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34321
- 書名:違反財經法規行為審計定性和處理處罰向導(下冊)
- 作者:朱堯平
- 出版社:中國時代經濟
- 出版時間:2008年4月
- 入庫時間:2008-5-22
- 定價:65
圖書內容簡介
本書對每一項違反財經法規的行為,先列出違法行為的名稱,然后再分別列出定性依據、處理處罰依據和移送依據以及與定性、處理處罰相關的其他依據。全書收集了財稅、行政事業、證券、企業等方面現行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有關規定,引用的依據主要采用權威性較強、級次較高的法律、法規,有利于審計人員掌握定性和處理處罰的尺度。 該書是廣大審計人員重要的工具書,也是被審計單位領導人員和財務人員防范違反財經法規行為的參考讀物。
圖書目錄
第一章 商業銀行、保險、信托審計類
一、商業銀行方面
1. 虛假出資或抽逃出資
2. 違規設立分支機構
3. 資本充足率低于規定標準
4. 存貸比例高于規定標準
5. 資產流動性比例低于規定標準
6. 同一借款人貸款比例高于規定標準
7. 未按規定交存存款準備金
8. 超范圍經營
9. 未經批準發行金融債券或到境外借款
10. 擅自從事借券、租券等融券業務
11. 擅自交易未經批準上市債券
12. 未經批準從事股票質押貸款業務
13. 未經批準開辦中間業務
14. 未經批準開辦網上銀行業務
15. 擅自作為信貸資產證券化發起機構
16. 采用高息或其他不正當手段吸收存款
17. 違規銷售未經批準的個人理財產品
18. 將一般儲蓄存款產品作為理財計劃銷售
19. 提高或者降低利率及采用其他不正當手段發放貸款
20. 違規向關系人發放貸款
21. 發放貸款審核不嚴
22. 發放貸款收取額外費用
23. 對不具備資格的證券公司發放股票質押貸款
24. 超期限發放股票質押貸款
25. 接受禁止質押的股票為質物
26. 超比率發放股票質押貸款
27. 未按統一授信制度和審慎原則等規定發放股票質押貸款
28. 違規從事信托投資和證券經營等業務
29. 違規投資
30. 認購或變相認購自己發行的金融債券
31. 違規代墊委托貸款資金
32. 未按規定建立反洗錢內部控制制度或機構
33. 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
34. 未按規定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
35. 未按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或者可疑交易報告
36. 違規為存款人開立結算賬戶
37. 銀行結算賬戶使用不合規
38. 違規同業拆借
39. 承兌、貼現、轉貼現無真實、合法商品交易的商業匯票
40. 出具與事實不符的金融票證
41. 未按規定報告或報送關聯交易情況
42. 未按規定審批關聯交易
43. 向關聯方發放無擔保貸款
44. 違規為關聯方融資行為提供擔保
45. 接受本行的股權作為質押提供授信
46. 對關聯方授信余額超比例
47. 違規投資自身發起的資產支持證券
48. 違反結售匯周轉頭寸限額管理規定
49. 賬外經營
50. 違規計提呆賬準備金
51. 違規核銷呆賬損失
52. 收入不實
53. 成本費用不實
54. 超標準列支費用、亂提工資、亂發獎金和實物
55. 違規計提應付利息
56. 提供虛假的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財務會計報告、統計報告
57. 未按規定披露關聯交易信息
58. 未按規定披露金融債券信息
……
第二章 固定資產投資審計類
第三章 社會保障基金及其它專項基金審計類
附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