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言
在下面的著述中,我把20年來思考的結果,交給公眾去評判。
我認為,哥白尼為解釋宇宙天體間的相互關系成功地提出的見解,也可以用來解釋地球上人類之間的相互關系。我相信,我成功地揭示了使人類能夠相互發生關系并不斷使人類進步的力量,而且大體揭示了這種力量作用的規律。像哥白尼的發現能夠確定天體在無限時間中運行的軌道一樣,我自信通過我的發現也能為人類準確無誤地指明,他們為以最完善的方式實現自己的生活目的所必須遵循的道路。
我的這一信念是否無誤,這要看我的闡釋是否像哥白尼的發現那樣具有令人信服的力量。凱普勒和牛頓成功地精確表述了使人產生運動的那種力量作用的規律。要是我的闡釋能這樣地得到證明,那就如愿以償了!
我在上面提到我的研究所經歷的時間,人們大概不會由此而猜測到,我要以時間的長短來衡量我的研究的價值。本書的全部內容將會駁斥這種臆想。我提及這點只是向讀者說明,他們在我后面的敘述中不會看到那種即興之作,而是書中的每一處論述都在寫出之前經過盡可能多方面的思考。另一方面,我把那些有杰出貢獻的名人像這里所作的那樣與本書相提并論,但愿人們別把這視為高傲。我也十分清楚地知道,個人一般地進行估價和特殊地對自己的著作進行估價時,會陷入多么嚴重的迷誤。因此,在得到完全證實以前,每個人都有充分的理由懷疑自己的判斷。我之所以提到那些名人,只是因為我不能找到更言簡意賅的方式向讀者表明,他們在最有利的情況下所希望得到的東西。
至于敘述的形式,對大多數喜歡研究國民經濟問題的人來說,無疑會存在數學基礎的障礙。因為遺憾的是數學至今仍然囿于習慣而不被看作對人的訓練的必要組成部分。為了證明這種敘述形式的正確性,只要指出下面一點也就夠了:在國民經濟學中涉及各種力量的共同作用,如果不進行計算,便無法確定這些力量的作用的結果。因此,不借助于數學,也同樣不能表述真正的國民經濟學。就像在真正的天文學、物理學、力學等學科中,這已是早已公認的事實一樣。直至現在還未成功地找到適合于國民經濟學的數學形式,也同樣是國民經濟學迄今仍陷于那種混亂的原因。然而,考慮到數學的訓練至今沒有成為普遍的習慣,我一直努力只以一部分為人熟知的數學為前提,這部分數學是在我們的中學里講授過的。只有少數幾次必須確定最大值或最小值時,才不得不借助那些超過上述界限的數學知識。但是這對于敘述的理解完全沒有影響。因為對讀者來講,在計算最大值或最小值時能否準確計算并不重要,值得關心的是他們在有關情況下是否也能以其它方式搞清最大值或最小值問題。因此,我相信,對于那些嚴肅地檢驗我的論述的人來講,數學基礎并不構成檢驗的真正障礙。但是為使我的論述更容易理解,實際上我是利用圖表假設的例子來進行理論闡述的。這樣,那些沒有興趣搞清理論闡述的人,也易于了解結果而無須搞清理論闡述,從而對在這些結果的基礎上建立起來的進一步的結論做出評價。每個讀者都可以不用猶豫地放棄對計算的檢驗,因為眾所周知,當由以出發的前提被認識到是正確的時候——任何一個人即使完全沒有數學知識,也可以對這些前提的正確性進行檢驗——數學論述中結果的正確性就可以容易地得到證明。有些人感覺到檢驗理論闡述太辛苦了,對于他們,我要說明,像第57頁至第77頁包含的全部內容,可以在第78頁至89頁的數例中重新找到;因此,只要他們自己把例子搞清楚,就可以不管那幾頁中所作的闡述。
對于闡述本身我要說明,大部分闡述與其看作已經完成的著作,不如看作一些概述。只有人們事前了解了指導原則,細節的闡述才有價值。因此,在作細節的闡述之前,我也不得不首先期待我的一般原理得到承認。對于那些更希望得到詳細闡述的人,請允許我說明,我打算以我所從事的科學的教師的身份,準備給予他們所期待的說明。
最后,我希望我的著作能受到嚴格的,但不帶偏見的檢驗。我有特別充分的理由必須提出這一最終要求,因為相當普遍地認為是真正可靠的思想其實是不正確的,我必須同這些思想進行斗爭。許許多多的人,當他們的生活地位完全地或部分地取決于對這些思想的信仰時,就會對這些思想更加珍視。因此,他們只要放棄這些思想,就會處于像我所處的境地一樣——人到不惑之年還必須尋求新的位置。實在說,我也不是沒有經過斗爭,也不是沒有經過部分巨大和最初痛苦的斗爭,就能擺脫那些思想的;當我贏得了以建立無與倫比的美好的東西代替應該放棄的東西的堅定信念時,最初的痛苦就變成了快樂。我這樣說,也許有助于避免由于讀者和我之間的看法不同而產生的沖突。相信這種解釋至少給讀者提供了一個證據,我不是輕率的,而是懷著誠摯的信念同那些思想作斗爭的。
戈 森
1853年1月于科隆
譯者前言
德國經濟學家赫爾曼·海因里希·戈森(Hermann Heinrich Gossen,1810—1858年)是邊際效用理論的先驅,生于德國西部的迪倫(Düren);1829年至1833年先后在波恩大學學習法律和公共管理學,畢業后曾當過律師、地方政府稅務官;退休后與他人合辦過保險公司,后退出經營,專心致力于經濟學研究與寫作。
此書出版于1854年,然而問世后并未引起人們的注意,這主要是因為在當時的德國經濟學中,歷史學派占據了主導地位。戈森在失望與痛苦之余,在1858年要求停止發行并銷毀余書,以致該書曾長期下落不明、埋沒于世。直至19世紀70年代,才由法國經濟學家瓦爾拉斯和英國經濟學家杰文斯發現并肯定了戈森學說的價值與意義。杰文斯在其《政治經濟學理論》的再版序言中(1879年),詳細介紹了戈森的思想體系觀點,并承認這些觀點是先于自己的。自此之后,戈森的理論才開始為人們所重視,在國內國際上產生了影響。1889年,戈森的著作重印發行,中譯本就是根據這個版本并參照了英譯本譯出的。
全書共計四篇二十五章,第一篇論述享受與效用規律,第二篇論述交換規律,第三篇分析個人行為及福利與社會的相互關系,第四篇提出了有關經濟和社會改革的各種政策主張。
戈森理論的核心是關于人的享受規律。他為經濟學規定的任務是:發現這些享受規律,闡明按照這些規律行事的條件,從而幫助人們獲得最大的生活享受,并以此作為己任。戈森自命不凡,把他的學說與哥白尼等人的學說相提并論,認為他所發現的規律可以使人類生活道路發生重大改變。他通過對人的享受過程的觀察與分析,提出了幾個重要的享受規律:(1)“如果我們連續不斷地滿足同一種享受,那么這同一種享受的量就會不斷遞減,直至最終達到飽和”。(2)“如果我們重復以前已滿足過的享受,享受量也會發生類似的遞減;在重復滿足享受的過程中,不僅發生類似的遞減,而且初始感到的享受量也會變得更小,重復享受時感到其為享受的時間更短,飽和感覺則出現得更早。重復享受進行得越快,初始感到的享受量則越少,感到是享受的持續時間也就越短。”這種連續享受或重復享受時出現的享受量遞減的規律性,后來被稱為“戈森第一定律”,也就是享受或效用遞減定律。如何避免這種情況,獲得最大的生活享受呢?戈森提出了另外一個重要的規律:“為使自己的享受量達到最大化,人們必須在充分滿足最大的享受之前,先部分地滿足所有的享受,而且要以這樣的比例來滿足:每一種享受的量在其滿足被中斷時,保持完全相等。”這就是后來被稱之為的“戈森第二定律”,即享受均等定律。
從這些享受規律出發,戈森進一步論述了他的主觀效用價值論和與享受相關的勞動理論以及交換理論;最后,在這些理論的基礎上,提出了有關經濟與社會改革的各種政策主張。
戈森較早在經濟學中應用了數學分析方法,并實際上已經完整地提出了邊際效用理論的雛形,盡管他沒有明確作出邊際效用決定價值的結論,也沒有提出一個統一的主觀價值的尺度,然而卻為后來的邊際效用價值理論奠定了基礎。他把效用或價值看作是由人的主觀欲望和感受決定和衡量的,顯然是不科學的。
感謝王輔民先生補譯了最后的第二十一章至第二十五章,并校對了全文,同時還要感謝程秋珍女士和吳衡康先生為本書的編輯所付出的辛勤勞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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