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世紀中葉開始,跨國并購逐漸成為國際經濟活動中的一個重要方面。隨著全球經濟一體化步伐的加快,國際直接投資規模獲得了前所未有的發展,以跨國公司為主體的國際生產體系日漸形成。近十余年來波瀾壯闊的全球性并購浪潮,極大地推動了國際直接投資的發展。在很大程度上,并購模式已日漸取代新建模式而成為國際投資中最重要的組成部分。與此同時,迅猛發展的跨國并購活動也帶來許多社會、經濟和法律上的問題,已經引起各國和國際社會的重視。如何運用法律手段對并購投資者加以引導和規制,如何在促進國際投資進一步發展的同時,又妥善地避免跨國并購所帶來的負面影響,是當前一個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
跨國并購所涉及的法律問題十分廣泛,對其進行深入研究是一項難度較高的系統性工程。本文專就跨國并購法律規制中的三個主要方面加以分析,即:跨國并購所涉及的投資政策、競爭政策和上市公司收購規則。針對各國和國際社會在以上三個方面的立法和司法實踐,從國內和國際兩個層面,探討跨國并購法律規制的發展特征、現狀和不足。
作為國際經濟生活中出現不久的一種經濟現象,與國際社會在跨國公司定義上的分歧類似,對于跨國并購的確切含義,目前也不存在統一的解釋。
本書第一部分通過對兼并、收購以及跨國并購概念、性質、特征、歷史發展的分析,試圖闡明跨國并購的基本涵義?鐕①彶粌H是國際直接投資的重要模式,也是一種國際性的產權交易行為。它不僅具備一般并購的所有特征,而且具有跨國性和國際規范性兩個特征。它是國際直接投資中以獲得企業經營權和控制權為目的的受國內法和國際法多重規范的跨國產權交易行為。
本部分還對跨國并購與戰略聯盟、特許經營等新興的非股權擴張模式進行了比較,以進一步闡明跨國并購的性質與特征。
跨國并購與法律規制的關系是互動的辯證關系。一方面,作為國際直接投資的重要組成部分,投資環境和法律環境的完善程度對跨國并購的開展具有重要意義;另一方面,跨國并購所導致的市場失靈問題,突出顯示了對跨國并購進行法律規制的必要性。本書第二部分分析了法律環境對于跨國并購的進行和發展的重要性,跨國并購法律規制的經濟學基礎與法學基礎,法律規制與法律規避之間的關系,并從法律規制的含義、層次、內容、體系等方面分析了跨國并購法律環境的構成,提出當前跨國并購規制體系存在法律完善程度差異性、規制重點差異性、規制體系的松散性、法律適用不確定性四個總的特征。
在投資政策規制方面,本書第三部分通過分析國際投資模式的變化及其與投資政策發展變化之間的關系,指出并購投資較傳統新建投資具有更多的負面影響,傳統的各國和國際投資政策在規制并購投資方面存在明顯缺陷。
就各國投資規范而言,對跨國并購的投資政策規制存在保護和監管兩方面的不足;就國際規范而言,存在過于偏重投資保護和投資自由化,而忽視對投資者及其投資行為的管制規則。為了進一步印證上述觀點,本部分對于目前投資政策規范的現狀,在國內層面上,從不區分投資模式的一般性投資規則和專門規制跨國并購的投資規則兩個方面進行了深入分析;在國際層面上,就跨國并購所涉及的已有雙邊、區域和全球性投資規則作了具體分析。
在競爭政策方面,本書第四部分從競爭法的基本問題入手,分析了跨國并購對市場競爭結構和競爭行為的具體影響,指出對跨國并購的競爭法規制,不僅僅局限于競爭行為的規制,還要從市場結構方面加以規制。在并購的競爭法規制上,從實體規則、程序規則、競爭法的規制原則三個方面分析了競爭政策的主要制度。在市場國際化和國際生產體系日漸形成的外部環境下,對跨國并購的競爭法規制,單純依靠各國國內競爭法的規制暴露出越來越多的不足;各國為了彌補這種不足而主張本國競爭法的域外效力,勢必引起更多的法律沖突和法律適用問題,也進一步加強了在國際層面上展開競爭政策合作的必要性。本部分最后對當前各國競爭法的發展趨勢和反限制競爭執法尺度的變化,提出了一些作者自己的看法,指出:國際直接投資方式由新建為主向以并購方式為主的轉化,以及并購在很大程度上由單純作國內競爭法考察向放到國際競爭環境中考察的轉化,是近年來競爭法的普及與并購監管尺度的放松這兩種相反趨勢同時存在的根源。
在上市公司收購方面,本書第五部分首先分析了跨國性上市公司收購的特征和表現形式,以及它與一般并購在法律規制上存在的差異;就其中的一些具體問題,如各國證券市場的開放度、上市公司收購主體國籍的判斷、各國具體制度上的差異以及國內規制的不足、目前國際社會在上市公司收購方面開展監管合作的形式與現狀等作出了分析。
結合跨國并購活動近年來在我國取得的發展,本書第六部分從投資政策、競爭政策和上市公司收購三個方面,分析了我國對跨國并購的法律規制歷程、體系、進展和不足。我國的投資政策經歷了三個不同的發展階段,充分反映了我國的投資政策從閉關鎖國到逐步開放、從新建投資為主到主動調整政策吸引并購投資、從注重引進外資的數量到注重利用外資實際效果的逐步完善過程。在吸引和規制并購投資方面,我國目前正處于調整外資政策的重要時刻,近期一系列并購規則的出臺將發揮重要作用。隨著我國證券市場開放度的提高,外資將掀起收購境內上市公司的高潮。不過,我國目前證券市場仍存在一些特殊的障礙,市場規則也有待進一步完善。在競爭政策方面,盡管目前我國已有一些零星的反壟斷規則,散見于各種法律法規,不過,在發展并購投資的良好預期之下,對外資并購的反競爭效果的規制仍顯不足,需要盡快出臺《反壟斷法》。
作者簡介
漆彤:1972年7月出生,湖南祁陽人。先后獲得法學學士、法學碩士、工商管理碩士、法學博士學位。曾在國有銀行、大型證券公司從事多年法律實務工作,F為武漢大學法學院、國際法研究所專職研究人員。主要研究方向為國際經濟法基本理論、國際投資法、國際金融法以及國際競爭法等領域。先后在《求索》、《法學評論》、《華東政法學院學報》、《國際經濟法學刊》等學術刊物上發表《論外資并購中的反壟斷立法》、《試論中國金融監管立法體系》、《反壟斷國際合作中的積極禮讓原則述評》、《市場調節機制的三元化與國際經濟法性質的思考》等30余篇專業論文,參編《國際經濟法問題專論》、《國際金融法》等多部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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