:2005年6月
- 入庫時間:2005-6-30
- 定價:16
圖書內容簡介
沒有圖書簡介
圖書目錄
2003年8月27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第四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以下簡稱
《行政許可法》),該法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行政許可
法》的出臺,對規范行政許可的設定和實施,保護公民、法人和
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保障和監督
行政機關有效實施行政管理將產生廣泛而深遠的影響。
為了貫徹執行《行政許可法》,國務院依照《行政許可法》
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有關規定,對所屬各部門的行政審批
項目進行了全面清理,先后公布了三個關于取消和調整行政
審批項目的決定,共取消和調整近1800項行政審批項目。另
外,國務院于2004年6月29日發布了《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
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該決定指出,由法律、
行政法規設定的行政許可項目,依法繼續實施;對法律、行政
法規以外的規范性文件設定,確需保留且符合《行政許可法》
第十二條規定事項的行政審批項目,決定予以保留并設定行
政許可,共500項。為此,國務院要求各有關部門對各項行政
許可作出具體規定,并予以公布。
那么,什么是行政許可呢?根據《行政許可法》第二條的
規定,行政許可是指行政機關根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
申請,經依法審查,準予其從事特定活動的行為。判斷一個行
為是否屬于行政許可,要注意把握以下幾點:一是,行政許可
是行政機關對經濟和社會事務的管理行為,不包括對民事權
利、民事關系的確認。因此,諸如植物新品種權的授予,組織
機構代碼、商品條碼的注冊,產權登記,機動車登記,婚姻登
記,戶籍登記,抵押登記等,不是行政許可。二是,行政許可是
行政機關的外部行政管理行為。因此,行政機關內部管理行
為,行政機關之間的行為,均不是行政許可。三是,行政許可
是行政機關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經審查后決定
其可以從事有關活動的行為。因此,行政機關采用檢驗、檢測
等手段對市場產品的日常監管不是行政許可。根據行政許可
在性質、功能、適用事項等方面的不同特點,可以將行政許可
分為普通許可、特許、認可、核準以及登記五種類型。普通許
可是行政機關確認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是否具備從事
特定活動的條件的許可方式,是運用最廣泛的一種行政許可;
特許主要適用于自然資源的開發利用、公共資源的配置以及
直接關系到公共利益的特定行業的市場準人等;認可一般適
用于資格、資質方面的事項;核準一般是指對物的許可,主要
是通過檢驗、檢測和檢疫等方式對相關物品的審定;登記多適
用于確定主體資格的登載和記錄。
為了方便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和廣大群眾正確理解和
運用《行政許可法》,我們特別組織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國
務院法制辦、中國政法大學等單位的專家學者編寫了這套《行
政許可實務叢書》。叢書以問答的形式,簡明、準確地介紹各
種行政許可項目所需具備的主體資格、申請條件、審批主體、
審批程序、審批期限等問題。本套叢書具有以下特點:
第一,通俗易懂,易于掌握。本叢書以通俗、簡明的語言,
有針對性地對相關問題進行闡釋,有助于讀者對行政許可項
目的了解、掌握和運用。
第二,實用性強。本叢書嚴格根據行政許可法和國務院
的有關決定,選取常用的、有效的行政許可項目進行介紹,尤
其是對行政機關和老百姓經常辦理的行政許可項目進行了重
點介紹。
第三,操作性強。本叢書從實用角度出發,對行政許可的
具體條件、要求、程序等作了詳細的介紹,并且附錄了相關的
法律、法規。另外,我們還提供了國家有關部門最新公布的行
政許可項目目錄。
為了便于讀者閱讀和使用,本叢書在編排上將內容分為
三篇,內容安排如下:第一篇是行政許可。第二篇是行政審
批。第三篇收錄相關的法律、法規及行政許可項目,以方便讀
者查閱。
本書參與編寫的人員有黎坤、李紅蕾、黃濤等,由李巧儀
負責統稿。
由于行政許可在理論與實踐中尚存在爭議,加上作者自
身水平的限制,在編寫過程中,難免有不足甚至不當之處,懇
請讀者批評指正。
總計26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