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 國家體育總局
關于實施《國家學生體質健康
標準》的通知
教體藝[2007]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體育局,新疆生
產建設兵團教育局、體育局:
《學生體質健康標準》自2002年試行以來,各地認
真組織推廣試行,取得了很好的經驗。教育部、國家體
育總局在認真總結試行工作的基礎上,根據新的形勢對
《學生體質健康標準》進行了修改和完善。現將《國家
學生體質健康標準》(以下簡稱《標準》)及《國家學生
體質健康標準》實施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具體要求通知如下:
一、《標準》自發布之日起在全國各級各類學校全面
實施,確有困難不能在2007年實施《標準》的學校,須
請示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核準同意
后可以延期至2008年實行。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須將延
期實施《標準》的學校名單報教育部(體育衛生與藝術
教育司)備案。
二、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根據實際情況,制定
《標準》的具體實施計劃,并于2007年9月1日前報教
育部備案。
三、自2007年開始,國家體育總局、教育部每兩年
組織一次對各地實施《標準》情況的檢查,并公布檢查
結果。
附件:1.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
2.《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實施辦法
教 育 部
國家體育總局
二OO七年四月四日
Copyright © 1999-2024 法律圖書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