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寫說明
《法律英語》的編寫目的旨在培養學生使用英語對基本的法律專業文本的閱讀理解能力。選材以英語原版材料為基礎,反映英美法系的內容為主,涉及法律體系、法學教育、法院體系以及憲法、刑法、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侵權法、合同法、國際法等部門法。使學生開拓視野,對英美法系的基本制度有一定了解,并熟悉和掌握基本的法律術語。為學生用英語進行專業文獻閱讀和進行法律實務奠定基礎。
《法律英語》全書共16課,供一個學年使用。每課由課前練習、課文、注釋、練習、補充閱讀組成。編寫原則是每一課中的所有部分都從不同的角度圍繞一個主題展開。課前練習解決術語問題和預讀問題。注釋主要解決課文中出現的法律知識、文化、習慣用法等方面的問題。練習注重結合學生語言技能的訓練和法律知識的運用,分為閱讀理解、完型填空、術語翻譯、段落翻譯、命題討論。閱讀理解部分檢查學生對課文中法律知識的理解程度,同時也可以使學生在回答問題時提高英語口語交際能力。完型填空部分主要選擇與課文內容相關的材料,通過選擇關鍵詞填空,加深對相關知識的了解。術語翻譯部分是將課文中出現的法律術語習慣搭配挑選出來,通過練習引起學生的重視。段落翻譯的內容也與課文密切相關,通過該練習形式訓練學生使用法律專業術語表述英語文本的內容。討論練習是為學生根據所學內容就所給命題發表自己的見解,以達到訓練口語的目的。另外,為了讓學生了解法律實務,在書后附有經典案例。每一課的布局盡可能有機地將語言技能訓練和法律知識學習相結合。通過全書的學習使學生不僅了解英美法律制度和相關部門法,也對法律文體、法律英語的特點以及法官縝密的邏輯推理有所了解,同時提高實際運用英語的能力。
由于編者水平有限,加之時間倉促,教材中的不妥之處在所難免,希望廣大讀者批評指正。
編 者
2007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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