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38870
- 書名:論海盜當罪:兼論海盜犯罪在我國刑法中的適用/刑事法學博士文庫
- 作者:胡城軍著
- 出版社:中國檢察
- 出版時間:2009年2月
- 入庫時間:2009-3-24
- 定價:28
圖書內容簡介
海盜犯罪是一種公認的古老的國際犯罪,現代海盜依然出沒于世界“五大恐怖水域”——索馬里沿岸、紅海和亞丁灣一帶、孟加拉灣沿岸及馬六甲海峽和整個東南亞水域。國際法上的海盜行為有其特定含義,且可能與一國國內法認可的海盜行為不同;海盜罪在構成方面有其自身的主體、客體、主觀方面、客觀方面的特征。為共同打擊人類的共同敵人,全球通過法律控制、國際組織、聯合巡邏等方面來實現有效聯動。中國身為一個世界海洋大國,也處在恐怖水域地段,面臨著現實的海盜危險,迫切需要加強海盜犯罪立法及與周邊國家的合作。本書就海盜犯罪作了系統研究。
圖書目錄
總序
導言
一、海盜問題的歷史與現實
二、海盜問題與國際法基本理論的聯結
第一章 “海盜”概念的國內法與國際法
第一節 英國歷史上的海盜制度
一、1536年亨利八世海上法令
二、1700年海盜法令
三、1825年獎勵法令
第二節 美國歷史上的海盜制度
一、1819年3月3 B海盜法令
二、1810—1830年期間美國若干海盜案判決詞(摘引)
三、美國1820年海盜法令(節選)
四、美國法典第18標題(1982年版)
五、哈佛國際法研究所編纂的海盜問題公約草案(1932年)
第三節 1982年公約有關“海盜”條款的草案和正本
一、草案
二、正本
第四節本章小結
第二章 海盜問墨與國際法的主體
第一節 海盜成為國際法主體的啟示:海盜主體延伸原理
第二節 個人的國際法主體問題
一、主張個人是國際法主體的觀點
二、個人不是國際法的主體的學說
三、“海盜主體延伸原理”與個人的國際法主體問題
第三節 私營法人的國際法主體問題
一、國際法的一個新現象:法人責任的出現
二、國際法只是間接地調整法人的責任
三、“海盜主體延伸原理”與法人的國際法律人格
第四節 非政府組織(.NGO)的法律地位問題
一、關于NGO的定義和特征
二、作為咨商身份的NGO
三、作為政府競爭者的NGO
四、國際立法的推動者
五、“海盜主體延伸原理”與NGO的法律人格問題
第五節 本章小結
第三章海盜與海上恐怖主義
第一節 兩者歷史連接點之一:私掠
一、歷史上私掠行為舉例:英國——西班牙
二、關于私掠行為的規則和一些理論問題
第二節 兩者歷史連接點之二:海盜的政治動機和政治組織架構
一、海盜的政治動機
二、海盜的政治組織架構
第三節 兩者行為特征的現代考察之一:相似性
一、行為特征相似
二、性質相似性
第四節 兩者行為特征的現代考察之二:不同性
一、目的根本不同
二、兩者適用的法律不同
第五節 本章小結
第四章 國際海峽與海盜治理
第一節 海峽安全及其治理方面的結構性矛盾
一、海峽海盜事件概述
二、海峽海盜治理的結構性矛盾
第二節 海峽制度編纂的歷史:海峽自由通行習慣法的法典化
一、國際法上海峽地位的早期發展概況
二、第一次聯合國海洋法大會。156
三、為UNCLOSIll鋪路
四、第三次聯合國海洋法大會
第三節 用于國際航行的海峽的通行制度:海峽自由航行
一、用于國際航行海峽的概念
二、由國際公約所調整的海峽的通行制度:自由航行
三、無害通過制度:有條件的自由航行
四、穿過公海或專屬經濟區的海峽通行制度:完全自由航行
五、過境通行制度:僅次于公海地位的自由航行
六、通行制度的比較及在習慣法中的地位
第四節 本章小結
第五章 海盜問題與普遍管轄權
第一節 關于普遍管轄權的概念
第二節 海盜普遍管轄的公約解讀
一、國際合作實現對海盜的普遍管轄
二、通過國內管轄來實現對海盜的普遍管轄
三、登臨權是普遍管轄的一種方式
第三節 對海盜進行普遍管轄的合理性分析
一、國際海上運輸的脆弱性凸顯海盜活動的惡劣
二、海盜是公海中的犯罪
三、海盜的兇殘性
四、海盜主體具有國際色彩和私人特征
五、海盜襲擊對象的不分國別性
六、人們心理上的普遍認同
第四節 海盜普遍管轄的延伸作用及其限度
一、戰犯與海盜
二、海盜先例在艾茨曼案中
三、海盜先例對美聯邦法院ATS判案的影響
四、海盜先例對國際刑事法庭和國際刑事法院的啟示
五、海盜普遍管轄延伸原則對普遍管轄濫用的限制
六、小結
第六章 海盜犯罪及中國的刑法適用
第一節 我國對海盜犯罪刑法適用的基本現狀
一、近20年來發生的與我國有關的海盜案情
二、我國對海盜適用刑法的基本概況
第二節 有關國際組織向國家建議的示范國內法
一、關于《海盜和海上暴力行為的示范國內法》簡介
二、IMO《向政府建議的禁止和壓制海盜和武裝搶劫船只的措施》簡介
第三節 可先制定一部反海盜犯罪的單行條例
一、罪名、刑罰和犯罪構成
二、管轄權問題
三、引渡問題
四、建立切實有效的偵查和防控體系
結論
參考文獻
后 記