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31013
- 書名:破產法(商法系列)
- 作者:齊樹潔主編
- 出版社:廈門大學
- 出版時間:2007年8月
- 入庫時間:2007-9-27
- 定價:32
圖書內容簡介
破產的概念經歷了一個由狹義向廣義演變的過程。早期的破產
概念主要是在清算意義上使用的,著眼于窮盡一切償債手段,最大限
度地滿足債權人的償債需求,并對債務人持有比較明顯的懲戒主義的立法態
度。現代社會視破產為一種正常的經濟和社會現象,破產法律規范不僅調整
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而且著眼于調整債權人相互之恒乃至
債權人、債務人與其他利害關系人之間的社會關系。破產預防和破產挽救的
觀念日益深入人心,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把自然人破產所推行的破產免責制度
和自由財產制度看作社會福利的一部分。廣義上的破產(insolvcncy)是指由
破產清算程序與和解、重整等預防性程序共同構成的一個統一的破產法律制
度體系。
破產法是破產制度的法律表現形式,是關于債務人不能清償債務而適用
破產程序處理債權債務關系的所有法律規范的總稱,其內容主要包括破產程
序規范、破產實體規范和破產罰則。
在程序法上,破產法是民事訴訟法的特別法,而在實體法上則屬于民法的
特別法。作為市場經濟法律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破產法與公司法、合伙企業
法和個人獨資企業法等法律共同調整市場主體的民商事關系,規范市場主體
的設立、成長、競爭、終止的全過程。在現代市場經濟體制中,破產法已經成為
一個國家、一個社會信用法制發展狀況的標志。
2006年8月27曰,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
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新破產法總結我國司法
實踐經驗,借鑒國外先進破產法律制度,在理念和制度方面有諸多的創新,體
現了實事求是、與時俱進的精神。與先前由《企業破產法(試行)》和《民事訴訟
法》第十九章構成的破產制度相比,新破產法改采廣義的破產概念,增設了管
理人、重整等新制度,對破產原因、債權人會議、破產財產、破產債權、逃廢債務
的預防、和解、清償順序等原有制度進行了完善,并根據我國的國情,對破產企
業職工權益的保護,破產宣告的域外效力,國有企業破產和商業銀行、證券公
司、保險公司及其他金融機構破產等重大問題作出了規定。
本書系廈門大學法學院商法系列教材之一種。在寫作過程中,作者以我
國新破產法和相關司法解釋為依據,闡述破產法的基本原理和制度,理論聯系
實際,力求體現最新的立法、司法和學術研究動態,并借鑒外國相關學說和立
法例,對破產法的一些理論和實務問題進行了探討,提出完善我國相關制度的
意見和建議。
盡管作了很大的努力,但由于我國新破產法施行不久,整個社會面臨著破
產觀念的更新,司法機關缺少新的實踐經驗,最高人民法院尚未頒布新的指導
性案例,學界對一些新問題一時難以把握,加上作者的水平、能力所限,本書的
不足之處在所難免,懇請讀者批評指正,以便將來修訂時改進。
圖書目錄
前盲
第一章 破產法概述…………………………………………………………(1)
第一節 破產與破產法…………………………………………………(1)
第二節 破產法的立法原則……………………………………………(8)
第三節 破產法律制度的構成………………………………………(12)
第四節 外國破產法的產生與發展…………………………………(14)
第五節 我國破產法的產生與發展…………………………………(17)
第二章 破產能力與破產原因……………………………………………(24)
第一節 破產能力的立法例…………………………………………(24)
第二節 其他主體破產能力的探討…………………………………(31)
第三節 破產原因的立法例…………………………………………(34)
第四節 我國破產法規定的破產原因………………………………(40)
第三章 破產申請與受理…………………………………………………(45)
第一節 破產申請的主體……………………………………………(45)
第二節 破產申請的提出……………………………………………(54)
第三節 破產申請的受理……………………………………………(60)
第四節 破產程序開始的效力………………………………………(64)
第四章 債權人會議………………………………………………………(67)
第一節 債權人會議的法律地位……………………………………(67)
第二節 債權人會議的召開…………………………………………(71)
第三節 債權人會議的職權………………………………………(79)
第四節 債權人會議的決議…………………………………………(85)
第五節 債權人委員會………………………………………………(91)
第五章 破產管理人………………………………………………………(96)
第一節 概述…………………………………………………………(96)
第二節 清算組制度的廢除…………………………………………(101)
第三節 破產管理人的選任…………………………………………(104)
第四節 破產管理人的職責…………………………………………(112)
第五節 破產管理人的義務與權利…………………………………(117)
第六節 對破產管理人的監督………………………………………(123)
第六章 重整制度…………………………………………………………(126)
第一節概述…………………………………………………………(126)
第二節 重整程序的啟動……………………………………………(131)
第三節 重整申請的受理……………………………………………(135)
第四節 重整計劃……………………………………………………(142)
第七章 和解制度…………………………………………………………(148)
第一節 概述…………………………………………………………(148)
第二節 和解的程序…………………………………………………(153)
第三節 和解協議的效力……………………………………………(158)
第四節 和解協議的無效或終止執行………………………………(165)
第八章 破產宣告…………………………………………………………(169)
第一節概述…………………………………………………………(169)
第二節 破產宣告的程序……………………………………………(174)
第三節 破產宣告的一般效力………………………………………(181)
第四節 破產宣告的域外效力………………………………………(188)
第九章 破產財產…………………………………………………………(193)
第一節概述…………………………………………………………(193)
第二節 破產財產的范圍……………………………………………(200)
第三節 自由財產……………………………………………………(207)
第十章 破產債權…………………………………………………………(215)
第一節 概述…………………………………………………………(215)
第二節 破產債權的范圍與例外……………………………………(219)
第三節 破產債權的申報、調查和確認……………………………(231)
第十一章 別除權、抵銷權………………………………………………(243)
第一節 別除權………………………………………………………(243)
第二節 抵銷權………………………………………………………(256)
第十二章 取回權、撤銷權……………………………………………(264)
第一節 取回權………………………………………………………(264)
第二節 破產撤銷權與破產無效制度………………………………(273)
第十三章 破產清算………………………………………………………(287)
第一節 概述……………………………………………………………(287)
第二節 破產財產的管理與變價………………………………………(289)
第三節 破產財產的分配………………………………………………(292)
第四節 破產程序的終結……………………………………………(306)
第十四章 破產法律責任…………………………………………………(309)
第一節 概述…………………………………………………………(309)
第二節 破產民事責任與行政責任…………………………………(311)
第三節 破產司法責任與刑事責任……………………………………(317)
附錄一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327)
附錄二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企業
破產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規定………………………………………(344)
附錄三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企業破產案件
確定管理人報酬的規定…………………………………………(350)
附錄四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中華人民
共和國企業破產法》施行時
尚未審結的企業破產案件適用
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353)
附錄五 廣東國際信托投資公司破產案………………………………(355)
本書共有35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