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36227
- 書名: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注解與配套(18)
- 作者:國務院法制BGS
- 出版社:中國法制
- 出版時間:2008年9月
- 入庫時間:2008-10-7
- 定價:13
圖書內容簡介
目前,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基本形成,法律滲透到了經濟、政治、文化和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準確、適當地運用法律法規,對于公民、企事業單位、機關、團體維護自身權益。維護正常工作、生產經營秩序具有很重要的意義。但是。如何面對汗牛充棟的法律、法規文件,如何把分散各處的相關配套規定集中起來,如何理解與適用法律、法規中的重點、難點,始終是困擾有關當事人和當局者的一大問題。
中國法制出版社一直致力于出版適合大眾需求的實用法律圖書,致力于解決人民群眾維護自身權益中的法律、法規應用問題,先后推出了配套規定系列、實用版系列等一大批適合大眾學習、應用的法律圖書,頗受讀者好評。在總結這些法律圖書成功經驗的基礎上。我們約請了相關立法及司法實務部門的專家,精心選擇法律文本,針對法律理解和適用中的重點、難點。編輯出版了“法律注解與配套叢書”。本叢書具有以下特點:
1.由相關領域的具有豐富實踐經驗和學術素養的法律專業人士撰寫適用導引,對相關法律領域作提綱挈領的說明,重點提示立法動態及適用重點、難點。
2.對于主體法中的重點法條及專業術語進行注解,幫助讀者把握立法精神,理解條文含義。
3.根據司法實踐提煉疑難問題,由相關專家運用法律規定及原理進行權威解答。
4.在主體法律文件之后擇要收錄與其實施相關的配套規定,便于讀者查找、應用。
此外,為了凸顯叢書簡約、實用的特色,分冊根據需要附上實用圖表、辦事流程等,方便讀者查閱使用。
圖書目錄
適用導引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立法宗旨
第二條 清理債務與重整
第三條 破產案件的管轄
第四條 程序的法律適用
第五條 破產程序的效力
第六條 企業職工權益的保障與企業經營管理人員法律責任的追究
第二章 申請和受理
第一節 申請
第七條 申請主體
第八條 破產申請書與證據
第九條 破產申請的撤回
第二節 受理
第十條 破產中請的受理
第十一條 裁定受理與債務人提交材料
第十二條 裁定不受理與駁回申請
第十三條 指定管理人
第十四條 通知債權人與公告
第十五條 債務人的有關人員的義務
第十六條 債務人個別清償的無效
第十七條 債務人的債務人或者財產持有人的義務
第十八條 破產申請受理前成立的合同的繼續履行與解除
第十九條 保全措施解除與執行程序中止
第二十條 民事訴訟或仲裁的中止與繼續
第二十一條 債務人的民事訴訟的管轄
第三章 管理人
第二十二條 管理人的指定與更換
第二十三條 管理人的義務
第二十四條 管理人的資格
第二十五條 管理人的職責
第二十六條 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前管理人行為的許可
第二十七條 管理人的忠實義務
第二十八條 管理人聘任工作人員與管理人的報酬
第二十九條 管理人的辭職
第四章 債務人財產
第三十條 債務人財產
第三十一條 受理破產申請前一年內行為的撤銷
第三十二條 受理破產申請前六個月內行為的撤銷
第三十三條 無效行為
第三十四條 追回因被撤銷或無效行為取得的債務人的財產
第三十五條 債務人的出資人繳納出資
第三十六條 管理人員非正常收入和財產的追回
第三十七條 管理人取回質物、留置物
……
第五章 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
第六章 債權申報
第七章 債權人會議
第八章 重整
第九章 和解
第十章 破產清算
第十一章 法律責任
第十二章 附則
配套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