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貼與反補貼問題是全球多邊貿易體制中的一個重
要問題。 在國際貿易實踐中,各國政府為了刺激經濟發
展、滿足某些政策的需要,往往在不同時期,對不同的行業
或產品實行不同的補貼,這已成為一種普遍現象。當一國
政府采取補貼措施,那些受到影響的國家就會采取反補貼
措施,反過來遭受反補貼措施影響的國家又會采取其他方
法予以回應。因此,補貼與反補貼措施的斗爭一直是一個
復雜棘手、爭議頗多的難題。一方面,補貼作為各國政府推
行國家政策的手段,對于一國實現其在貿易發展和金融方
面的目標有著重要的作用;另一方面,補貼也會對貿易和
生產產生有害影響,它扭曲了資源的分配,使生產并不根
據市場競爭原則進行,尤其對出口產品的補貼使得出口產
品的價格低于在國內銷售的價格,從而對進口國的國內產
品構成不正當的競爭。因此,為確保補貼的使用不影響和
損害有關國家利益,不妨礙國際貿易,許多國家通過立法
制定反補貼措施,對由于補貼受到不利影響的生產者予以
救濟。GA7T對此問題非常重視,在東京和烏拉圭回合的談
判中都將補貼與反補貼問題作為重要的談判內容,并最終
達成了wTO《補貼與反補貼措施協議》,適用于全體成員。
《補貼與反補貼措施協議》的重要貢獻主要表現在以
下五個方面:一是首次對補貼下了定義,這可在一定程度
上遏止反補貼調查的任意擴大;二是對專向性補貼的判斷
標準進行了規定,這可起到防止反補貼措施濫用的作用;
三是對不同性質的補貼采取不同的處理方法,即將補貼分
成禁止性的、可訴的與不可訴的補貼,并對不同類別的補
貼規定了不同的補救方法;四是對發展中國家成員方在補
貼問題上規定了特殊的待遇;五是在補貼與反補貼措施委
員會下特設一個“常設專家小組”(Permanent Group of Ex-
perts),專門負責處理補貼問題。盡管《補貼與反補貼措施協
議》遠比關貿總協定相關條文一一1979年的反補貼守則規
定得詳細、具體,但該協議也并非完美無缺,在不少方面仍
需進一步完善與加強。
據WTO統計,自WTO正式成立起(1995年1月1日)
至2002年期間,全球就發生153起補貼與反補貼案件,涉
及鋼材及金屬制品、食品飲料和畜牧類等多種產品。8年
中,反補貼案件的數量呈波浪型變化,這不僅和國際政治、
經濟的大環境有關,還與各成員采取補貼的方式、程序、規
避策略,以及進行反補貼訴訟的技巧、成功率和效果等因
素密切相關。從總的趨勢看,相對于世界貿易組織成立以
前,國際反補貼案件總數量呈下降趨勢。其原因主要是
W了O的1994年《補貼與反補貼措施協議》規定了更為嚴格
的反補貼措施的紀律。應該指出的是,盡管補貼行為得到
了規范,但是補貼的數額仍然巨大,尤其是農業補貼金額在
1996年后再度上升。
中國于2001年11月12日在卡塔爾的多哈正式加人世
貿組織,11月14日世貿組織發起了全球貿易談判,隨著這
些工作的完成,很明顯中國需要調整自己的反傾銷、反補
貼和保障措施方面的規定,以便適應GA廠l'1994和W了O相
關協議的要求。中國于2001年11月26日頒布了《中華人
民共和國反補貼條例》。
2004年國務院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補貼條例》又做
了修改。新決定自2004年6月1日起實行。
我國作為發展中國家,補貼一直是經濟政策的重要組成
部分。尤其是改革開放以來,各種各樣的優惠措施對吸收
外資、擴大出口、加速國民經濟增長起了巨大的作用。但
是,隨著我國加入WTO,我們必須調整或改革現有的與
W70《補貼與反補貼措施協議》不相符的補貼措施,履行成
員國的義務。
中國至今幾乎未受到外國對我國產品采取反補貼調
查,即使曾出現過這類投訴,也因事實上和法律上的原因
(例如1991年美國廠商申請對我國出口電扇產品進行反
補貼的投訴)而予以終止,這并不是因為我國不存在補貼,
而是由于它們的法律規定所決定的,即反補貼法不適用于
中國等實行中央計劃經濟的“非市場經濟國家”,因為不存
在它們認為的“市場”,無法劃清企業財產與政府“補貼”的
界限。
然而隨著中國改革開放的進一步深入和擴大,社會主
義市場經濟體制逐步建立,會加速中國建立市場經濟的步
伐,將有更多的國家承認中國是市場經濟國家,外國對中
國產品的反補貼指控也會隨之增多,我國遭受他國反補貼
調查的可能性愈來愈大。
而且,在1999年11月15日中美簽署的《中美關于中
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雙邊協議》中,美國承諾在中國人
世后的]5年內,在遇到對華反傾銷案時,仍將中國視為非
市場經濟國家。但是在反補貼方面,美國卻只承諾在認定
或衡量補貼利益時將考慮中國經濟的特殊情況。與此相對
應的是,歐盟的905/98號規則的通過,使中國可能被作為
市場經濟國家對待。由此可見,針對中國的反補貼調查,
可能已不是遙遙無期,我們應充分注意這一問題。
我國一直是反傾銷的受害國,對反傾銷的研究也有了
一定的廣度和深度,許多國外的法律也介紹到中國,中國
也有了自己的反傾銷立法與實踐。但是關于反補貼方面的
研究還不多,法律法規的介紹也不多,因此更應加強對國
外反補貼法及相關案例的研究分析以完善我國的反補貼
法律和增強反補貼意識。認真學習wTO有關補貼與反補
貼措施的基本知識和規則,并將其付諸實踐,利用這一國
際通行規則有效保護我們國家的經濟和產業安全。中國政
府和企業應當做好這方面的充分準備。這也是撰寫本書的
用意。
全書分為七章,分別為:第一章補貼與反補貼概述;第
二章反補貼法律制度實體規則;第三章反補貼調查的程序
規則;第四章反補貼與wTO爭端解決機制;第五章農業補
貼與反補貼;第六章國際反補貼實踐;第七章反補貼與中
國。
本書由湯秀蓮任主編,第一、二、三章由湯秀蓮編寫;
第四、五、六、七章由涂紅編寫,湯秀蓮負責全書總纂。另
外,周華和欒振華參與了資料收集工作。
本書在編寫過程中,.得到了許多專家教授的支持和指
導,并參閱了許多國內外的文獻、資料和研究成果,謹此深
表謝意!
由于編寫時間倉促,水平有限,書中偏頗、疏漏在所難
免,敬請廣大讀者提出寶貴意見,以便進一步修訂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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