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論叢主要是從法制史的角度對古代行政法的產生、發展與成熟的過程進行了探討。其中多位論文的作者都選擇《唐六典》的視角,著重分析研究了《唐六典》的制定背景、內容結構、制度創新等方面內容。《唐六典》作為中國法律史上行政法與刑法典分離的標志性法典,在中國行政法制史中占據了極其重要的地位。無論是其完善的職官系統,還是其獨樹一幟的體例結構都為后世留下了極為寶貴的學術研究價值。
前 言
《行政法史論叢》是“上海市重點學科(行政法)”的階段性理論成果,也是重點學科所凝練的學科方向的具體落實。行政法史是研究行政法制度和思想等相關范疇發生和發展規律的學科,其既是行政法學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歷史學的一個分支。行政法史研究不是一般歷史材料和事實地簡單堆砌,而是試圖通過歷史研究的方法得出合乎邏輯的結論和以資借鑒的學術論點。著名法學家薩維尼在其《論立法與法學的當代使命》中指出,“法學家必當具備兩種不可或缺之素養,此即歷史素養,以確鑿把握每一時代與每一法律形式的特征;系統眼光,在與事物整體的緊密聯系與合作中,即是說,僅在其而自然的關系中,省察每一概念和規則。"而在我國行政法學界,從歷史的角度對行政法學學科進行系統研究相對比較薄弱,這主要表現在:其一,行政法史學科研究范疇相對模糊;其二,行政法史學科研究方法相對落后;其三,行政法史學科研究體系尚未確立;其四,行政法學與歷史學學術融合尚未起步。
行政法學重點學科的成員和一批青年理論研究者,堅持用馬克思主義唯物史觀為指導,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在行政法史研究中將歷史和邏輯有效地統一起來,他們已初步形成了較為統一的行政法史研究的思路和理論旨趣,并有望依托重點學科且以此為內核形成當代中國的行政法史學派。其研究特點可概括為如下兩個方面:其一,“溫故而知新”,他們以動態與發展的視角,重新整理行政法史演進的歷史資料,堅持史實與史觀相互印證,挖掘制度產生的底土和文化背景。其二,“知新而溫故”,在現代和后現代交相輝映及多元思潮相互融合的歷史背景下,他們所作的行政法史研究更多的是以理性的反思揚棄歷史中的逆科學和反民主的元素。然而傳統社會的專制思維和思維專制在現代社會還有諸多延伸,從某種意義上講,不是后現代回歸了所謂的“前現代”,而是現代從未真正走出所謂的“前現代”。行政法史研究方向的確立和該論叢的推出,希望能對行政法史的發展有長足的推進作用,也希望《行政法史論叢》能得到學界同仁更多的關注和支持。
編者
2008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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